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丹东市生态环境局“四张清单”释放生态环境执法“温度”

日期: 2024-02-06 浏览量:254 来源:辽宁省人民政府网站 责任编辑:贾晶晶 文字大小:

  为构建丹东市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提振企业主体活力,丹东市生态环境局积极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模式,以推行服务型行政执法方式为抓手,通过柔性执法“四张清单”,不断释放行政执法“温度”和善意。

  近日,丹东市生态环境局正式发布实施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四张清单”(以下简称“四张清单”),在全市生态环境领域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优化行政执法“容错”机制。

  何为“四张清单”?“四张清单”包括“不予行政处罚清单”“从轻行政处罚清单”“减轻行政处罚清单”和“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纳入清单的事项,凡符合列举的适用情形和要求的,将依法予以行政相对人免罚、轻罚、减罚或者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处理。“四张清单”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注重通过提醒教育、责令改正等柔性监管措施,引导企业及时纠错,主动消除或减轻危害后果,降低企业负担,打造“文明、规范、有温度”的执法环境。

  2021年,市生态环境局制定实施《丹东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包容免罚监管事项清单》(以下简称“免罚清单”),对7项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此次“四张清单”是在“免罚清单”的基础上进一步升级、扩大容错适用范围,将“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增至20项,涵盖手续类、超标排污类、环境管理类、畜禽养殖类和扬尘类五大类违法行为;新增“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三张清单。

  “四张清单”的实施,将依法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不予行政强制的违法行为具体化、清单化,为执法人员提供了明确的执法工作指引,给执法人员增加了“免罚”的法治底气,有助于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将签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以及履行完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义务的情形列入从轻处罚和减轻处罚事项清单,有助于促进环境污染者,积极履行损害赔偿责任,推进受损生态环境修复到位;同时,“四张清单”在生态环境保护底线的基础上,推进柔性容错执法方式,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有助于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下一步,丹东市生态环境局继续秉承“执法为民”理念,持续聚焦经营主体期盼,加快推动行政处罚裁量权“四张清单”落地落实,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丹东全力促进各类企业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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