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实施基础教育强县区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

日期: 2013-06-07 浏览量:364 来源: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阜政办发〔2013〕2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教育局《关于实施基础教育强县区建设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实施基础教育强县区建设工作的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阜新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切实将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基础教育强县(市、区)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11〕3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2013年我市全面启动基础教育强县区建设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基础教育强县区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

  开展基础教育强县区建设工作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是搞好民生工程、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缩小城乡差距的重要举措,是牵动全市教育发展的重要抓手。各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做好基础教育强县区创建的各项工作。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紧紧抓住办学条件统一标准、教育资源有效整合、教师队伍素质整体提高、管理方式科学转变、教学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学校教育实现内涵发展等关键环节,稳步推进基础教育强县区建设。

  (二)主要目标。2015年完成标准化学校建设工作,2018年达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县区标准,2020年底前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及民族教育、特殊教育等各级各类基础教育学校(园)均达到省定办学标准,通过省基础教育强县区工作验收,从而实现学前教育普及规范发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促进基础教育改革扎实推进,办学行为规范,人民群众满意,形成良好的基础教育发展态势。

  向省申报基础教育强县区时间:海州区(2013年)、阜蒙县(2014年)、太平区(2015年)、清河门区(2016年)、细河区(2017年)、新邱区(2018年)、彰武县(2018年)。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各县区政府要高度重视,把基础教育强县区建设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及时出台《创建基础教育强县区行动计划》,明确年度推进目标和部门职责分工,确保工作如期完成。

  (二)不断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各县区政府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设立专项资金,确保基础教育强县区建设工作顺利实施。

  (三)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完善政府统一领导、教育行政部门综合协调、职能部门各司其职、政府依法规范管理、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和社会参与监督服务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四)建立基础教育强县区建设工作奖励制度。市政府对达到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县区标准、完成基础教育强县区工作任务的县区,实行以奖代补。

  (五)强化教育督导工作。在基础教育强县区建设过程中,县区督导部门要全程督导,市督导部门进行中期评估。在基础教育强县区评估中,强化对特殊教育、民族教育、教师进修学校的督导评估工作。

  (六)加大基础教育考核力度。将基础教育强县区建设工作做为考核县区政府教育工作的一项内容,纳入督导评估考核体系。

 

 

 

                            市教育局

201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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