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政策

日期: 2025-08-28 浏览量:107 来源:阜新市民政局 责任编辑:汪雨冲 文字大小:

一、实施对象

申请适老化改造的特殊困难老年人须为阜新市户籍,长期生活在阜新,户籍地址与现有固定住房地址一致或位于同一县区,拥有所改造房屋的产权或长期居住权,且该房屋近期没有纳入动迁规划,并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

1.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60一79周岁残疾老年人;60-79周岁经评估为完全失能、重度失能、中度失能、轻度失能老年人。

2.城乡低保对象中: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60一79周岁的残疾老年人、空巢老年人、留守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60—79周岁经评估为完全失能、重度失能、中度失能、轻度失能老年人。

2021年以来已接受“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的老年人家庭,不再重复改造。

二、申请条件

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或其委托亲属)向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三、改造原则

1、坚持自愿申请——适老化改造尊重老年人家庭意愿,按照自愿原则进行申请。

2、坚持需求导向——按照困难优先、亟需优先的原则,根据老年人家庭实际情况确定改造内容。

3、坚持设计合理——根据老年人家庭的住宅环境、老年人身体状况、家庭成员情况进行改造需求评估,做到“一户一案”,在助行、助力、助浴、防滑等方面设计出有针对性、可行性和实效性的改造方案。

4、坚持公开规范——在适老化改造申请、评估审核、方案设计、项目实施等过程中,严把质量关口,坚持公开透明,确保改造项目有序推进。

四、改造内容

以“室内行走便利、如厕洗澡安全、厨房操作方便、居家环境改善、智能安全监护、辅助器具适配”为主要目标,参考《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配置参考清单》。

根据老年人实际需求,坚持尊重老年人改造意愿,指导每个改造家庭在清单和补助资金限额内合理选择改造内容。其中,被评估为重度失能且长期卧床的老年人,每人配置1张护理床和1张防压疮床垫(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家庭仅配防压疮床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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