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阜新市委老干部局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

日期: 2016-02-15 浏览量:576 来源:中共阜新市委老干部局 责任编辑:李艳 文字大小:

一、中共阜新市委老干部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我市实际,提出有关落实老干部“两个待遇”及有关政策建议。
  2、制定全市老干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全市老干部工作的调研和指导工作。
  4、负责办好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和市老干部大学,并负责对基层老干部活动室和老干部大学进行业务指导。
  5、负责检查、督促全市老干部医疗和健康疗养、离休干部异地安置、办证、信访、信息采集以及老干部遗属等政治和生活待遇的落实;指导老干部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等工作。
  6、负责抓好老干部舆论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老干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7、负责协助市关工委协调各方面做好我市关心教育下一代工作。
  8、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和全市老干部工作者队伍建设。
  9、负责市委、市委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市委组织部及上级老干部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共阜新市委老干部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1、中共阜新市委老干部局机关及直属单位
二、中共阜新市委老干部局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附件:市委老干部局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表格.xls

三、中共阜新市委老干部局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中共阜新市委老干部局2016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共阜新市委老干部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中共阜新市委老干部局2016年收支总预算532.44万元。
  (二)关于中共阜新市委老干部局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万元,包括公务用车运行费9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8万元减少9万元,下降幅度为50%,下降原因主要是我局参加机关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原有公车8台,预计保留4台,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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