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关于扶持阜蒙县民族文化产业园区项目的建议》(第081号)的答复

日期: 2019-06-12 浏览量:569 来源:阜新市人民政府 文字大小:

王敬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扶持阜蒙县民族文化产业园区项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阜蒙县民族文化旅游产业园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民族街以西至县高中以东,总占地面积440亩,项目总投资约20亿元人民币,项目建设期3年。该项目建设六大功能区

  为综合商业区、文化演艺区、教育文化区、民族商贸区、休闲娱乐区、特色美食区。截至目前,项目建议书已编制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已编制完成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

  项目总体规划及土地征收工作和立项工作正在进行中。下一步,阜新市将抓紧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项目立项工作,优化项目总体规划设计,逐步完成项目总体规划和项目区规划路(富民街、南环路拓宽改造)及水系工程。

  一、关于“在产业园区规划、项目立项上给予帮助和支持”的建议方面

  文化产业园区已经成为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载体,市政府在制定《阜新市加快实施突破辽西北发展三年攻坚计划(2018—2020年)》时,已将玛瑙、旅游等民族特色产业列入规划范围,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对产业园区的项目政策引导。

  二、关于“结合省突破辽西北攻坚战略,出台项目扶持政策,拨付专项配套资金,推进该项目的实施,力争打造阜蒙县国内著名的民族文化产业品牌”的建议方面

  (一)积极争取政策支持。按照省委、省政府下发的《加快实施突破辽西北发展三年攻坚计划(2018—2020年)》68号文件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加快突破辽西北发展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306号文件政策规定,对招商引资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具有带动作用的工业、旅游和现代物流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投资给予财政补助;对上述领域已建成项目,用于技术改造、扩能升级的新增固定资产投资贷款给予贴息补助。阜蒙县民族文化产业园区如有符合政策要求的产业项目,可以按程序逐级申报,市政府将积极争取省政策支持。     

  (二)提供政策咨询服务。根据《辽宁省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评选命名管理办法》规定,对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申报、命名、管理、考核进行了具体规定和详细说明,切实规范了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建设,省文化和旅游厅将积极支持阜蒙县民族文化产业园区创建和打造地域特色品牌工作,重点在园区创建过程中提供信息咨询和政策指导等服务。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创建成功后,省文化和旅游厅将在争取资金扶持、信息服务、宣传推广、平台建设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阜新市人民政府 

                                       2019年5月29日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