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交通银行阜新分行筹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日期: 2012-02-24 浏览量:1116 来源: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阜政办发〔2012〕1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直各单位:

交通银行阜新分行是我市引进的第一家域外银行机构,该行开业运营将对我市企业(项目)融资和经济社会发展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也必将对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及创建转型示范市提供有力的金融保障。为确保交通银行阜新分行顺利筹建和运营,市政府决定成立交通银行阜新分行筹建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

组 长 :齐继慧  市长

副组长:梁金发  副市长

成 员 :黄永强  市公安局副局长

韩学明  市财政局局长

孙维林  市外事局局长

张争红  市金融发展局局长

富雪松  市金融发展局副局长

史国良  市工商局局长

王宏伟  市国税局局长

邵子敏  市地税局局长

孙文爽  市人民银行行长

陶 弢  阜新银监分局副局长

林万山  市消防局局长

刘 林   太平区代区长

李秀林  太平区常务副区长

领导小组负责对交通银行阜新分行筹建工作进行决策和部署。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发展局,办公室主任由张争红兼任。办公室成员单位由市金融发展局、市财政局、市人民银行、阜新银监分局、市地税局、太平区政府组成。总联络人由富雪松和李秀林兼任。

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一)市金融发展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交通银行阜新分行筹建的沟通协调和各项日常工作。

(二)市人民银行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规定,负责交通银行阜新分行筹建及开业运营过程中相关业务指导和服务工作。

(三)阜新银监分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负责受理交通银行阜新分行筹建申请及准入审批等工作,同时做好与省银监局沟通协调工作。

(四)市财政局负责交通银行阜新分行筹建工作中开办费、存款、税收等相关支持政策落实工作。

(五)市外事局负责做好我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规定及支持办法中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和推动工作。

(六)市国税局负责帮助办理税务登记及相关税收支持政策落实工作。

(七)市地税局负责帮助办理税务登记及相关税收支持政策落实工作。

(八)市工商局负责交通银行阜新分行名称预先核准及工商注册手续办理工作。

(九)市公安局负责交通银行阜新分行筹建至开业期间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接入和运钞安全等相关服务工作。

(十)市消防局负责交通银行阜新分行筹建至开业期间消防验收等相关服务工作。

(十一)太平区政府负责交通银行阜新分行设立的选址、支持政策落实及相关服务工作,同时配合市金融发展局做好综合协调工作。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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