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阜新市农村垃圾治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助力乡村振兴 赋能绿色发展

日期: 2024-05-21 浏览量:375 来源:阜新日报 责任编辑:李艳 文字大小:

  5月16日、开展20日,市人大常委会开展《阜新市农村垃圾治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来到彰武县大冷镇曹家村、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沙拉镇后套改村检查农村垃圾治理情况,到阜新镇皂力村检查垃圾站运转情况,到大巴镇杜代村和辽宁禾兴牧业有限公司检查畜禽粪污处置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市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关于《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

  4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对照《条例》进行逐条梳理,了解我市贯彻实施基本情况,确定执法检查重点。此次检查从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取得主要成效和经验,《条例》学习宣传和配套规章文件、标准细则的制定情况,政府及有关部门、企业法定责任落实情况等5个方面进行。

  检查组强调,抓好农村垃圾治理工作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体现,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推动农村垃圾治理的重要意义,坚持把农村垃圾治理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工程,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建立健全联动工作机制,形成自上而下的工作合力。要把握工作重点,持续加强《条例》宣传力度,提高村民环境保护意识,持续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积极向上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补齐生活垃圾处置设施短板,借鉴先进地区先进经验,提升农村环境整治成效,多措并举推动《条例》有效实施。要加强专业队伍建设,组织多种形式的培训和学习,进一步增强基层干部的业务知识和治理水平。市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分析《条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起草好执法检查报告,并对检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持续跟踪问效,依法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助力乡村振兴,赋能绿色发展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秘书长刘林参加检查。
  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及环资委员、农委委员参加检查。市政府及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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