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统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日期: 2017-07-24 浏览量:584 来源:阜新市统计局 责任编辑:刘冬梅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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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阜新市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新市统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阜新市统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阜新市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检查监督中央、省、地方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的实施。
  (二)准确、及时、全面完成国家、省、市调查任务,认真贯彻全国统一的统计标准和基本统计报表制度。
  (三)根据全市党政领导的需要,组织开展地方性统计调查,搜集、整理基本统计资料,为领导科学决策、制定计划、指导工作提供依据。
  (四)在市政府和省统计局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和专项调查;统一组织协调全市各部门社会经济调查,审查部门的调查计划、调查方案,负责全市统计报表的管理工作。
  (五)通过多种方式,对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统计咨询和统计监督。
  (六)按《统计法》规定,检查、审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市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公报。
  (七)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全市统计数据库体系。制定全市各县区、部门统计数据库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组织协调各县区、各部门统计数据库网络建设。
  (八)统一领导和管理辽宁省统计局阜新调查队,按国家统计局规定,统一管理全市县区以上政府统计部门的统计业务费。
  (九)组织指导全市各部门、单位加强统计基础工作建设,负责干部培训及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工作。组织市统计学会开展工作,指导全市统计科学研究工作。
  (十)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办公室、综合科、工业能源科、投资科、财贸服务业科、社会科、农业科、法规科、普查中心、计算中心。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统计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阜新市统计局
  2、阜新市统计普查中心
  3、阜新市统计计算中心
第二部分  阜新市统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2016统计局公开表格格式.xls   
第三部分  阜新市统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 655.35万元,比2015年增加83.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655.35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55.3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14.3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结转2.46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11.92万元。
  (二)支出总计660.07万元,比2015年增加102.4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516.3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7.7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3.0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4.80万元。
  2.项目支出143.74万元,主要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专项统计业务、专项普查和其他统计信息事务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9.66万元  
  年末结转资金包括基本支出2.32万元,为职工差旅费、取暖费及备用金;项目支出结转7.34万元,为跨年项目尚未使用的资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阜新市统计局2016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60.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6.33万元,项目支出143.74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60.0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4.99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5.08万元,医疗卫生支出0元,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4.99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331.24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商品服务等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万元。
  (3)预算改革业务0万元。
  (4)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
  (5)信息化建设0万元。
  (6)事业运行0万元。
  (7)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万元。
  (8)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9)专项统计业务23.5万元。
  (10)专项普查活动120.23万元。
  2.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5.08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32.00万元,主要是对家庭和个人补助支出等支出。
  (2)死亡抚恤53.08万元。
  4.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
  5.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
  6.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
  7.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0万元。
  8.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万元。
  9.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
  10.其他支出0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7.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3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91万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5年减少5.38万元,下降42.43%,主要是公车改革,控制三公经费等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3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调研检查等,2016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5批次,15人,0.39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9万元。2016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统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45万元,比2015年减少10.2万元,降低15.54%,主要原因是压缩办公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统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统计局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9.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1.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32.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3.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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