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规划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17-07-28 浏览量:936 来源:阜新市规划局 责任编辑:李艳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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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阜新市规划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新市规划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6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2016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九、2016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  阜新市规划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阜新市规划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阜新市规划局为市政府直属的事业单位,同时做为市规划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承担市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其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的各项方针政策;拟定城市规划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拟定城市发展战略;组织本地区城市规划的编制、修订和调整工作;综合管理城市规划设计工作;参与有关部门编制各项专业规划。
  (三)管理规划设计市场。
  (四)具体审查管理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建设用地、建设项目。
  (五)城市规划区内建设用地及建设工程许可和管理;依法处理有关来信、来访投诉和检举控告。
  (六)具体负责对城市规划人员培训工作。
  (七)负责市规划委员会布置的各项工作。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阜新市规划局机关
第二部分
  阜新市规划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附件:
2016市直部门公开表格格式.xls

第三部分  阜新市规划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57.41万元,比2015年增长31.0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55.28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5.28万元。
  2.其他收入2.13万元,主要是利息收入等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19.67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余收入19.67万元。
  (二)支出总计357.41万元,比2015年减少49.94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57.4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8.1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0.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8.2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2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9.67万元
  主要是基本支出形成的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阜新市规划局2016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含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55.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5.2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55.2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294.0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21万元。
  1.城乡社区支出294.07万元,包括:
  (1)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294.07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21万元,包括:
  事业单位离退休61.21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及福利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0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03万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6.83万元少支出2.80万元,主要是2016年下半年进行了公务用车改革的原因。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规划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89万元,比2015年增加22.64万元,增长86.24%,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增补工资。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规划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规划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
  3.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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