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4-03-25 浏览量:265 来源: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李艳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政发〔2014〕1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直各单位:
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关于“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多渠道推动股权融资,发展并规范债券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的要求,结合市委十一届五次全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做大现有企业,扩大工业总量”的工作目标,现就调整我市企业上市的扶持政策(含新三板挂牌上市扶持政策),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发展资本市场、推进企业上市是提升我市经济发展层次、增强企业经济竞争力的战略需要。进一步加快企业上市步伐,推动企业上市,有利于扩大企业直接融资,做强做大优势企业和产业,推动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有利于加快全市经济结构、产业结构、企业组织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有利于推进企业的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提高企业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各县区、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企业上市工作,从我市经济发展的实际出发,积极抢抓机遇,增强做好企业上市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对上市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引导,促进一批具备条件的企业尽快上市。
二、明确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思路
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十个重点产业集群”,充分发挥资本市场融资功能和示范带动作用,培育支持更多具备条件企业通过直接上市、新三板挂牌上市融资加快企业发展,实现做强做优,更好地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工作目标
主板上市目标:2014—2017年,每年争取有1—2户企业在省证监局辅导备案,且每年有1户企业上市。到2017年,争取全市实现5—8户企业成功上市,同时,通过企业上市方式融资100亿元以上。
新三板上市目标:2014年,实现5户企业挂牌。到2017年,全市新三板挂牌企业争取达到20户,融资额度突破10亿元。
三、科学合理调整我市企业上市工作的各项支持政策
(一)对拟上市企业给予资金支持
每年在财政预算内安排资金作为企业上市专项扶持资金。对在境内、境外证券交易市场实现挂牌上市的企业,在省政府给予300万元的资金支持基础上,我市再给予200万元的扶持资金。其中,市级补助100万元、县区补助100万元。对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市政府一次性给予100万元的扶持资金,如该企业转板至沪、深交易所,将扶持资金补足至上市企业扶持标准。
(二)开通上市政策扶持通道
企业签订上市辅导协议后,在上市股改辅导三个会计年度内,每年上缴的企业所得税以前一年入库数为基数,新增企业所得税市级地方留成部分,由财政部门给予50%的补贴。各县区扶持政策,根据具体情况,自行确定。对企业在股改过程中因转增股本产生的自然人股东个人所得税可暂缓缴纳。
(三)加强各类专项资金向拟上市企业倾斜
市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农委、科技局、中小企业局、财政局等单位对拟上市企业向申请的各类技术成果转化、技术改造、结构调整、科技创新、中小企业发展等专项扶持资金、贴息,在符合有关政策的基础上予以优先推荐。
(四)建立企业上市“绿色通道”
在改制上市过程中,各县区、部门和单位要对拟上市企业积极给予支持,简化审批程序,及时依法出具相关文件。同时,要积极创造有利条件吸引域外上市公司到我市注册。
(五)对募投项目给予重点扶持
要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列为本级重点项目,优先上报省级重点项目。对拟上市后备企业在辖区内投资新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用地,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的建设用地,国土部门要优先安排土地使用指标,优先办理立项预审、转报及核准手续。
(六)积极发挥中介服务机构作用
市金融发展局要进一步完善中介机构库,积极向企业推荐优质高效的专业团队,实现团队服务与企业上市“点对点”对接。同时,强化与境内外中介机构的联系,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
(七)加大培训和宣传力度
加强资本市场、资本运作和企业上市规则等方面基础知识的培训,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资本市场相关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大力宣传上市企业成功范例,引导更多企业实现上市。各县区政府要提高企业对上市工作认识,研究出台具体扶持政策。
四、为推进企业上市工作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上市工作,根据近年来国内外经济发展形势,市政府决定调整阜新市推进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补充和完善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责。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落实省下达我市的上市工作任务,确定全市上市工作规划,制定地方扶持上市政策,检查推进上市工作,研究解决企业上市的重点问题。领导小组建立联席工作会议制度,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全体或部分成员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实施绿色通道制度和联系人制度,必要时按程序向重点上市后备企业派专人全程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决定的重大事项,组织、协调推进具体工作;负责全市上市后备企业数据库的建立、维护和管理;组织全市上市业务的培训和宣传推介活动;完成上市推动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或企业需求,成立针对企业的专项工作推进组,帮助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推动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上市等相关工作。
附件:阜新市推进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阜新市人民政府
2014年3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阜新市推进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杨忠林 市长
副组长:马如军 副市长
成 员:陈志宏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高正民 市经信委主任
李忠权 市科技局局长
韩学明 市财政局局长
武瑞华 市人社局局长
王宗林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黄宝浩 市环保局局长
关 健 市公用事业局局长
包 权 市农委主任
高金彪 市水利局局长
张立军 市林业局局长
孙维林 市外经贸局局长
史国良 市工商局局长
姜永涛 市质监局局长
张争红 市金融发展局局长
屈战全 市政府国资委主任
邹德军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
张戈栋 市规划局局长
杨晓敏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吴立国 市人民银行行长
于年友 阜新银监分局局长
王宏伟 市国税局局长
邵子敏 市地税局局长
李 富 市消防支队支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发展局。办公室主任由张争红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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