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01-20 浏览量:1741 来源:阜新市财政局 责任编辑:李艳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2023年1月3日在阜新市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阜新市财政局局长 丛长山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阜新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提请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面对经济增速放缓、刚性支出加大、疫情反复的叠加冲击,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和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深入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全力“拼、抢、争、实”,切实提高财政管理,以当家的理念履行管家的职责,科学理财用财,积极化解财政风险,预算执行情况整体较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自然口径完成44.8亿元,为年初预算的88.5%,比上年减少2.5亿元,下降5.3%。可比口径完成48.7亿元,为年初预算的96.1%,比上年增加1.0亿元,增长2.1%。
各级人大通过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144.6亿元,在执行中做了相应调整,调整后的支出预算为244.3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99.7亿元,增加支出预算的资金来源是:(1)上年结余收入61.0亿元;(2)省各项补助比年初预算增加35.4亿元;(3)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5亿元;(4)调入资金0.8亿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61.0亿元,为调整预算的65.9%,比上年增加18.5亿元,增长12.9%。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4.8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48.6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17.1亿元,上年结余收入61.0亿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5亿元,调入资金0.8亿元,收入总计为274.8亿元。减去本年支出161.0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16.1亿元,上解支出11.0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5亿元,结转下年支出83.2亿元,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2亿元,为年度预算的32.4%,比上年减少5.3亿元,下降55.5%,主要是土地出让金收入减少。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8.5亿元,为调整预算的77.2%,比上年增加6.2亿元,增长50.5%。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2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3亿元,上年结余收入8.4亿元,债务转贷收入4.3亿元,新增地债10.5亿元,调入资金0.3亿元,收入总计为29.0亿元。减去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8.5亿元,债务还本支出4.3亿元,调出资金0.7亿元,结转下年支出5.5亿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0.1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3.3%,下降86.7%,主要是企业利润收入减少。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0.7亿元,比上年减少0.7亿元,下降49.5%。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1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1亿元,上年结余2.7亿元,收入总计为2.9亿元。减去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7亿元,年终结余2.2亿元,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实施国家统筹和失业保险基金实施省统筹,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完成数不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收支数。2022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9.0亿元,为年度预算的97.8%,比上年的44.3亿元,增加4.7亿元,增长10.5%。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48.9亿元,为年度预算的98.3%,比上年减少1.4亿元,下降2.8%,主要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出减少1.3亿元。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末,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186.9亿元,全市共发行地方政府债券32.0亿元,其中:再融资债券20.5亿元,新增地方政府债券11. 5亿元。
二、2022年主要财政政策落实和重点财政工作完成情况
(一)强化收入征管,夯实政府财力
新冠疫情及相应出台的留抵退税政策给收入预算执行带来冲击,各级财税部门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组织收入,牢固树立“一手抓减税降费、一手抓堵漏增收”的意识,持续强化形势研判分析,落实落细税费支持政策。稳住煤电等传统产业税收,深挖风电、制造业等新兴产业税源,关注重点企业、重点投资项目和产业园区税收形势,加强环保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清欠力度。同时,加大柳河治理项目增加易地补充耕地指标交易收入等非税收入征管,弥补税收减收影响。做到依法依规堵漏增收,挖潜增收,应收尽收,有效保障全市收支预算正常执行。
(二)加强财源建设,支持经济发展
落实国家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2022年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小微企业,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给予最高贷款20万元,全年安排贷款6.4亿元,较去年增加0.4亿元,并按2%的贷款利率给予财政贴息支持。投入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资金0.5亿元,帮助中小企业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投入科技专项资金0.2亿元,重点支持新产品研发、产学研合作、成果转化等项目,利用科技资金引导,加快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推进企业创新发展,增强企业发展竞争力。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作用,充分利用融资增信贷款担保手段,支持企业融资增信,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三)把握重大机遇,全力向上争取
为支持全市高质量发展,主要领导带头抢抓新一轮东北振兴、“一圈一带两区”、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等政策机遇,多次前往国家部委、省厅局争取政策、资金、项目,持续加大沟通对接“四项资金”,全年争取资金138.1亿元,较去年同期125.5亿元,增加12.6亿元,增长10.0%。同时,用好用足地方政府债务融资政策,把握全国安排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3.65万亿元的契机,加强项目储备和申报,全市共争取发行债券项目15个,到位债券资金11.5亿元。争取13.5亿元上级补助,全额偿还省财政厅社保风险基金借款,每年减少利息支出0.6亿元。
(四)推进乡村振兴,巩固“三农”基础
提高农业基础性地位,支持“三农”发展。投入5.5亿元,新建高标准农田45万亩、农业节水提质增效工程10万亩,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扛稳粮食安全重任,保障粮食生产和粮食安全。投入2.5亿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遏制规模性返贫,着力推动均衡发展。投入1.2亿元,支持乡村建设行动、建设美丽乡村26个、建设“一事一议”村内道路354公里和维修改造“四好农村路”566.6公里。补齐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扶持壮大37个村集体经济项目。投入5.4亿元,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29万户农民享受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筹集农业保险保费补贴2.5亿元,水稻、玉米、大豆、花生、能繁母猪、奶牛、肉牛、肉羊、森林等省政府要求开展的险种,在我市均得到落实,保险品种逐渐增加、保费规模不断扩大,我市政策性农业保险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
(五)坚持绿色发展,推动环境改善
加速绿色低碳转型,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进展。筹集大气污染防治资金2.6亿元,促进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6项重要大气污染物全部达标,空气质量达历史最好水平。筹集水污染防治资金0.9亿元,保障生态修复和水源地保护等工作顺利开展,实现94个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8处国考断面达标,水环境质量改善全省第二。筹集资金3.7亿元,重点支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打好国土绿化和草原生态恢复攻坚战,全市治理沙化土地30余万亩,新增国土绿化面积22.1万亩,草原生态修复3万亩,草原植被盖度达到60%以上。投入1.7亿元,用于柳河彰武县段生态综合治理。坚持把群众清洁取暖过冬放在突出位置,筹集专项资金2.4亿元,用于淘汰燃煤锅炉、监控秸秆焚烧等项目,扎实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我市冬季空气质量显著提升。
(六)兜牢民生底线,增强民生福祉
强化保障,压实责任,兜牢底线保民生。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原则,拨付疫情防控资金3.7亿元,重点保障防疫设备物资购置、核酸检测及健康驿站建设等支出,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拨付应急资金1亿元,应对历史罕见的涝灾,帮助人民群众快速恢复正常生产生活。投入2.2亿元,落实“保就业”工作要求,持续加强对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群等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力度,开发临时性公益性岗位9000个,近2000名“4959”大龄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缓解疫情期间就业难题。投入6亿元,保障全市8.8万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孤儿基本生活及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全面落实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提标工作,城市、农村低保标准分别提高3%、7%,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生活水平。投入6.9亿元,保障城居医疗保险政府补贴人均标准由580元提高至610元,基本公共卫生补贴人均标准由79元提高至84元。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投入1.5亿元,进一步落实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及校舍维修改造,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投入0.4亿元,缓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业压力。支持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投入3.1亿元,支持城镇老旧小区功能改善提升和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推动建立完善租购并举制度,进一步改善居民居住条件。
(七)强化风险防控,化解财政风险
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厉行勤俭节约,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2850万元,统筹用于“三保”等重点支出。筹集1.9亿元,落实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地方配套资金。筹集11.9亿元,补充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确保全地区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筹集3.5亿元,解决机关事业单位改革及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工资补发等难点问题。下沉财力,确保地方各级政府工资及时发放,牢牢兜住全市“三保”底线,化解财政支付风险。坚决防控政府债务风险,全年化减政府隐性债务1.9亿元,偿还到期政府债务本息28.9亿元。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维护政府信誉。
(八)保障项目实施,推进城市建设
积极筹措项目资金,加快项目落地见效,及早形成实物工作量。筹集14.5亿元,全力推进“八大攻坚战”,成立工作专班,出台相关资金管理办法,支持打好清洁供暖改造提升、海州露天矿地灾治理、全市城市供暖改造提升和全域海绵化“水润阜新”等攻坚战。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投入2.5亿元,用于创业路、振兴路改造工程、细河体育公园建设工程、正阳街等雨污分流工程等项目的前期建设。助力民生实事项目建设,投入8.3亿元,用于辽西肿瘤诊疗中心建设项目、城市和农村老旧供水管网设施改造提升项目、老旧小区燃气管网改造等项目的前期建设。指导项目谋划,提高项目储备质量,做好项目入库和资金申报,市中心医院特色能力提升工程、“数字阜新、智慧城市”建设工程、城市避险公园工程等项目已完成专项债券及一般债券项目入库申报工作。
(九)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发展软实力
用好用足财税政策,“减”轻市场主体负担。落实组合式税收减(缓)政策,全年减税降费2.9亿元,缓税2.5亿元,留抵退税8.2亿元,让企业享受更多财税政策红利,“轻装上阵”。“便”于政务服务惠企利民。投入1840万元用于市民服务中心软硬件建设,以智能化设备为支撑,提高服务质效,“让群众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实现“一事跑多窗”向“一窗办多事”转变,提升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和对政府的满意度。“防”范政府失信风险。为维护政府“履约践诺”的良好形象,提高政府公信度,及时清偿工程款,主动兑现资金政策承诺,让企业“请进来、留得住、干得好”。
(十)推进财政改革,提升管理效能
助力实施数字政府,以预算一体化改革为抓手,构建完成以预算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为基础的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实现财政资金使用全过程监督管理、资金来源去向清晰、账务即时查询,各项资金精准高效落实到位,市、县、乡三级财政全覆盖。继续完善直达资金机制,依托直达资金台账监控系统,将直达资金全部纳入监控范围,按照资金使用要求分类监控,确保资金下达和资金监管同步“一竿子插到底”,资金直达市县基层。推进电子医疗票据改革,市中心医院等医疗机构电子医疗票据正式上线。
三、2023年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落实“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编制好政府财政预算工作意义重大。2023年预算编制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国家、省、市经济会议精神,全力支持做好“六稳”“六保”相关工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以“精算、精管、精准、精细”抓手,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刚性非急需支出,从严从紧核定“三公”经费预算;全力保障“三保”支出,有效防范支付风险;持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理念、方法和要求嵌入预算管理全过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加大预算信息公开力度,自觉接受监督,着力构建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管理制度。
(一)全市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编制情况
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47.7亿元,比上年完成数44.8亿元,增加2.9亿元,增长6.5%,其中:税收收入安排30.8亿元,增长17.1%;非税收入安排16.9亿元,下降8.7%。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48.0亿元,比上年预算数144.6亿元,增加3.4亿元,增长2.3%。
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来源总计为178.3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7.7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06.7亿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3亿元,债务转贷收入20.6亿元。减去上解支出9.7亿元,债务还本支出20.6亿元,全市实有财力为148.0亿元。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48.0亿元,当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情况
2023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5.1亿元,比上年完成数4.2亿元,增加10.9亿元,增长256.2%,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增加9.6亿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6.1亿元,比上年预算数15.4亿元,增加0.7亿元,增长5.0%。
2023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来源为17.4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5.1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3亿元,上年结转收入0.2亿元,专项补助收入0.8亿元。减去债务转贷支出1.3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6.1亿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情况
2023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来源3.1亿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0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2亿元,上年结余1.9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3.1亿元,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4、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情况
2023年全地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安排53.5亿元,可比口径比上年完成数增加4.5亿元,增长9.2%。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安排52.3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加3.4亿元,增长7%。当年收支结余1.2亿元,滚存结余26.0亿元。
(二)市本级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编制情况
2023年,市本级(含高新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7.6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64.9亿元。
2023年,市本级(不含高新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4. 6亿元,比上年完成数13.9亿元,增加0.7亿元,增长4.6%。其中:税收收入安排2.8亿元,增长9.0%;非税收入安排11.8亿元,增长3.6%。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62.9亿元,比2022年预算数57.5亿元,增加5.4亿元,增长9.4%。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来源总计为78.6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6亿元,上级补助收入38.0亿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2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5.7亿元,下级上解收入7.1亿元。减债务还本支出15.7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62.9亿元,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情况
2023年,市本级(含高新开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2.8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13.1亿元。
2023年,市本级(不含高新开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1.9亿元,比上年完成数2.5亿元,增加9.4亿元,增长380.3%。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2.1亿元,比上年预算数10.0亿元,增加2.1亿元,增长21.2%。
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来源13.1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11.9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0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2亿元。减债务转贷支出1.0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2.1亿元。市本级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情况
2023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来源1.2亿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0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2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1.2亿元,市本级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情况
2023年,市本级(含高新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安排35.1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安排34.4亿元。
2023年,市本级(不含高新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安排35.1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加3.8亿元,增长12.1%。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安排34.3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加2.6亿元,增长8.3%。当年收支结余0.8亿元,滚存结余22.2亿元。
四、2023年财政重点工作安排情况
(一)加强收入管理,实现收入预期
坚持实事求是组织收入原则,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税源企业的动态监控,关注“路矿一体”重组和大唐项目盘活带来的税收增量,全力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全面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强化易地开垦费、罚没收入、废弃矿山治理残煤收入、“智慧停车”等重点项目的收入征管,以周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同时,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统筹力度,增加政府可用财力。夯实财政收入增长基础,切实提高收入质量,增强收入平稳有序可持续增长后劲。
(二)把握重大机遇,争取上级支持
抓住“全国资源型城市转型示范市、全国能源综合创新示范市”有力机遇,紧紧围绕民生、重点项目建设等,全力做好向上争取工作。力争向上争取资金比2022年增长10%。密切关注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相关部署,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确保储备一批、发行一批、施工一批、接续一批,形成拉动经济的长效机制。用好用足“债贷组合”以及专项债券作为项目资本金等相关政策,加大专项债券高质量项目的储备。围绕改造升级“老字号”、深度开发“原字号”、培育壮大“新字号”以及建设智造强省、数字辽宁发展目标,谋划储备一批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围绕实施“一圈一带两区”协同发展战略和加快“两新一重”建设, 谋划储备一批支撑传统基础设施转型升级的项目;围绕“三项工程”、“八大攻坚战”推动阜新高质量发展实现新突破。
(三)优化支出结构,强化预算约束
落实中央和省关于编制财政预算和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的要求,严格按照“先生活、后生产”的原则,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原则上不再追加一般性支出,做到“无预算不支出”。实施绩效跟踪,开展绩效监督,对未达到绩效目标的资金不再安排,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直达资金风险预警管理,动态监控直达资金支出进度,确保直达资金尽快发挥效益。
(四)强化防范措施,预防债务风险
完善政府债务“防、化、管”闭环机制。严格控制债务增量,积极争取新增债务限额支持,精准发行政府债券。采取多种措施化解存量债务,实行“一地一案”、“一债一策”,降低高风险地区政府债务风险指标。通过争取再融资债券及筹措偿债准备金等方式,及时偿还到期政府债券。强化债务资金监管,着力提升“用”的质量。加强债务数据信息动态统计监测分析,特别是对风险较高地区新增债券项目还本付息情况进行监控、调度,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做到提前研判,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债务风险。
(五)夯实农业基础,推进乡村振兴
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工作重中之重,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夯实农业在阜新转型振兴中“稳定器”作用。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等惠农政策,支持重大农作物病虫害防控,完善农田建设投入机制,落实生猪生产各项扶持政策,促进设施农业发展,保障“菜篮子”产品有效供应。支持农村改革,壮大村集体经济。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改善人居环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和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继续扩大农业保险规模,实现农业保险品种全覆盖,提高农业生产风险保障能力。保持财政投入力度总体稳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支持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稳产保供,筑牢粮食安全“生命线”。
(六)补齐民生短板,着力改善民生
重点关注补齐民生领域短板,提高均等化服务水平,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和振兴成果。强化就业优先政策,落实稳岗补贴、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政策,分类保障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兜底帮扶困难人员就业。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等社会保障水平,支持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推进社保转移接续,健全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完善医保数据平台;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机制,支持加强公共卫生与防疫体系建设,深入推进疾控体系改革,加强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设,打造健康阜新。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力度,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及普惠发展,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推动统筹职业教育协同发展。
(七)深化财政改革,提升管理水平
持续推进预算一体化改革。落实业务规范,进一步加快工作进度,整合预算管理全流程,完成财政数据集中管理和融合,加快从整体上实现预算全过程管理、控制和反馈,全面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有关规定,深入实施综合预算改革,加强财政资源、资金、资产统筹,集中财力办大事。持续深化绩效管理改革,到2023年底,市县层面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管理和绩效管理的一体化。按照中央和省统一要求,进一步完善市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明确支出责任,厘清政府间财权和事权。
各位代表,2023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支持、关心和监督下,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推进财政各项改革,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勇毅前行,为推动阜新创建“双示范市”、经济社会全方位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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