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工读学校岗位等级考核方案

日期: 2023-07-24 浏览量:148 来源:阜新市教育局 责任编辑:汪雨冲 文字大小:

    依据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规定,市人社局岗位设置及各级岗位聘任指导意见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优质、优酬,充分调动教职工积极性的原则,制定岗位等级考核方案。

一、考核标准

1、参加工作年限,每年1分,依次累计;

2、从事教育年限以学校聘任教师岗位时开始计算,每年1分,依次累计;

3、任现职年限,每年1分,依次累计;

4、任现职期间担任班主任年限,每年1分,依次累计;

5、任现职期间,担任班主任获得“三好班级”“优秀班主任”等荣誉,每年1分,依次累计;(以证书为准)

6、任现职期间,获国家、省、市、校优秀课(含说课),依次为2分、1分、0.5分、0.3分,依次累计(以证书为准)

7、任现职期间,荣获国家、省、市、校表彰,依次为4分、3分、2分、1分。(以证书为准)

8、任现职期间,担任国家、省、市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依次4分、3分、2分(一次性)

9、任现职期间,获得国家、省、市优秀论文每篇0.25分,年累计上限1分,论文与教育教学管理相关。(以证书为准)

10、任现职期间,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省、市比赛,每次依次为1.5分、1分、0.5分(以证书为准)

11、任现职期间,国家、省、市科研课题参与者,且顺利结题。每次1分,依次累计,与学校教学无关、参与其它单位科研科题非学校委派视为无效。(以证书为准)

12、任现职期间,做出突出贡献,社会影响较大,适当加分。

13、任现职期间,在学校年度考核中获得先进和表扬分别加1分和0.5分,依次累计。

14、长期不在岗,同一职级最低标准,工作上出现失误或事故,视情节减分。

15、任现职期间违法违纪,按有关文件执行。

16、聘任期结束后,重新聘任的岗位,按照岗位等级考核方案进行考核聘任。

二、考核办法

1、事假1天扣0.2分,病假1天扣0.1分,旷工1天扣5分,其中病假以市级医院诊断为准,漏岗1次扣1分。

2、无正当理由不接受学校工作安排每次扣1分。

3、因个人原因工作失职给学校工作造成重大损失、重大影响,视情节、后果酌情扣1-10分。

4、因同志之间不团结、惹是生非、造成不良影响,视情节酌情扣1-10分。

5、学校大型活动不参加(如会议、政治学习、开营仪式、闭营仪式及上级组织的其它活动)按事假一天处理。

6、体罚打骂学生、变相体罚、打骂学生造成极坏影响,视情节酌情扣1-10分。

7、收受学生及家长礼物礼金、有价证券等,视情节酌情扣1-10分。

8、在校外机构有偿补课或自行组织有偿补课的,视情节酌情扣1-10分。

9、教职工病事假请假程序:1—2天假向主管校长请假;3天及以上向校长请假,假后要向相关请假领导销假,病事假离校到门卫登记,方可离校,返校后在门卫登记,且到有关领导处销假,请假到期后必须及时返校上班(特殊情况除外),否则按旷工处理。

10、请假2小时以内计1/4天,超过2小时不足半天按半天计,超过半天不足一天按3/4天计,迟到累计8次按事假一天计,以月为单位累计计算。

11、教师本身长期重病在身,难以坚持正常工作,经学校认定,在完成教学任务后,可以定期取消坐班,但折合成一定数量的病假;对于长期患病的非教学人员,学校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根据实际情况折合成病假。

12、婚、产、丧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13、教职工短期病事假,不要影响工作;长期病事假,学校为其调整工作。

14、综合评价10分,考核权重: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评价70%,教职工评价30%。

15、量化考核内容:政治思想(德),工作成绩(绩)

                  综合能力(能),履行职责(责)

                  工作态度、出勤率(勤)

以上方案,经全体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执行,未尽事宜,经学校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执行。

                              阜新市工读学校

2019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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