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阜新玛瑙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日期: 2013-06-07 浏览量:245 来源: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阜政办发〔2013〕3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直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阜新玛瑙”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阜新玛瑙”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 鹏   副市长

  副组长:姜永涛  市质监局局长

      王秋义  市文广新局局长

  成 员:孙宇鹏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崔耀国  市经信委副主任

      徐玉梅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士学  市文化产业办公室主任

      屠镭铟  市质监局总工程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负责“阜新玛瑙”地理标志产品的申报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姜永涛同志兼任。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