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5-02-06 浏览量:182 来源: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李艳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政办发〔2015〕1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直各单位:
为深刻吸取外省火灾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2015年1月16日全市消防工作专题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消防安全责任,提高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切实加强我市火灾防控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强我市消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职尽责
各级政府要切实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建立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着力研究解决重大火灾隐患治理、队站建设、消防装备、消防水源和消防宣传教育等重大问题;要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始终把消防安全工作“抓在手上,放在心中”;要结合本地区实际,适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做到“哪里问题突出就解决哪些突出问题、哪个地方不放心就把工作重点放在哪里”;要深入推进消防“网格化”管理工作,不断提升本地区最基层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要切实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各职能部门、社会单位年终工作考核范畴,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评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二、加强督促检查,健全监管措施
各级部门要建立健全行业自查、信息沟通及联合执法机制,自本通知下发后,立即开展一次自上而下的自查自纠活动,凡工作不严密、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得力的要立即纠正。住建、规划部门要将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保障消防设施与项目实行同步参与、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市公用事业局要加强现有消防水鹤和消火栓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民政、卫生、文化、住建等部门要在重大节日、敏感时期,加大检查频次和范围;工商、质检等部门要加大对消防产品的监管力度,对不合格产品一律予以取缔;教育、文化广播、卫生、体育、旅游、人防等部门要认真落实“四不两直”的工作要求,开展暗访暗查,突击检查,确保实效。
三、加强超前防范,落实主体责任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重点单位、重点部位防火档案,规范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把消防安全工作抓实、抓细、抓好。要深入开展“堵漏洞、防事故、保安全”活动,随时组织防火检查、巡查,规范日常用电、用气、用火行为,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以及消防设施的完整好用。特别是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区域性火灾隐患单位要落实死看死守制度,要制订有针对性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提高单位员工扑救初期火灾和引导组织疏散的能力,并至少每月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凡能力不达标的人员严禁安排上岗。
四、加强重点整治,确保除险加固
公安机关及其消防部门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紧盯商场市场、歌舞娱乐、宾馆饭店、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突出以石油化工、易燃易爆、大型仓储、劳动密集型企业、城乡结合部等为重点对象的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公安派出所和社区(农村)警务室要加强日常消防监督检查,重点排查人员密集的“九小”场所,违规超员住宿、违规用火用电、违规使用可燃材料、“多合一”使用等问题。消防、治安、巡防、内保等警种要采取多警联动,认真清查消防设施故障、安全疏散通道不畅、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违章搭建彩钢板建筑、电线电缆电器漏电和老化、单位和场所未经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投入使用、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脱岗或无证上岗等各类违法违规问题,对检查发现的各类隐患要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工作台账,依法责令整改,确保不留死角。
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各县区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门户网站和户外媒体大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大力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燃放烟花爆竹等防火知识,提高全社会消防安全意识、火灾防范能力和紧急避险技能。要深入大型广场和人员密集等场所,集中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防范意识,自觉抵制消防违法行为,增强自我保护能力。要充分运用典型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把每一起重特大和典型火灾事故教训传达到相关企业,举一反三,切实完善安全防范措施,真正做到“一地出事故、各地受教育,一家有问责、全市受警示”。
六、加强应急管理,提高处置能力
各县区要认真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资源,加强应急演练和预案衔接。要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市级多警种、多部门的应急综合演练,做到灵敏反应、果断决策、有力指挥、有效应对。消防部门要高标准做好执勤战备,落实等级战备措施,开展辖区重点单位和火灾易发和多发区域实地熟悉和演练,一旦出现火灾等警情,按照等级调派原则和“五个第一时间”的原则,加强接处警工作,强化第一出动力量,及时调派人员装备,全勤指挥部遂行作战、靠前指挥,及时有效处置,确保关键时刻“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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