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畜牧兽医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15-08-03 浏览量:683 来源:阜新市畜牧兽医局 责任编辑:李艳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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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阜新市畜牧兽医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新市201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2014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4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4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阜新市畜牧兽医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阜新市畜牧兽医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畜牧业、动物卫生、畜产品安全、草原生态与饲料业发展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畜牧行业、动物卫生、畜产品安全、草原生态与饲料业发展的地方性政策、法规和规章。
  (二)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标准化生产、畜产品加工和规模饲养;组织实施畜禽遗传资源、饲料资源和草原资源的保护工作;负责饲料和草原监督管理,指导草原鼠虫害防治和防火工作。    
  (三)负责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饲料生产企业设立条件审查和动物源性饲料安全卫生审查工作。
  (四)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扑灭工作;负责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管理工作;负责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兽药残留、兽医实验室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兽医执业人员和兽医执业单位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兽用生物制品安全、饲料、兽药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饲料、兽药的质量管理规范。
  (七)负责全市种畜禽卫生监督管理和繁育体系建设工作。
  (八)拟订畜牧业生产加工、草原保护与建设、动物卫生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和人才培训规划;负责相关业务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九)负责指导、协调县、区畜牧兽医和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畜牧兽医局2014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阜新市畜牧兽医局
  2、阜新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3、阜新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4、阜新市草原监理站
  5、阜新市兽药饲料畜产品安全监察所
  6、阜新市种畜禽监督管理站
  7、阜新市兽药饲料畜产品安全检测中心

第二部分  阜新市畜牧兽医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附件:阜新市畜牧兽医局2014年决算报表.xls

第三部分  阜新市畜牧兽医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907.7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907.77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07.7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87.67万元。
  (二)支出总计1662.64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880.0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39.8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93.7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12.45万元。
  2. 项目支出782.56万元,主要包括技术推广与培训、病虫害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资源与保护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332.8万元
  主要是由于有的项目资金在本年度内没有完工以及有的项目资金在年末才到位,结转到第二年年初结账等原因形成的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阜新市畜牧兽医局2014年整体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62.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0.08万元,项目支出782.56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62.6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4.52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1408.12万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4.52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0.75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经费等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199.65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经费等支出。
  (3)伤残抚恤0.94万元,主要是单位伤残人员的补助费等支出。
  (4)死亡抚恤23.18,主要用于单位死亡人员的补助抚恤费等支出。
  2.农林水事务支出1408.12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284.14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及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经费等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87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及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其他项目等支出。
  (3)事业运行365.542万元,主要是农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以及资产的维护等支出。
  (4)技术推广与培训58万元,主要是畜牧业新技术的示范、推广等方面的支出。
  (5)病虫害控制213.77万元,主要是疫情的监测、预防、控制、检测、扑杀补贴等项目的支出。
  (6)农产品加工与促销200万元,主要是畜牧业质量的认证、普查、标准化生产示范等方面的支出。
  (7)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40万元,主要是草原草场改良、资源保护等支出。
  (8)其他农林水事务支出50万元,主要是畜牧业的其他事务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52.2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2.21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2.2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21万元。2014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9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4年畜牧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5.75万元,比2013年减少12.86万元,降低16.4%,主要原因是压缩了三公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4年畜牧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9.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9.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畜牧局共有车辆9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9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4. 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1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16.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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