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6-07-16 浏览量:98 来源:阜新日报 责任编辑:李艳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7月15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在市委会议中心召开,邀请国家民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讲团成员、国家民委民族团结杂志社副社长乌小花作专题辅导报告。市委书记马珊珊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乌小花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立法过程、制定这部法律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法律的主要内容、深入做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等四个方面进行了深入分析解读。
会议指出,全市上下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充分认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颁布施行的重大意义,把法律要求转化为民族事务治理效能,将民族团结工作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各领域、全过程,持续促进全市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以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助推全市各项事业行稳致远。
会议强调,要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清单和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教学培训必修课程,依托各类线下阵地和媒体平台开展多样宣传,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入脑入心。要把贯彻促进法与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对标法律要求完善制度,运用法治手段破解创建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要厚植法治根基,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积极探索将促进法的原则性规定转化为具有地方特色、务实管用的制度机制和工作品牌,不断提升民族事务治理效能。各级党委(党组)要持续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市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跟踪问效和督导检查,确保各项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各县区设分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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