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收费通知

日期: 2023-12-19 浏览量:840 来源: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汪雨冲 文字大小:


尊敬的热用户:


  为了广大热用户有充分的时间交费,阜新宏大供热有限公司定于2019年4月10日起,对2019—2020年度冬季取暖费进行收缴,具体事项如下:

  一、收费标准:2019至2020年度执行热价为:居民26/㎡,非居民32/㎡,交费期间如遇热价上调,已交费的用户需在明年交费时将今年未交的差额补齐。

  二、本年度一户一阀用户不需要供暖而不交纳热费的用户须到我公司办理停热手续,如不办理停热,我公司将按有关文件和规定执行,一切后果自负。本年度报停用户,本年度不允许恢复供热。停热业务办理时间为6月1日—10月10日,过期不予办理,非一户一阀用户不允许办理停热手续。

  三、本年度办理恢复供热业务时间为6月1日—10月10日,并按有关规定自其交费之日起半个月内进行统一开栓供热,不能针对每个用户随时交费,随时开栓,望广大用户自觉遵守时间规定。

  四、阁楼需增设取暖设施的用户,须先到热电厂供热监察大队办理增容手续,而后才可以增设取暖设施,阁楼锁控阀安装在室内的,请于8月15日前改到室外,否则不予报停。

  五、为提高服务质量,以便民利民为服务宗旨,本年度取暖收缴工作预开启多渠道缴费方式。

  1.与中国农业银行合作,指定营业网点代缴;

  2.农行手机银行APP代缴;

  3.收费大厅自助缴费一体机可扫码缴费

  以上缴费方式上线后均出具电子发票,项目进展详情请关注阜新宏大供热微信公众号。

  六:根据《辽宁省城市供热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新建建筑供热设施保修期为两个供热期,在保修内,不得暂停供热,

  注:恢复供热用户、报停用户、第一年交费用户需到收费大厅办理业务。

  七、交费优惠按:

  4月份:优惠5%

  5月份:优惠4.5%

  6月份:优惠4%

  7月份:优惠3%

  8月份:优惠2%

  营业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分—11:30分;下午:13:00分—15:30分

  交费地点:阜新宏大供热有限公司收费处

  地址:辽工大南校区东门工大浴池北侧

  收费电话:2197223

  供热监察大队地址:热电厂南门

  供热监察大队电话:2178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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