《阜新市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四年滚动计划(2017—2020年)》的政策解读

日期: 2017-12-29 浏览量:395 来源: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李艳 文字大小:

、文件出台的背景

  去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了“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部署要求,又在第14次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明确提出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加强养老院服务质量监管,坚决依法依规从严惩处欺老、虐老行为,尽快在养老院服务质量上有明显改善。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民政部等6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的通知》(民发[2017]51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辽宁省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四年滚动计划(2017-2020年)》(辽政办发[2017]95号),在全省开展为期四年的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
  市政府高度重视养老工作,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了“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的要求。按照国家和省市要求,我局结合实际起草了《阜新市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四年滚动计划(2017-2020年)》。经向市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并征求了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19家相关部门和单位意见后,加以修改和完善,现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文件起草的原则

  一是突出问题导向原则。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要取得实效,关键要坚持问题导向,找准影响养老院服务质量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兜底线、补短板、调结构,分类施策、对症下药,精准解决。

  二是统筹协调发展原则。坚持统筹城乡养老服务均衡发展,在提升城市养老院服务质量的同时,下大力气解决制约农村敬老院发展的突出问题,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

  三是改革创新提效原则。坚持用改革创新的办法研究破解养老院服务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构建养老院服务质量长效监控体系,不断推进优化养老院服务。
  三、文件的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阐述了我市实施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四年滚动计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到2020年,我市将执行统一的养老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养老院质量治理和促进体系更加完善,养老院总体水平显著提升,所有养老院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建设成果更好地惠及全体老年人及其家庭。  
  第二部分是主要任务。充分考虑影响养老院服务质量的运营管理、生活及健康服务、养老护理人员素质、安全管理等多方面因素,根据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的需要,明确了五项主要任务,包括推进公办养老院改革,推进医养结合发展,提升养老服务人才素质,加强养老院服务监管,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院等。
  第三部分是年度滚动计划。结合我市实际,将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五方面主要任务逐项细化分解到每一年,实现养老院服务质量年年有提升。四年共设定重点工作任务65项,其中,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20项,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16项,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14项,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15项。每项工作任务都进行了责任分工,强力推进实现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  
  第四部分是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投入机制和强化督促检查等三个方面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提出了工作要求。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市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四年滚动计划 (2017—2020年)的通知》   阜政办发〔2017〕1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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