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阜新市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日期: 2012-10-30 浏览量:313 来源: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阜政办发〔2012〕8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直各单位:

  按照《关于开展辽宁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达标评选工作的通知》(辽国土资办发〔2012〕58号)要求,为切实加强对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的领导,大力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障我市经济又快又好发展,市政府决定成立阜新市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明山  副市长

  副组长:王宗林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毛巨贤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董彦超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崔耀国  市经信委副主任

      王俊波  市住建委副书记

      王 军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张长青  市环保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立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王军同志兼任。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0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