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4-03-27 浏览量:303 来源:阜新市人民政府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政发〔2014〕1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直各单位:
为切实推进“项目建设年”、“改革创新年”、“招商引资突破年”活动深入开展,保证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的深入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全面完成我市2014年各项目标任务,现就开展2014年度政府绩效考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绩效考评机制,优化考评体系,创新考评方法,强化过程管理,确保市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和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全面顺利完成,为实现突破发展和转型振兴提供制度保障。
二、考评原则
(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将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工作任务进行统筹,突出新一轮突破阜新发展目标任务,对参评单位完成工作的过程、实绩和效果实施考评。
(二)指标量化,客观考评。对指标进行量化,明确目标值与达成标准,科学设置计分方法,规范考评程序,确保考评过程与考评结果的公正、公平。
(三)日常考评,过程管理。建立日常考评与通报制度,开展半年、第三季度和年终考评,反馈考评结果,督促工作整改,推进各项工作按计划进度完成。
(四)创新工作,提质增效。紧紧围绕加快发展、改革创新两大主题,以项目建设、招商引资为重点,创新工作思路和做法,高质量、高效率、高标准地完成各项工作。
三、考评对象
(一)县区类(7个):阜蒙县、彰武县、海州区、细河区、太平区、新邱区、清河门区政府。
(二)部门(单位)类(74个):
1.市直部门系列Ⅰ(24个):市发展改革委、经信委、科技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委、公用事业局、交通局、水利局、农委、林业局、外经贸局、招商局、服务业委、环保局、中小企业局、旅游局、畜牧兽医局、供销社、金融发展局、农机局、凌河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
2.市直部门系列Ⅱ(30个):市教育局、民委、信访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人社局、综合执法局、文广新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审计局、体育局、统计局、粮食局、政府法制办、物价局、政府国资委、食药监局、安监局、人防办、行政服务办、地震局、煤管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扶贫办、规划局、公共资源管理办、工商局、质监局。
3.中省直有关单位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系列(20个):市国税局、地税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烟草局、邮政管理局、气象局、国调队、阜新供电公司、人民银行、阜新银监分局、农业发展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阜新银行、邮储银行、农信社、交通银行、阜新石油公司。
四、考评内容与计分方法
(一)对县区政府的考评内容。继续按照省政府对市政府考评指标体系,同时结合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确定对县区政府的考评内容(待省考评指标下达后,下发对县区考评指标体系与细则)。
对县区政府指标考评体系采用千分制模式,采用功效系数法、完成比例法、否决计分法、直接扣分法、基础加减法、数量递减法等计分方法。另设置市政府领导评价。
对县区考评总分=半年得分×10%+第三季度得分×10%+年终得分×80%+领导评价得分
考评设置“达标线”,“达标线”为900分。
(二)对部门(单位)的考评内容。分为工作目标考评、日常考评和综合评价三部分。另对创新工作目标进行单项考评。
1.工作目标考评(占整个考评的70%)
主要包括《政府工作报告》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省政府考评指标,市下达的招商引资、向上争取资金、项目工作及其他重点工作任务。
考评采用完成比例法、直接扣分法、否决计分法、基础计分法等计分方法。
工作目标考评得分=半年得分×10%+第三季度得分×10%+年终得分×80%
2.日常考评(占整个考评的10%)
(1)重点工作考评。一是省考评指标,以2014年省下达的指标为考评内容;二是动态工作目标,以市委、市政府部署的重点工作任务为考评内容,依据相关文件进行立项。2014年已列为动态工作目标的有“沈阜200万亩现代农业示范带建设”、“蓝天工程”、“服务业发展”、“科技创新”4个方面的重点工作。动态工作目标分别由相关责任部门进行考评。
(2)督查落实考评。主要指省、市重要工作部署的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会议部署的落实,省、市领导交办或批示件的落实。由市政府督查室进行考评。
考评采用直接扣分法。
日常考评得分=重点工作考评得分×60%+督查落实考评得分×40%
3.综合评价(占整个考评的20%)
(1)市政府领导评价。主要评价部门(单位)的履职效率、工作实绩与工作成效。
(2)县区政府领导评价。主要评价部门(单位)的服务意识、工作质量与工作效率。
(3)部门互评。主要评价部门(单位)的大局意识、协调配合与工作成效。
(4)专项工作部门考评。主要对部门(单位)的效能监察、软环境建设、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公共机构节能、应急管理、政务信息、电子政务、信访案件化解、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情况进行考评。分别由市政府办、监察局、政府法制办、信访局、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负责考评。
评价采用评价票形式,专项工作部门考评采用直接扣分法。
综合评价得分=市政府领导评价得分×60%+县区政府领导评价得分×15%+部门互评得分×15%+专项工作部门考评得分×10%
4.创新工作目标考评(单项考评)
(1)项目工作。一是列入国家、省规划的重点工程,新开工投资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按计划任务完成;二是超额完成新开工项目任务或增加项目投资额。
(2)经济指标。主要包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税收)、地区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额、城乡居民收入、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直接利用外资、外贸出口额、招商引资、向上争取资金、新增贷款等全市主要经济指标超额完成。
(3)综合性指标。一是服务产业集群与项目建设,在用地保障、环评把关、金融支持、审批提速等方面取得突破;二是打破常规、寻求突破,积极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三是某项工作获得省以上重大政策、资金支持;四是某项工作获得省政府以上认证或表彰,或某项工作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表扬。
创新工作目标的考评为加分项。采用由市绩效办核验、考评和市政府领导评审两种方式进行。
对部门(单位)考评采用百分制模式。
考评总分=工作目标得分×70%+日常专项考评得分×10%+综合评价得分×20%+创新工作目标得分(考评加分)。
考评设置“达标线”,“达标线”为90分。
五、考评办法
(一)对县区的考评
1.日常考评。市绩效办对全市重点指标建立调度、日常考评和通报制度,并适时与市各考评部门开展联合考评。
2.半年、第三季度、年终考评。市绩效办将分别于2014年7月、10月和12月组织市各考评部门实施3次考评工作。具体步骤:
(1)各县区对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自评并上报自评材料;
(2)市各考评部门对县区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打分并上报考评材料;
(3)市绩效办开展实地考评,对各项数据进行复核、汇总,形成考评结果,考评结果经市政府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审定后,向各县区下发考评结果分析报告。
3.汇总年度考评结果。2015年初,由市绩效办汇总对各县区半年、第三季度、年终指标考评得分与领导评价得分,得出各县区年度总分,依据考评总分排列出各县区2014年度绩效考评名次,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后公布考评结果。
(二)对部门(单位)的考评
1.日常考评。实行工作目标网上动态管理,建立重点工作目标日常考评与通报制度。对考评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
2.半年、第三季度、年终考评。市绩效办将分别于2014年7月、10月和12月实施3次对工作目标的考评工作。具体步骤:
(1)各部门(单位)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评并上报自评材料;
(2)市绩效办开展实地考评,对各项数据进行核验、汇总,形成考评结果(其中,项目工作、向上争取资金、招商引资工作完成情况以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招商局提供的考评结果为准)。考评结果经市政府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审定后,向各部门(单位)下发考评结果的分析报告。
3.年度考评及汇总考评结果。
(1)年度考评工作:2015年初,市绩效办组织开展创新工作目标的核验、考评及评审工作;市绩效办组织开展市政府领导评价、县区政府领导评价、部门互评工作;市各专项工作部门对相关工作进行考评并提供考评结果。
(2)汇总年度考评结果:2015年初,市绩效办汇总工作目标得分、汇总日常考评得分、汇总综合评价得分、汇总创新工作目标得分,得出各部门(单位)年度总分,依据考评总分排列出各系列部门(单位)名次,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后公布考评结果。
六、工作要求
(一)市政府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照2014年度政府绩效考评工作总体意见,全面开展好各项考评工作。各县区政府要按照市政府下达的指标任务,结合本地实际,尽快制定对本级政府部门及下级政府的绩效考评工作方案,形成上下协调联动的考评工作机制,为绩效考评工作扎实开展提供保障。
(二)各考评责任部门要切实承担起相应的考评任务,针对负责考评的指标,制定考评细则,并有步骤地实施考评。同时,配合市绩效办做好对各县区、部门(单位)半年、三季度和全年的考评工作。有关部门要及时认定或提供相关考评数据,确保全市考评工作的有序进行。
(三)各县区政府和部门(单位)要对各项目标任务进一步分解和细化,形成较为完善的责任落实体系,积极稳妥推进。要按照考评时间节点要求,全面做好本县区、部门(单位)的半年、三季度和年终指标完成情况的自评工作,报送材料及数据要简明、规范、真实、准确,保证考评工作的实效性与严肃性。
阜新市人民政府
2014年3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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