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8-12 浏览量:11 来源:阜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规划信息财务科 责任编辑:李艳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为深化医疗卫生服务改革,提升群众就医体验,市卫健委严格落实《辽宁省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实施细则》,全面推进住院预交金规范管理工作,形成长效机制,取得阶段性成效。
市卫健委以“群众有感、因地制宜、稳妥有序”为原则,印发《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县区及医疗机构精准测算住院预交金额度。各机构结合近三年数据,将费用或人次前50%的病种列为常见病种,以“个人平均自付费用”为基础适度下调预交金标准,经市、县卫健部门审核后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目前,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已公示常见病种预交金标准,分类明确城乡居民医保、城镇职工医保及自费患者的缴费额度。对住院期间病情变化需补缴费用的情况,实行分阶段补收并强化解释沟通,确保流程透明。
此举有效降低群众就医负担,预交金收取更趋合理,医患矛盾显著减少。市卫健委将持续优化管理机制,推动预交金规范化管理向纵深发展,切实增强群众就医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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