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曹贵刚同志辞去阜新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职务的决定

日期: 2016-09-26 浏览量:264 文字大小:

(2016 年9 月24 日阜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阜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曹贵刚同志辞去阜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职务的请求,报阜新市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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