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3-06-07 浏览量:245 来源: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政办发〔2013〕3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直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阜新玛瑙”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阜新玛瑙”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 鹏 副市长
副组长:姜永涛 市质监局局长
王秋义 市文广新局局长
成 员:孙宇鹏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崔耀国 市经信委副主任
徐玉梅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士学 市文化产业办公室主任
屠镭铟 市质监局总工程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负责“阜新玛瑙”地理标志产品的申报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姜永涛同志兼任。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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