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第83项涉及阜新问题整改结果公开公示

日期: 2023-09-05 浏览量:643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刘冬梅 文字大小:

  一、整改任务

  截至督察进驻时,全省渗滤液积存量达55万吨。抚顺、锦州等市多个垃圾填埋场均存在大量渗滤液积存、部分渗滤液渗漏外排等问题。

  二、整改目标

  解决垃圾渗滤液积存外排问题。

  三、整改措施

  (一)2021年年底前,完成彰武县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设备维修改造,提升渗滤液处理水平(80吨/日)。

  (二)2023年年底前,完成彰武县4万吨积存渗滤液处置工作。

  (三)全面开展渗滤液积存问题排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2021年年底,彰武县垃圾填埋场完成渗滤液处理设施维修改造,渗滤液处理能力达到80吨/日。

  (二)彰武县垃圾填埋场对积存渗滤液采取公开招标,对约4万吨渗滤液进行应急处理,累计处置垃圾渗滤液57965吨。2022年10月31日,积存渗滤液已全部处理完成。

  (三)加强渗滤液积存问题排查,完善渗滤液收集、处理相关台账,未发现其他问题。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以邮寄的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9月5日至2023年9月13日

  受理部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  话:024-62788397

  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