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

日期: 2016-02-15 浏览量:512 来源:阜新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责任编辑:李艳 文字大小:

一、阜新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阜新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以下简称阜新市文联)是阜新市文学艺术界的联合组织,是中共阜新市委领导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文艺家、文艺工作者,联系社会面向市场的桥梁和纽带,是繁荣社会主义文艺、建设先进文化的重要力量。
  阜新市文联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创作原则,繁荣和发展社会主义文艺,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先进文化建设。
  阜新市文联认真贯彻党和政府有关文艺的方针政策,加强文艺界同党、政府和社会各界的联系,为繁荣和发展文学艺术营造良好的环境;努力增进全市文艺界的团结,建立和发展与台湾及港澳特别行政区及海外侨胞中文艺界人士、团体的联系和友谊,积极开展国际间的文化交流和友好往来。
  阜新市文联对各团体会员有联络、协调、服务、指导的职责,通过组织深入生活、文艺创作、人才培训、展演展览、学术讨论、文艺评奖、对外交流等工作,密切与团体会员的联系,指导团体会员的业务活动。阜新市文联维护宪法与法律赋予文艺家和文艺团体的权益,在团体会员和艺术家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依法采取保护措施。
  (二)机构设置
  办公室、组联部、理论部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财政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无
二、阜新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附件:阜新市本级2016年预算信息公开情况明细表(文联)1 (1).xls

三、阜新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阜新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6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阜新市阜新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阜新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6年收支总预算166.96万元。
  (二)关于阜新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6万元减少4万元,下降幅度为67%,下降原因主要是单位车辆减少一台。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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