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阜新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日期: 2017-02-13 浏览量:689 来源:阜新市阜新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责任编辑:李艳 文字大小:

一、阜新市阜新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阜新仲裁委员会仲裁暂行规则》受理申请仲裁的经济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案件。
  2、负责仲裁委员会主任会议和全体会议的筹备工作,以及仲裁员的培训和日常管理工作。
  3、承担仲裁费用的收取和仲裁委的财产管理工作。
  4、承办仲裁案件的秘书工作和仲裁案卷的归档、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
  立案科、审理科。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阜新仲裁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阜新市阜新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二、阜新市阜新仲裁委员会办公室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附件:仲裁办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xls

三、阜新市阜新仲裁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阜新市阜新仲裁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阜新市阜新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支出。阜新市阜新仲裁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收支总预算74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增加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11.8万元;项目支出减少3万元。
  (二)关于阜新市阜新仲裁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
  ①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2万元,下降幅度100%,下降原因主要是参公单位公务用车改革,本单位没有留存车辆,故公务用车运行费为零。
  (三)阜新仲裁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2万元。
  (四)阜新仲裁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