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党纪学习教育第1期读书班在沈阳举行 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为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提供有力保障

郝鹏主持并讲话 李乐成周波王新伟出席

日期: 2024-04-11 浏览量:1598 来源:辽宁省人民政府网站 责任编辑:贾晶晶 文字大小:

  4月10日,省委党纪学习教育第1期读书班在沈阳举行。读书班主题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要求,认真学习领会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引导全省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为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提供有力保障。省委书记郝鹏主持并讲话。省委副书记、省长李乐成,省政协主席周波,省委副书记、沈阳市委书记王新伟出席。

  参加读书班的领导同志围绕新修订的《条例》进行个人自学。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李猛作专题辅导。

  郝鹏在讲话中指出,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为我们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提供了重要遵循。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以此次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更好学习掌握《条例》精神,进一步加强纪律建设,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郝鹏指出,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是辽宁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要通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推动全省广大党员、干部强化遵守纪律的自觉,以严明的纪律确保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把讲政治的要求转化为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要通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推进自我革命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真正把“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重要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要通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全省党员、干部持续转变工作作风,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务实功、出实招、求实效,切实把党纪学习教育激发的动力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绩。

  郝鹏强调,要全面领会《条例》的内涵要义和实践要求,增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精准性实效性。这次新修订的《条例》,从党章这个总源头出发,适应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对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出再动员再部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从严加强对干部的管理监督,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推进党性党风党纪协同发力,充分彰显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越往后执纪越严的鲜明态度。要通过学习《条例》,引导全省广大党员、干部始终绷紧政治纪律这根弦,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要通过学习《条例》,加强对干部的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扎紧织密管权治吏的笼子。要通过学习《条例》,进一步把正风肃纪反腐和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树起重担当、重实干、重实绩的鲜明导向,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在推进全面振兴新突破中展现更大担当和作为。要通过学习《条例》,更加注重正本清源、固本培元,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提高党性觉悟,增强拒腐防变能力,让辽宁党风政风社风更加清朗清新。

  郝鹏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精心谋划部署、周密组织实施,确保高质量完成党纪学习教育各项任务。省级领导同志要带头示范引领,搞好个人自学,深入研讨交流,检视整改问题,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学在先、作表率。各级党委(党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省委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专班要加强统筹协调,积极履职尽责,加强工作调度,注重宣传引导,营造浓厚学习氛围。要紧密结合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同实施好三年行动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领导班子成员,省检察院检察长出席。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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