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2-10-30 浏览量:313 来源: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政办发〔2012〕8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直各单位:
按照《关于开展辽宁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达标评选工作的通知》(辽国土资办发〔2012〕58号)要求,为切实加强对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的领导,大力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障我市经济又快又好发展,市政府决定成立阜新市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明山 副市长
副组长:王宗林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毛巨贤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董彦超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崔耀国 市经信委副主任
王俊波 市住建委副书记
王 军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张长青 市环保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立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王军同志兼任。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0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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