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03-05 浏览量:612 来源:辽宁省人民政府网站 责任编辑:贾晶晶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提高课后服务水平和质量,鞍山市教育局、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鞍山市财政局、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四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对课后服务的时间、收费、内容等方面设定了明确的“门槛”。
鞍山市教育局义务教育科相关负责人表示,各校课后服务结束时间要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做好衔接,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小学年级不晚于17:40,初中年级不晚于18:30,并安全有序做好错时错峰放学。严禁寒暑假、法定节假日、周末在校内以托管等名义进行集体授课、个性化辅导答疑、自习等。
各校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高质量提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本地实际,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采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方式的,按照“家长自愿、以支定收、支价相符、成本补偿、非营利性”原则,各地各校课后服务收费标准不得高于当地公办普通高中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并通过召开家长委员会或听证会等形式,与家长取得一致意见后,由教育行政部门和发展改革部门联合报当地政府审定后执行,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各小学要将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科学类等社团活动纳入课后服务内容。各地各校拓展校外渠道,丰富课后服务内容,需引进具有相应资质、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或个人参与课后服务的,按照“谁引进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原则,建立并完善相应资格审查机制,严格规范管理。
鞍山市教育局义务教育科相关负责人表示,各县(市)区要设立课后服务及监督举报电话或信箱,及时核查办理群众反映的课后服务问题,坚决纠正违规行为。市课后服务监督举报电话是0412-2698009,2698052。
此外,还了解到,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将会同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对区域内课后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排查,调整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确保2024年春季开学政策执行贯彻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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