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17-04-21 浏览量:495 来源:阜新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责任编辑:李艳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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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阜新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新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阜新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阜新市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研究拟定全市旅游业发展的方针、政策;编制全市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2、以国家、省的旅游法律、法规为依据,管理全市旅游行业。
  3、审定全地区的旅游发展规划和旅游资源开发规划;研究制定全市旅游资源保护的政策和措施;指导旅游产品的开发。
  4、审批设立旅行社分支机构;负责三星级(含三星级)以下旅游饭店及三A级(含三A级)以下旅游风景区的评定;负责四星级以上旅游饭店的推荐;受理四A级以上旅游风景区等级评定申请和旅行社设立申请。
  5、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
  6、负责旅游教育工作,制定和落实旅游培训规划,提高全行业服务质量。
  7、拟定全市旅游市场开发战略,负责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
  8、拟定旅游定点单位标准,负责旅游饭店、旅行社、旅游景区及其它旅游企业的质量标准检查、复核工作。
  9、依法实施旅游统计,承担上级机关下达的专项统计和点调任务,管理旅游资源档案。
  10、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阜新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机关
  2、阜新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第二部分  阜新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附件:2016市直部门公开表格 (1).xls

第三部分  阜新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43.5万元,,比2015年减少206.84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43.5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3.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元。
  2.上年结转和结余50.84万元,主要是2015年支出结余。
  (二)支出总计287.44万元,比2015年减少112.06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84.4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9.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1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2万元。
  2.项目支出103万元,主要包括旅游广告宣传、宣传品印刷、参加旅游交易展会等业务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6.9万元
  主要是2015年,其中,行政运行经费结转1.12万元,旅游宣传促销经费结转5.78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阜新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6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含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87.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4.44万元,项目支出103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87.4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1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87.6万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1万元,包括:
  (1)事业单位离退休17.1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70.34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支出167.34万元,主要是机关人员工资及办公经费等支出。
  (2)旅游宣传支出103万元,主要是旅游广告宣传、宣传品印刷、参加旅游交易展会等业务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8.2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26万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5年减少3.63万元,下降30.5%,主要是参加旅游展会及节庆活动较2015年较少,公车运行维护费相应下降。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2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26万元。2016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旅游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1万元,比2015年减少9.37万元,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下降。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旅游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88万元,为办公家具及办公电脑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旅游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机要与通信用车1辆。无其他用车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旅游宣传:反映在境内外开展各类旅游宣传促销活动的支出,包括驻外机构宣传费、境外宣传促销费,境内宣传促销费,海外记者及旅行社接待费,旅游宣传品制作费及设备购置费。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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