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委办公室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

日期: 2015-02-10 浏览量:710 来源:阜新市委办公室 责任编辑:李艳 文字大小:

一、市委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市委办公室是直接为市委服务的综合办事机构,处于市委工作运转的枢纽位置,承担着为领导服务、为机关服务、为基层服务的重要职责,是沟通上下左右、联系四面八方的枢纽和桥梁,是领导的参谋助手。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阜新市委办公室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为一级预算单位,负责市委办公室、市直机关工委、市委统战部、市委政研室、社科联的财务管理工作,其中市委办公室内设机构有:
  秘书科 市委总值班室 文电科 综合科 常秘科 信息科 行政科 财务科 保卫科 
  人事科 老干部科 市委督查室 市委机要局 市保密局 机关党委 市委机关车队 
  机要交通站 市委信息中心
二、阜新市委办公室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附件:阜新市委办公室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三、阜新市委办公室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单位预算指标1853.9万,明细如下:
  (一)直接支付工资指标1242.28万,其中:统发工资1182.18万元,住房公积金60.1万元。
  (二)授权支付482.7万元,其中:差旅费62.03万元。
  (三)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88.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8.4万元。
  (四)待下达指标128.92万元。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公共安全(类)法院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公共安全(类)法院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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