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1-12-28 浏览量:180 来源: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李艳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政发〔2021〕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18〕17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辽政发〔2021〕6号)工作要求,促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就我市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东北振兴发展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贯彻“守底线、优格局、提质量、保安全”的总体思路,建立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管控分区体系,将各类开发活动限制在环境资源承载能力之内,推进阜新市建设成为格局合理、资源永续、环境安全、质量健康、人与自然和谐的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升级典范。
(二)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优化发展。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落实到区域空间,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持续优化发展格局,切实保障生态安全。
充分衔接,分区管控。衔接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相关污染防治规划和行动计划的实施,以及环境质量目标管理、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空间规划、战略和规划环评等,贯彻生态保护红线及生态空间、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环境管控要求,形成以环境管控单元为基础的空间管控体系。
分类准入,精准管理。针对不同环境管控单元特征,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实行差异化环境准入,强化刚性约束,突出精细化、精准化管理,促进经济社会绿色高质量发展。
上下统筹,动态管理。坚持省级统筹、市县联动、区域协调,根据法律法规和辽宁省相关规划的变化,建立常规调整和动态调整相结合的管理机制,实现动态管理。
(三)总体目标
到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不断减少,环境风险总体可控,产业结构调整深入推进,绿色发展和绿色生活水平显著提升。建立较为完善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
到2035年,全市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城市转型取得显著成果,总体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建成完善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基本实现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一)划分环境管控单元
全市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81个,分为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其中:优先保护单元41个,主要涵盖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面积为2713.6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26.3%;重点管控单元38个,主要包括工业集聚、人口集中和环境质量超标区域,面积为3078.2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29.8%;一般管控单元2个,市域内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区域,面积为4537.5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43.9%。
(二)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根据划定环境管控单元的类型特征,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和资源利用效率等四方面制定针对性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建立“1+N”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体系,“1”为全市总体管控要求;“N”为全市81个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1.优先保护单元。以生态环境保护优先为原则,禁止或限制开发建设活动,严守生态环境底线,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
2.重点管控单元。工业集聚区以严格环境准入、产业合理布局、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污染物减排、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为重点;人口集中区以绿色低碳发展、降低资源环境负荷、强化区域精细化管理为重点;环境质量超标区以加强环境污染治理、提升环境基础设施水平、着力管控生态环境风险为重点。
3.一般管控单元。以促进生产、生活、生态功能的协调融合为导向,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引导产业科学布局,合理控制开发强度,维护生态环境功能稳定。
三、实施要求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准入要求
“三线一单”成果应用是推动绿色低碳发展、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定期发布各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各县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应用于国土空间规划、城市开发建设、资源利用管控、环境监管与执法、规划环评审查和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等工作。
(二)全面强化“三线一单”指导作用
强化“三线一单”成果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各县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在相关规划编制、产业政策制定中要将“三线一单”成果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开展协调性分析。不断强化“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硬约束和指导作用。
(三)不断完善应用机制和工作保障
充分认识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重要意义,建立“三线一单”实施应用工作机制,适时建立“三线一单”成果应用平台,不断提高“三线一单”成果应用的战略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市生态环境部门要组建长期稳定的技术团队,切实做好技术保障。
(四)加强“三线一单”在重点管控单元的应用
结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对重点管控单元的各个园区细化制定环境准入管控细则,用于指导园区入区项目建设;对园区外的重点管控单元实施环境影响区域评估,编制环境准入标准清单管理。
(五)建立实行动态更新与定期评估
市生态环境局定期更新“三线一单”数据库和各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每五年开展一次全市“三线一单”实施情况评估。5年内因国家与地方法律法规、重大发展战略实施、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发生重大变化调整,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直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意见,按程序报批后及时更新。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人民政府是落实“三线一单”的实施主体;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组织全市“三线一单”的编制、实施、评估、调整更新和宣传工作;市有关部门要积极参与,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各县区政府要做好本辖区“三线一单”的实施、宣传以及反馈工作。
(二)落实资金保障
市和县区财政部门积极配合推进“三线一单”编制、实施、评估、调整更新的工作,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范围及政府决策落实财政资金保障工作。
(三)强化监督考核
建立健全“三线一单”实施情况评估和监督机制,定期跟踪评估“三线一单”实施成效,加强监督考核,推进实施应用。
附件:1.阜新市环境管控单元分布示意图
2.阜新市环境管控单元分类统计表
3.阜新市普适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阜新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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