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7-11-30 浏览量:396 来源: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李艳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一、推进市政府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工作的总体情况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快推进“互联网 +政务服务”,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向纵深,优化营商环境,便利群众办事创业,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16〕81号)精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新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阜政发〔2017〕11号),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全面启动《阜新市政务服务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编制工作。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辽宁省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辽政发〔 2017〕50号),市编办(审改办)按相关要求,对照权责清单,确定了我市市直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并与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县区经过两轮商讨,并征求了省编委办的意见后,形成了我市市直政务服务事项目录。
二、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目录
《目录》对市级政务服务事项的名称、类型、设定依据、实施主体进行统一规范,共计519项,包括行政许可318项,行政征收29项,行政确认75项,行政给付11项,公共服务86项,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三、其他事项
(一)加快编制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对列入《目录》的政务服务事项,各部门要按照便民、高效、透明的原则,逐项编制办事指南,明确每项行政职权的受理条件、办结时限、申请材料、办理流程、收费标准、咨询监督等,并向社会公布,提高政务服务的规范化水平。
(二)建立健全动态调整机制。要在完成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标准化建设基础上,按照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要求,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情况、机构和职能调整情况等,对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及时进行调整完善,实施动态管理并向社会公开。
(三)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适应“互联网 +政务服务”发展需要,列入《目录》的政务服务事项,要按照“应上尽上、全程在线”的原则,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实现实体政务服务与网上服务无缝对接、合一通办,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无差异、均等化政务服务。要着力优化简化政务服务事项网上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流程,推进办事材料在线填报、在线提交、在线审查,积极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主动利用第三方平台开展预约查询、证照寄送、在线支付等服务。要加快政务信息资源互认共享,推动服务事项跨地区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跨部门协同办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
《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阜新市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 阜政发〔2017〕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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