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经济合作局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日期: 2017-01-24 浏览量:388 来源:阜新市经济合作局 责任编辑:李艳 文字大小:

一、阜新市经济合作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国内外招商引资工作的组织协调、计划编制。
  2.负责国内投资项目的组织、协调、服务、跟踪管理工作。
  3.负责我市重点项目向国内外进行推介、包装、招商、洽谈、跟踪服务。
  4.负责国内外合作项目的介绍工作和向企业提供有关国内外投资信息。
  5.负责收集和发布招商引资信息,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和客户资料库,推介合作项目和合作伙伴。
  6.研究国内外投资流向和动态;组织、协调我市场国内外招商网络、渠道(包括招商顾问和联络员)的联络和管理。
  7.负责组织、协调、省、市不同层次和形式的国内外招商引资活动。
  8.负责经济联合、技术协作和招商引资的调查研究。
  9.负责跨地区、跨系统的经济联合组织、企业集团的登记和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
  综合办公室、招商一科、招商二科、招商三科、招商四科和经济合作科。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经济合作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阜新市经济合作局机关。 

二、阜新市经济合作局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附件:阜新市经济合作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xls

三、阜新市经济合作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阜新市经济合作局2017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阜新市经济合作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85.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4万元。阜新市经济合作局2017年收支总预算185.5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增加6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1.5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5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支出增加10.4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减少5万元。
  (二)关于阜新市经济合作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4.5万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5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持平。
  (三)阜新市经济合作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市经济合作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37.79万元。
  (四)阜新市经济合作局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市经济合作局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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