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9-03 浏览量:5 来源:阜新市财政局 责任编辑:刘冬梅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新市人民政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2024年全市财政决算报告和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请予审议。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是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承上启下之年,也是我市实现“双千双百”目标奠定坚实基础的攻坚之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在市委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监督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全面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和《辽宁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严格执行市人大决议决定和批准的预算,财政整体运行良好。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始终坚持稳中求进,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坚持过紧日子不动摇,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兜牢基层“三保”底线,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圆满地完成了财政各项工作目标。
一、2024年财政决算情况
(一)全市财政决算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的全市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50.28亿元,实际完成50.04亿元,为年初预算的99.5%,比上年同期增加2.62亿元,增长6.9%。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8.3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56.7%;非税收入完成21.65亿元,占比43.3%。支出预算为150.61亿元,实际完成172.45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14.5%,比上年同期减少1.32亿元,下降0.8%。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0.04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30.17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9.29亿元,上年结转收入92.65亿元,调入资金3.52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67亿元,总收入311.34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2.45亿元,上解上级支出12.78亿元,调出资金1.39亿元,债务还本支出20.21亿元,区域间转移性支出0.02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6亿元,结转下年支出95.89亿元,总支出311.34亿元。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收支平衡。
2.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的全市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为16.28亿元,实际完成6.48亿元,为年初预算的39.8%,比上年增加2.94亿元,增长83.1%。支出预算为13.26亿元,实际完成13.88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04.7%,比上年减少35.61亿元,下降71.9%。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48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8.6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8.98亿元,上年结转收入4.39亿元,调入资金2.8亿元,总收入51.25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3.88亿元,上解上级支出0.04亿元,调出资金1.29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4.54亿元,结转下年支出21.5亿元,总支出51.25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收支平衡。
3.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的全市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1.05亿元,实际完成0.04亿元,为年初预算的3.8%,比上年减少0.47亿元,下降91.5%。支出预算为2.04亿元,实际完成0.11亿元,为年初预算的5.4%,比上年减少0.87亿元,下降88.5%。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4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11亿元,上年结转1.89亿元,总收入2.04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11亿元,调出资金3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93亿元,总支出2.04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4.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的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51.18亿元,实际完成52.6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02.1%,增长14%,其中:社会保险费收入26.76亿元,财政补贴收入24.93亿元。支出预算为50.37亿元,实际完成50.49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00.2%,下降2.2%,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47.4亿元。当年收支结余2.11亿元,年末滚存结余23.14亿元。
(二)市本级(含高新开发区)财政决算情况
1.市本级(含高新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的市本级(含高新开发区)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16.56亿元,实际完成18.68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12.8%,同比增加3.5亿元,增长23.1%,其中:税收收入完成4.61亿元,比上年减少0.5亿元,下降9.8%;非税收入完成14.07亿元,比上年增加4亿元,增长39.8%。
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的市本级(含高新开发区)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60.34亿元,执行中根据新增政府债券和省各项补助等情况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支出预算为85.92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5.58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实际完成54.8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63.8%,比上年减少2.61亿元,下降4.5%。
市本级(含高新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市本级(含高新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68亿元,上级补助收入24.15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4.1亿元,上年结转收入31.8亿元,调入资金1.36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41亿元,总收入100.5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4.82亿元,上解上级支出-5.54亿元,调出资金0.69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5.22亿元,区域间转移性支出0.02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19亿元,结转下年支出31.10亿元,总支出100.5亿元。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收支平衡。
2.市本级(含高新开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的市本级(含高新开发区)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为12.44亿元,实际完成4.27亿元,为年初预算的34.3%,比上年增加2.78亿元,增长187.5%。
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的市本级(含高新开发区)2024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9.78亿元,执行中根据新增政府债券和省各项补助等情况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支出预算为9.62亿元,比年初预算减少0.16 亿元。实际完成6.17亿元,为调整预算的64.08%,比上年减少39.27亿元,下降86.4%。
市本级(含高新开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市本级(含高新开发区)政府性基金收入4.27亿元,上级补助收入2.15亿元,上年结转收入0.94亿元,债务转贷收入9.13亿元,调入资金1.88亿元,总收入18.37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6.17亿元,债务还本支出8.07亿元,调出资金0.81亿元,上解支出-0.14亿元,结转下年支出3.46亿元,总支出18.37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收支平衡。
3.市本级(含高新开发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因高新开发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市本级(含高新开发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与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相同。
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的市本级(含高新开发区)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1亿元,实际完成44万元,为年初预算的0.4%,较上年减少0.49亿元,下降99.1%。
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的市本级(含高新开发区)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为0.19亿元,执行中根据省各项补助等情况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支出预算为53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0.18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实际完成53万元,较上年减少0.5亿元,下降98.9%。
市本级(含高新开发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4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9亿元,上年结转收入0.12亿元,总收入0.04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3万元,结转下年支出0.03亿元,总支出0.04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收支平衡。
4.市本级(含高新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的市本级(含高新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31.19亿元,实际完成31.71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01.7%,可比口径增加3.16亿元,增长11.1%。其中:社会保险费收入20.2亿元,财政补贴收入11.01亿元。
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的市本级(含高新开发区)2024年支出预算为30.81亿元,实际完成30.07亿元,为年初预算的97.6%,可比口径减少2.51亿元,下降7.7%。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27.57亿元。当年收支结余1.64亿元,年末滚存结余21.15亿元。
(三)市本级财政决算情况
2024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和《辽宁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关于预算调整的有关规定,综合新增政府债券资金等情况,编制了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并已按程序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四本预算”整体执行较好。
1.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的市本级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12.95亿元,实际完成14.76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14%,比上年增加2.99亿元,增长25.5%,其中:税收收入完成0.89亿元,比上年减少0.99亿元,下降52.7%;非税收入完成13.87亿元,比上年增加3.99亿元,增长40.3%。
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的市本级2024年支出预算为58.33亿元,执行中根据新增政府债券和省各项补助等情况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支出预算为83.61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5.27亿元。实际完成52.68亿元,为调整预算的63%,较上年减少2.46亿元,下降4.5%。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76亿元,上级补助收入23.69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3.77亿元,上年结转收入31.35亿元,调入资金0.7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99亿元,总收入94.26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2.68亿元,上解上级支出-8亿元,调出资金0.58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4.85亿元,区域间转移性支出0.02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2亿元,结转下年支出30.93亿元,总支出94.26亿元。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收支平衡。
市本级预备费情况:2024年市本级预备费总额0.4亿元,支出0.1亿元。一是根据《阜新市本级政府债务偿债准备金管理办法》文件规定,按预备费的10%提取偿债准备金0.04亿元。二是为应对我市干旱状况,安排0.05亿元用于人工降雨。三是为应对汛期突发状况,安排0.01亿元用于防汛物资储备。2024年预备费余额0.3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补充2025年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市本级预算周转金情况:2024年市本级未新安排预算周转金,预算周转金累计结余0.03亿元,尚未使用。
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2024年市本级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2亿元,主要包括2024年超收收入1.81亿元、预备费余额0.3亿元、一般公共预算结余资金调入1.08亿元、政府性基金调入0.01亿元。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的市本级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为11.89亿元,实际完成3.02亿元,为年初预算的25.4%,比上年增加1.24亿元,增长70.2%。
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的市本级2024年支出预算为9.23亿元,执行中根据新增政府债券和省各项补助等情况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支出预算为8.08亿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15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实际完成5.01亿元,为调整预算的62%,比上年减少39.93亿元,下降88.9%。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3.02亿元,上级补助收入2.12亿元,上年结转收入0.94亿元,债务转贷收入7.31亿元,调入资金1.76亿元,总收入15.15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5.01亿元,债务还本支出7.07 亿元,调出资金0.15亿元,上解上级支出-0.15亿元,结转下年支出3.07亿元,总支出15.15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收支平衡。
3.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的市本级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1亿元,实际完成44万元,为年初预算的0.4%,较上年减少0.49亿元,下降99.1%。
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的市本级(含高新开发区)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为0.19亿元,执行中根据省各项补助等情况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支出预算为53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0.18亿元。实际完成53万元,较上年减少0.5亿元,下降98.9%。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2024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4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9亿元,上年结转收入0.12亿元,总收入0.04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53万元,结转下年支出0.03亿元,总支出0.04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收支平衡。
4.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的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31.01亿元,实际完成31.54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01.7%,可比口径同比上年增加3.08亿元,增长10.8%。其中:社会保险费收入20.07亿元,财政补贴收入11亿元。
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的市本级2024年支出预算为30.64亿元,实际完成29.8亿元,为年初预算的97.3%,可比口径同比上年减少2.65亿元,下降8.2%。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27.4亿元。当年收支结余1.74亿元,年末滚存结余21.09亿元。
(四)政府债务情况
1.全市政府债务情况
2024年末阜新市法定债务限额272.15亿元,阜新市法定债务余额269.69亿元,法定债务余额未超限额。
2024年阜新市偿还本息43.07亿元,其中:本金34.75亿元,利息8.32亿元。
2.市本级(含高新开发区)政府债务情况
2024年末市本级(含高新开发区)法定债务限额179.09亿元,市本级(含高新开发区)法定债务余额176.87亿元,法定债务余额未超限额。
2024年市本级(含高新开发区)偿还本息28.83亿元,其中:本金23.3亿元,利息5.53亿元。
3.市本级政府债务情况
2024年末市本级法定债务限额167.37亿元,市本级法定债务余额165.15亿元,法定债务余额未超限额。
2024年市本级偿还本息27.15亿元,其中:本金21.93亿元,利息5.22亿元。
二、2024年财政政策落实情况
(一)积极财政政策加力提效,强化各类财政资源统筹
1.合规增收强化财政基础。全市各级财税部门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深挖税源费基,对重点税源企业、重大项目税收加强税源监控,防范税源流失,加大收入征管力度。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做到依法依规堵漏增收,挖潜增收,应收尽收。从预算编制的角度,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目标为增长6%,低于我市地区生产总值目标(6.5%)0.5个百分点。主要是考虑受全国宏观经济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影响依然较大,国家及省将出台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从执行角度来看,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顺利实现了“首月、首季开门红”及“半年双过半”的节点目标。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0.04亿元,同比增长6.9%,高于地区生产总值(4.5%)2.4个百分点,高于全省平均增幅。
2.抢抓机遇主动向上争取资金。围绕“两市四区”,抓抢国家大力支持东北振兴的政策机遇,深入研究国家、省政策动向及资金投向,梳理、研究向上争取政策资金点,市政府多次前往国家部委、省对口部门争取政策、资金和项目。同时,制定争取资金考核方案,充分调动各部门争取资金工作积极性。2024年全市共争取资金149.36亿元,同比增加4.58亿元,增长3.2%。
3.精准发力加强债券争取。按照新增专项债券11大投向领域,聚焦“五大安全”,围绕省“十五项重大工程”,高质量谋划项目,全市共争取政府债券资金38.27亿元,其中新增项目类债券1.72亿元,用于园区基础设施、老旧小区改造等7个项目建设。
4.主动作为盘活闲置资产。清查棚改剩余房源9866户,全市利用棚改剩余房源化解债务3.19亿元。丰富资产处置手段,通过公开拍卖、出租出售等方式盘活资产0.42亿元,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出让收益实现1.25亿元,提高资产资源盘活质效。
5.大力盘活财政资金。市财政局印发《关于盘活部门实有资金账户存量资金的通知》,组织市直相关部门集中开展实有资金账户存量资金清查工作,在基本厘清部门存量资金来源、用途、结存金额等情况后,做到“应收尽收”、“应盘尽盘”,盘活收回资金0.55亿元。
(二)始终坚持人民至上原则,持续提高民生保障水平
1.支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市财政局积极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的意见,筹集资金1.37亿元,用于保障公益岗补贴、就业创业补贴等各类稳岗就业支出,持续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群等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力度。投入0.09亿元,用于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创业培训和技能培训,确保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取得实效。我市就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实绩考核位居全省第3名。
2.兜牢困难群体、特殊群体生活底线。筹集3.44亿元,用于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城乡特困人员救助、困难残疾人补贴等支出。筹集0.29亿元,用于残疾人辅具适配、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等,支持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投入0.19亿元,为3.2万余名残疾人发放“两项补贴”。拨付0.05亿元,为参加城居养老保险的55-59周岁重度残疾人发放基本生活补贴,提高特殊群体生活质量。筹措0.03亿元,支持我市老年助餐补助服务。
3.各项社保政策有效落实。筹集6.2亿元,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拨付5.32亿元,落实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及困难群体医疗救助待遇。上解省2.57亿元,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国家统筹及失业保险省统筹。
4.落实退役安置保障政策。投入0.66亿元,保障优抚对象抚恤、医疗等待遇及时足额发放。筹集0.42亿元,落实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企业军转干部、义务兵、退役士兵等福利待遇。拨付0.24亿元,保障逐月领取退役金人员、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人员及光荣院老兵待遇发放。
5.保障“两重”和民生项目顺利实施。落实推动国家重大政策实施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全市共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国债资金等合计26.69亿元,重点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地下管网建设改造、城市排水防涝和燃气改造、预警指挥、救援能力和基层防灾工程等40个项目建设,加快推动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城市排水、教育、林业等领域基础设施建设以及老旧小区改造、社会服务设施建设等民生工程项目建设,构建我市排水管网体系,全面改善城市居民生活环境,提高我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筹措0.12亿元,增设解放广场地下通道便民通行设施及实施城市公共基础设施适儿化改造。筹集0.66亿元,用于数字政府建设项目。
6.持续推进健康阜新建设。拨付1.18亿元,支持我市中心医院辽西肿瘤诊疗中心建设项目和阜新市中医医院新建项目,建成一栋9层肿瘤诊疗中心建筑楼,全面提升我市医疗水平和医院承载能力。投入1.77亿元,用于计划生育奖特扶资金发放,惠及10.8万人。筹集1.37亿元,促进疾病预防体系建设。投入0.44亿元,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筹集0.28亿元,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7.保障教育优质资源供给。投入1.04亿元,支持义务教育学校落实“双减”政策。筹集0.38亿元,推进营养膳食改善,增强学生体质。拨付0.3亿元,维修改造学校32所,校舍面积1.6万平方米,操场面积1.8万平方米。筹集0.3亿元,继续落实农村教师差别化补助等政策。拨付学生资助资金0.22亿元,惠及学生1.4万人次。拨付0.12亿元,支持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发展。安排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资金0.08亿元,用于推进“智慧体育进校园”项目,在全市12所学校安装智能体育设施。
(三)支持低碳绿色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1.打好科尔沁沙地歼灭战。筹集1.03亿元,用于保护性耕作、耕地轮作等项目,支持沙化耕地精准治理。拨付0.97亿元,用于“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补助。投入0.72亿元,用于森林草原防火阻隔系统建设。拨付0.48亿元,用于林业发展改革、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等支出。
2.保障海州露天矿综合治理。拨付1.24亿元,用于海州露天矿综合治理、绿色矿山奖励等支出,为消除区域内现存地质灾害隐患和有效提升区域内生态环境质量提供坚实保障。投入1.01亿元,用于百里矿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
3.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投入2.78亿元,用于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示范项目支出。筹集0.53亿元,用于中央水污染防治、全市29个河流断面和8个排污检查井考核监测等支出。拨付0.16亿元,用于大气污染防治、空气质量管控能力建设等。筹集0.05亿元,用于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支出。
(四)完善举措聚焦转型升级,促进增长优化产业结构
1.跟踪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加强政策效应分析,主动了解市场主体税费负担变化。强化部门协作,确保减税降费政策直达快享。全市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6.61亿元,惠及5.05万户,通过落实税费优惠政策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2.支持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拨付0.2亿元,支持辽工程“双一流”建设,助力市校合作。投入0.12亿元,实施市级科技计划项目32个,农业科技特派项目9个,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筹集0.05亿元,对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及省级创新平台进行奖励性后补助。投入0.02亿元,支持科技馆免费开放,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
3.保障“两新”政策落地见效。筹集1.22亿元,确保国家“两新”政策落地见效,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激发我市消费潜能,提振汽车、家电、家装等大宗消费,有效推动消费重点行业培育和复苏。2024年兑付消费者补贴资金0.94亿元,其中: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626台0.22亿元,汽车报废更新2605台0.46亿元,汽车置换更新1383台0.14亿元,家电以旧换新17195台0.12亿元,家装厨卫“焕新”238台10万元。加快资金拨付实效,对补贴资金进行全程监管。筹集0.1亿元,支持汽车购置、家电等一系列市级促消费活动,活跃消费市场,促进“两新”政策落实。
4.政策助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通过奖补政策激励,筹集0.22亿元,惠及206户(次)工业企业。聚焦工业稳增长和精准施策支持培育优质中小企业,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提升企业数字化水平,推动企业创新发展,支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助力我市工业经济稳增长。
5.深化对外开放水平。贯彻落实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关于“综合施策扩大进出口”“提升开放合作水平”工作部署,统筹0.09亿元,引导企业多元化开拓国际市场,鼓励发展跨境电商、海外仓等新业态新模式,支持会展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外经贸提质增效,提高我市招商引资水平和质量。
6.支持外资外贸项目。筹集0.07亿元,支持项目20个,企业15户,经济开发区1个。利用贴息政策降低外贸企业成本,引导企业多元化开拓国际市场。投入0.02亿元,支持优质外商投资项目,实际利用外资0.16亿元,有效促进外资稳存量扩增量。
7.积极推进国资国企改革。拨付0.18亿元,用于厂办大集体改革收尾工作。投入0.68亿元,用于支持国企做强做大。拨付0.34亿元,积极支持相关企业化解破产遗留问题,切实维护地区社会稳定。投入0.21亿元,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相关工作。筹集0.04亿元,用于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发放。
(五)大力支持乡村振兴发展,助力打造现代化大农业发展先行区
1.落实落细惠农补贴政策。筹集5.75亿元,用于农机购置补贴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拨付4.83亿元,落实2024年大豆玉米稻谷生产者补贴政策,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发放到户。投入1.2亿元,用于粮油大县奖励,支持粮油生产和产业发展。拨付0.2亿元,支持玉米单产提升工程项目。
2.大力支持农村综合改革。投入1.43亿元,支持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建设改造农村公路 455.1 公里。筹集0.19亿元,支持我市2024年11个“五好两宜”和美乡村建设,打造乡村建设样板。拨付0.02亿元,建设红色美丽村庄,依托红色资源,弘扬革命传统,进一步夯实筑牢党在农村的执政根基。
3.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筹集2.42亿元,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投入0.25亿元,用于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拨付0.15亿元,保障基层农村组织工作正常运转,维护我市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4.保障水利重点项目支出。投入4.68亿元,用于阜新县伊吗图河河道治理、彰武县沙河河道治理等10个水利领域项目建设。筹集1.85亿元,用于水利发展及水库移民支出,支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发展。拨付0.07亿元,用于防汛抗旱救灾物资采购、防汛演练、防汛系统升级等支出,确保我市安全度汛。
5.全力推进农村交通建设。筹集2.58亿元,主要用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和新改建工程、城市交通发展行业补贴等,完成农村公路建设改造200公里民生实事任务,支持交通运输行业稳定健康发展。
(六)坚持底线思维,财政运行风险有效化解
1.有效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始终把基层“三保”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根据最新修订的“三保”相关制度办法和“三保”保障范围和标准,组织县区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健全覆盖“三保”预算编制、预算审核、执行监控、专户管理、应急处置等全方位、全流程的闭环管理制度体系。坚持“三保”预算优先编制,“三保”资金优先安排。2024年全市“三保”支出88.56亿元,“三保”足额保障到位。
2.政府债务风险安全可控。制定全年债务还本付息计划,按时足额偿还到期债务。加强“银政企”协作,低息置换到期贷款,节约财政资金0.06亿元,降低财政偿债成本,缓释集中偿还压力。积极争取国家化债政策支持,加快我市化债进度。建立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管理体系,及时处置化解地方债务风险。
3.深入落实“高质量过紧日子”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起草了《阜新市关于贯彻落实“高质量过紧日子”要求的若干措施》,建立了15条财政支出负面清单,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加强预算管理,保障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中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及重点领域支出,切实做到有保有压。2024年预算执行中,全市压减一般性支出0.21亿元,压减的经费全部统筹用于民生、“三保”等重点支出。
(七)深化财政改革,财政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1.推进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按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总体要求,拟定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建立健全权责配置更为合理、收入划分更加规范、财力分布相对均衡、基层保障更加有力的市以下财政体制。
2.完善预算绩效指标体系。进一步升级完善我市预算指标体系,印发《阜新市分行业分领域预算绩效指标体系》。在原有体系基础上,参照成熟的指标模板,新增200余条项目绩效指标和9个项目绩效目标模板,使绩效目标编制更简便易行、考核结果更加精准。
3.深化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审核评审流程,不断提高评审工作效率和质量。2024年评审服务类项目70个,评审金额1亿元,审减0.18亿元,审减率18%,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服务类项目评审工作取得突破性成果。
4.开展事业单位止损增收推进工作。严格审核市直机关单位履职所需辅助性项目,坚持自己事情自己做,力争实现财政资金“内循环”,遏制购买服务泛化的势头,挖掘事业单位止损增收潜力,创新建立经费保障机制,激活事业单位工作激情。
5.推行采购合同线上签约。加快推进我市“互联网+政府采购”工作,持续加强“数字采购”建设,全面上线推行政府采购合同线上签约功能,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降低政府采购交易成本,打通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的“最后一道关卡”,实现政府采购业务全流程电子化。
6.开展系列财会监督检查。聚焦财政、财务、会计领域的短板和薄弱环节,强化监督主责,开展地方预算编制情况检查、地方财经纪律重点问题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等系列监督检查活动,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
7.加强财政管理数字化建设。资产信息系统全面升级,嵌入预算管理一体化完成互通互联,实现资产全生命周期精细化管理。预算管理一体化账户管理系统全面上线,全市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开立、变更、撤销财政审批备案首次实现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电子化办理。全省首创开发建设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三保”支出顺序内嵌式管理控制平台,以支付数据为切入点,从源头上实现了支付顺序自动控制与严格规范,大大提升了全市财政库款管理精准化水平。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2024年决算情况总体较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重视应对,主要表现在:我市自身“造血”能力不足,“三保”支出保障依赖上级转移支付;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基础不稳固,财政支出结构还需要进一步优化;财政管理的效能和预算管理的精细化水平仍需加强,财会监督体系和内控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等。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按照市人大及常委会意见和建议,结合审计提出问题,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加以改进,扎实推进各项财政工作,助力打好决胜之年决胜之战。
(一)持续推动财政平稳运行
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细化工作措施,关注重点税源,深挖增收潜力,依法依规持续征收,进一步推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深入研究争取资金政策,加强各部门协同,全方位、多渠道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加力清查盘活存量资金、存量资产,统筹用好各类财政资源。进一步落实“过紧日子”相关要求,做到“小钱小气”、“大钱大方”。
(二)加力推动财会监督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和《辽宁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落实人大审议意见。完善财会监督体系和工作机制,推进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扎实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推动与人大监督、审计监督等的贯通协调,维护财经纪律严肃性。
(三)推进财政科学管理
严格预算执行管理,完善转移支付常态化监控机制。升级预算绩效体系和标准体系,完善“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深入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运用现代管理方法和信息技术提升财政工作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按照本次常委会的要求,市审计局将做《关于阜新市本级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对审计局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我们将一并认真整改落实。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之年。2025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决策部署,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指导。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守正创新、协同配合,敢于担当、善于作为,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全面提升财政工作质效,打好打赢三年行动决胜之年决胜之战,为夺取新时代“辽沈战役·阜新战场”全面胜利作出积极贡献。
名 词 解 释
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根据国家预算管理和社会保险相关法律法规编制,经法定程序审批、具有法律效力的年度基金财务收支计划,由基金收入预算和基金支出预算组成。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地区和险种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适当留有结余。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财政通过超收收入和支出预算结余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下年度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或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安排使用接受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
预备费:在编制预算中按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1%-3%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三保”:即“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按照财政部关于“三保”清单要求,其中:“保基本民生”,主要包括对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领域中,与民众基本生存和生活状态、基本的发展机会和发展能力、基本权益保护相关的政策;“保工资”,主要包括保障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奖金和绩效工资、津补贴、养老保险等项目,离休人员离休费等;“保运转”,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经费保障,使机关事业单位能够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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