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11-15 浏览量:725 来源:阜新市妇女联合会 责任编辑:刘冬梅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建设儿童友好城市,寄托着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事关广大儿童成长发展和美好未来,今年我市成功入选第二批建设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名单,为加快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营造关爱儿童成长的良好氛围、传播建设儿童友好城市的美好愿景,提升阜新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知晓度和影响力,现面向全社会征集阜新市儿童友好城市LOGO、主题歌曲歌词和宣传标语作品。
征集内容:
1.阜新儿童友好城市LOGO标识
2.阜新儿童友好城市主题歌曲歌词
3.阜新儿童友好城市宣传标语
征集时间:2023年11月10日至11月30日
征集范围:面向全社会征集,个人、组织、单位、社会团体均可参加,应征者可选择参与征集活动的一项或多项。
主办单位: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文旅广电局、市卫健委、市妇联、市传媒中心。
作品要求:
1.LOGO标识
(1)具有阜新地域特征和文化特色,突出儿童元素,主题突出、构思新颖、活泼童趣、辨识度高、标志性强,有较强的视觉感染力和美感效果。
(2)易于宣传推广和记忆识别,适用于各类宣传载体的推广运用。
(3)需对图形标识和字体的创意作文字说明,包括设计的图样和理念说明(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
(4)作品通过图像制作软件制作电子版,手绘需扫描电子版,上交作品必须为彩色作品。分辨率不小于300DPI,导出格式为JPG/PNG/JPEG格式,作品规格为A4幅画,色彩模式为RGB,要求图片清晰,单张图片大小不小于5M。
2.主题歌曲歌词
参赛歌词为作者原创,内容健康、积极向上。歌词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健康积极、朗朗上口,简洁明快、短小精悍,富有童真趣味,易于儿童传唱。需提交Word格式的电子文档(全文宋体四号,单倍行距,标题加粗)。
3.宣传标语
生动有趣、简洁明了、朗朗上口,易于传播、记忆和普及;原则上限定20字以内;每个组织或个人投稿不超过3条,每条单独参与评选。请围绕创作理念附简要文字说明。
评选方式:由主办方组织初步评选产生入围作品。入围作品产生后,邀请相关单位、儿童代表等开展复审,在相关媒体公布评选结果。
奖项设置:
1.LOGO标识
设采用奖1名,奖金2000元;优秀奖2名,奖金各800元;入围奖3名,奖金各5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2.主题歌曲歌词
设采用奖1名,奖金2000元;优秀奖2名,奖金各800元;入围奖3名,奖金各5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3.宣传标语
入围奖5名,并颁发荣誉证书。
(以上项目以团体、机构名义应征的获奖者,奖金由第一创作者、机构法定代表人代领,具体分配自行协商解决。上述奖励金额为税前奖金,所得税由获奖的团体或个人自行承担。为保证质量,主办单位有权根据投稿量及评审情况对各奖项做出相应调整。)
报名方式:
本次征集活动统一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所有作品报名时均提交电子版作品。请在征集时间内将应征作品、作品登记表以及投稿承诺书发送至指定邮箱:fxfrgwb@126.com
邮件标题:阜新儿童友好城市+征集类别(LOGO/主题歌曲歌词/宣传标语)+应征者名称
注:参赛者必须提交完整的参赛报名资料,包括报名登记表(附件1)和投稿承诺书(附件2)。应征者为机构的,报名表须由授权代表签署并盖机构公章。集体创作者,报名表须由所有创作者共同签署。
不接收超过截止时间后的任何作品。
特别声明
1.作品不得含有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内容,符合社会公序良俗要求。
2.投稿作品必须为原创、未发表过的作品,且不得与其它标识、标志、形象、标语雷同,且尚未注册。作品不得侵犯第三方任何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或其他权利,一旦发现,取消参赛资格。主办方保留对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由应征者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3.作品被选中后,设计方必须提供设计作品完整的方案,包括各种矢量图形、源文件和所用到的字体,以便修改完善和印刷。
4.主办方拥有被选中的设计作品全部知识产权,无偿使用该作品进行公益展览展示、编辑出版等活动。主办方有权对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获奖者有义务协助主办方对作品进行修改。
5.作品一经采用,获奖作品作者不得在其他地方使用该设计作品,否则构成侵权,主办方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6.投稿作品一律不退件,请提前自行备份保存。
7.凡向本活动投稿,均视为已接受本次征集所有事项,本次征集最终解释权和使用权归主办方所有。
附件1: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2:投稿承诺书.docx
附件1
阜新市儿童友好城市
LOGO标识、主题歌曲歌词、宣传标语征集活动
报名登记表
姓名 | 性别 | ||
年龄 | 单位/所在学校 |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
通讯地址 | |||
征集类别 | |||
作品名称 | |||
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 |
附件2
阜新市儿童友好城市
LOGO标识、主题歌曲歌词、宣传标语征集活动
投稿承诺书
本人承诺:
1.投稿作品不含有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内容。
2.投稿作品为原创、未发表过的作品,且没有与其它标识、标志、形象雷同,且尚未注册。投稿作品未侵犯第三方任何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或其他权利。如若侵犯,已发放奖金、证书全部退回。
3.投稿作品被选中后,本人同意提供设计作品完整的方案,包括各种矢量图形、源文件和所用到的字体,以便修改完善和印刷。
4.主办方支付奖金后,即拥有被选中的设计作品全部知识产权,有权对设计作品修改、组合和使用等。本人愿协助主办方对作品进行修改。
5.投稿作品一经采用,本人将不在其他地方使用该设计作品,否则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本人接受本次征集活动公开的所有声明事项。
注意:
1.如承诺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须由承诺人的监护人代为签署。
2.如投稿人为机构,须由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机构公章。
承诺人:
2023年11月 日
主办单位: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阜新市细河区中华路45号 邮编:123000 Email:fxzwg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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