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矿区社会保障管理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17-02-16 浏览量:623 来源: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编辑:刘冬梅 文字大小:

     

第一部分  阜新市矿区社会保障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新市矿区社会保障管理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阜新市矿区社会保障管理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阜新市矿区社会保障管理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责

阜新市矿区社会保障管理中心是隶属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事业单位,现有135人,由三矿破产户、王营子破产户、海州破产户构成,其主要职责是负责阜新市矿区破产矿二万多名离退休、工伤残、退养人员、工私亡遗属等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及破产矿解除劳动关系人员的续保和劳动代理工作。

二、决算单位构成

1、三矿破产户

2、王营子破产户

3、海州破产户

第二部分  阜新市财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附件: 矿保中心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xls

第三部分  阜新市矿区社会保障管理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369.89万元,比2015年减少120.4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369.89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69.89万元。

2.上年结转和结余127.22万元,主要是单位承担部份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未能及时缴纳。

(二)支出总计1471.53万元,比2015年增加9.4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471.5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66.7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6.5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8.31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25.58万元

主要是单位承担部份的医疗保险未能及时缴纳原因形成的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阜新市矿区社会保障管理中心2016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69.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9.89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69.8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69.89万元。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69.89万元,包括: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88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支出。

2. 住房保障支出64.63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64.63万元,主要是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2.8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2.89万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5减少3.21万元,下降8.89%,主要是尽量减少使用车辆。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6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6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2.8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89万元。2016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5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财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89万元,比2015年减少3.21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使用车辆。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矿保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矿保中心共有一般公务用车15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