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门区人大常委会视察清河门区社区矫正工作

日期: 2024-09-29 浏览量:70 来源:清河门区人大办公室 责任编辑:李艳 文字大小:

  9月26日,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红艳带队对我区社区矫正工作进行视察。区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陪同视察。

  视察组先后来到乌龙坝司法所、清河司法所、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通过实地查看资料、听取工作汇报、现场提问等方式,全面了解场所建设、功能区布局、设备配备应用及人员配备等情况。随后召开座谈会,听取关于我区社区矫正工作情况汇报。视察组成员结合视察情况和当前社区矫正工作实际进行了讨论发言,并提出意见建议。

  视察组认为,区政府及职能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为维护社会稳定确保攻坚之年攻坚之战的顺利进行作出了努力和贡献。

  视察组建议,一要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开展好《社区矫正法》宣传活动,广泛宣传社区矫正作为非监禁刑罚执行制度的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对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性。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提高《社区矫正法》及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二要进一步提升矫正质量。充分发挥社区矫正信息化核查系统的作用,增强社区矫正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加大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管力度,掌握思想动态和日常行踪,完善考核体系,确保对每一位社区矫正对象精准严管,管住管到位。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不同刑罚种类,实行有针对性的个性化教育,增强矫正效果。对确有困难需要帮扶的社区矫正对象,灵活制定帮扶计划。三要进一步提高监管质量。要强化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健全完善矫情分析研判制度,加强风险分析研判,防范和化解风险。要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引导,增强社区矫正对象服刑矫正意识和认罪悔罪意识,积极主动改造,更好地融入社会,成为守法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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