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关于大力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建设中医药强市的实施意见
阜政发〔2022〕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中医药强市建设,结合阜新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增进全市人民健康为目标,以发扬光大传统中医药为主题,以提高医教研产水平为核心,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守正创新、传承发展,坚持中西医并重,着力补短板、抓人才、强产业、活机制、建高地,建立健全符合中医药特点、突出阜新特色优势的服务体系、服务模式、管理模式、人才培养模式,全力把阜新打造成为中医药强市。

  (二)工作目标

  2025年,基本形成中医药医疗、人才和科研高地,全市中医药整体实力显著增强,力争进入全省前列,争创国家和省级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基本实现建设中医药强市的目标。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水平显著提升,争创国家和省级中医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建设中心,建设一批省中医区域医疗中心和优势专科群;人才队伍更加壮大,领军人才和优秀人才队伍居全省前列,骨干人才达百人以上;科技实力明显提升,形成产学研创新和成果转化平台,“辽派中医”溯源、基础理论研究及重大疾病攻关取得显著进展;一二三产实现协同发展,规模更加壮大,贡献度显著提升;对外交流合作更加广泛;符合中医药发展规律的政策体系、标准体系和监督体系等更加健全。

  二、重点任务

  (一)健全服务体系,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1.打造中医医疗高地。鼓励市中医医院争创省级中医医学中心、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或中西医结合“旗舰医院”。鼓励二级以上中医医院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在服务能力、人才培养、科研立项、产业发展、古籍整理等方面开展合作。支持市中医医院与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开展业务合作,规划市中医医院异地新建或设置分院,力争将市中医医院建成省内一流的中医医疗机构,带动提升全市中医医疗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工信局)

  2.完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市、县(区)政府要在区域卫生规划中合理规划和设置中医医院。到2022年,力争全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馆、配备中医医师。到2025年,市中医医院在保持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标准的前提下,国家三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标准要达到B+级。二级中医医院在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的前提下,国家二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标准要达到B级。市中心医院、辽健集团阜新矿总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妇产医院)、市传染病医院、两县人民医院、两县妇幼保健院等医疗机构全部设置中医科。支持符合条件的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合理开展康养服务、产品研发等非基本医疗服务。鼓励社会力量规范举办中医医疗机构,鼓励连锁经营。(牵头单位:各级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改委) 

  3.夯实基层中医药服务阵地。强化对基层中医药服务的指导帮扶,充分发挥医联体和专科联盟作用,支持有条件的县级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医共体。开展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提供6种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所有社区卫生服务站和80%的村卫生室要提供4种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依托二级公立中医医院建设1‒2个基层样板基地。研究推广中医药防治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梗塞等慢性病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鼓励阜蒙县东梁镇中心卫生院、于寺镇中心卫生院、细河区东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建设1个基层优质中医药服务区,推荐阜蒙县卧凤沟镇、佛寺镇、平安地镇、沙拉镇、大板镇、十家子镇卫生院,彰武县哈尔套镇、两家子镇、五峰镇、后新秋镇、章古台镇卫生院,海州区韩家店镇卫生院,细河区学苑街道、太平区红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国医堂。(牵头单位:各级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4.加快行业治理能力和数字中医建设。全市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要健全现代中医医院管理制度,凸显中医药服务为主的办院模式和服务功能,健全中医医院评价和绩效考核制度。开展“互联网+中医药”服务,加强信息化建设,市中医医院电子病历水平要达到四级,二级公立中医医院电子病历水平要达到三级。到2025年,市中医医院基本实现智慧医疗。二级公立中医医院医联(共)体内远程医疗服务全覆盖。中医馆信息管理平台终端全部联通。强化市级中医质控中心建设和管理,加强市中医药学会的建设和监管。依法打击假借中医药名义的违法违规行为。提升中医药综合监管信息化水平。(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民政局)

  (二)完善服务模式,发挥中医药独特作用

  5.推进中医医疗服务提质升级。在骨伤、肛肠、儿科、皮肤、妇科、针灸、推拿和心脑血管病、脾胃病、肾病等领域打造中医优势专科群。重点扶持市中医医院肾病科、皮肤科争创省级重点专科。重点扶持阜蒙县中医医院内分泌科、肛肠科和心病科,彰武县中医医院骨伤科、肿瘤科,争创省级特色专科。积极筛选、推广中医优势病种诊疗、适宜技术、治未病干预等方案。(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发改委)

  6.强化中医康复和治未病优势。实施中医药康复能力提升工程。建设1所市级中医或中西医结合康复中心,在三级综合医院设置1个病床数达100张的中西医结合康复科室,在二级综合医院新建1个中西医结合康复中心,依托市中医医院建设辽宁中医药大学康复中心阜新分中心或与其开展康复诊疗区域合作。针对慢性病和伤残等开展中医康复方案研究和器具研发。通过家庭病房、健康宣教、医养结合等形式,推动中医康复服务进机构、进社区、进家庭。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广泛开展中医体质辨识、穴位贴敷、艾灸针刺、推拿拔罐等中医治未病服务,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传统武术等养生保健方法。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要全部设置治未病科和康复科,建设2家治未病基地和2家康复培训基地。(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残联、市文旅局)

  7.发挥中医药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作用。将中医药纳入市级新冠肺炎等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完善中西医协作应急救治机制。加强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发热门诊、急诊科等相关科室建设。依托市中医医院建设中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和疫病防治基地。市中医医院要积极参与国家和省级组建的中医疫病防治和紧急医学救援队伍,市县两级卫生应急队伍要配备中医药人员。(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发改委)

  8.创新中西医结合模式。二级以上医院要推广“有机制、有团队、有措施、有成效”的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支持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与中医医院通过建立医联体、医共体等形式进行强强联合,支持科室间通过组建专科联盟、协作发展等形式进行优势联合。全市所有三级医院要全力打造高水平中西医结合团队,着重在癌症、心脑血管病、糖尿病、感染性疾病、老年痴呆和抗生素耐药问题等领域,加大中西医协同攻关和临床科研力度。完善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西医会诊制度,将中医纳入多学科会诊体系。鼓励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在综合医院非中医临床科室按照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工作。临床类别医师经“西学中”培训考核合格后,可提供相关中医药服务,参加中西医结合职称评聘。(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人社局)

  (三)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夯实人才支撑

  9.打造人才高地。开展杏林人才培养行动,通过优秀中医人才研修、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骨干人才培养和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省中医大师、省名中医相衔接,在医学名家项目中培养省名中医2名、青年名中医3名,培养市级名中医8名、青年名中医8名。对标省级“岐黄工程”领军人才、优秀人才和骨干人才储备要求,分别储备1名、6名和60名人才队伍。依托市中医医院争取组建高层次创新团队。通过提高奖金、编制保障、科研倾斜、优先聘任等政策,积极招聘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中医药人才,2025年,我市中医药硕士以上学历人员争取达30人。将高年资中医医师带徒与职称评审、评优评先等挂钩。支持市中医医院高年资主任医师申报辽宁中医药大学专职讲师或客座教授。(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委编办)

  10.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进二级以上中医医院、综合医院、妇婴医院、传染病医院中医药科室与辽宁中医药大学、中国医科大学、锦州医科大学、沈阳药科大学等高等院校开展医教协同合作,培养中西医结合人才。支持阜新高等专科学校与辽宁中医药大学等高校联合培养高层次复合型中医药人才。改革完善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模式,加强市中医医院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在中医药继续教育中增加经典必修课,在继续医学教育中增加中医药内容。(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委编办)

  11.壮大基层中医药队伍。阜蒙县和彰武县要积极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中医专业医学生;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招收向中医医师倾斜。实施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加强全科医师和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中医药培训内容不少于总内容的20%,培训范围要覆盖全市所有全科医师和乡村医生。允许采用提高奖金、增加补助和弹性坐诊等灵活的薪资政策,鼓励退休中医医师到基层服务。通过组织参与中医师承考核、确有专长考试、中医医术评审等,完善中医(专长)医师考核注册管理。(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委编办、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12.培养中医药管理和产业人才。积极参与中医药行业人才高级研修班,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鼓励中医医院、国医堂、中医馆等参加高等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开展的技术培训,重点涉及中药材种植、中药炮制、加工等方面的人才培养。对市、县(区)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人和各级各类中医医院管理人员开展医院管理、绩效考核、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实现全覆盖。(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人社局)

  13.健全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按国家和省要求,通过工资机制调整、绩效工资分配、确定院长薪酬、人才分配激励等方式,完善公立中医医院薪酬制度。改革中医药职称评聘制度,注重对经典理论的掌握运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考核。通过同等条件优先录取、降低分数线,降低学历要求或者基层工作满30年免考等形式,放宽长期服务基层的中医医师职称晋升条件。借助“兴辽英才”、“医学名家”等项目,通过资金扶持、编制保障、科研倾斜等形式,加大对中医药人才的支持力度。强化医德医风教育,大力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崇高精神和伟大的抗疫精神,按规定开展中医药行业表彰。(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委编办)

  (四)传承精华精髓,推进开放创新

  14.打造中医药科技创新高地。市中医医院要积极参与国家和省级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加强市中医医院外科疾病、脑病、骨伤疾病等重点病种研究。联合辽宁中医药大学、沈阳药科大学等高校和科研院所,依托市中医医院、天津天士力(辽宁)有限责任公司等机构,建立多学科融合以企业为盟主的实质性产学研联盟。依托现有资源,争取建设中医药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中医循证医学中心、道地药材研究中心,支持建设1-2个省、市级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工信局)

  15.激发中医药科技创新活力。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和发展需求的部门协同联动的科技创新管理机制,探索实行单独评审或划定比例。加大市级科技专项对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的支持力度。健全科研攻关型人才储备,利用专家工作站引智、引技,大力提升中医药科研创新能力。鼓励市中医医院、天津天士力(辽宁)有限责任公司参与制定中医药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加大地方标准研制力度。搭建中医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引导天津天士力(辽宁)有限责任公司等中医药企业加大自主创新力度,与高校院所建立产业技术创新联合体,联合攻克和转化关键核心技术。(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工信局)

  16.丰富中医药学术和文化传承形式。开展中医药溯源行动,制定实施中医药传承工程,开展中医药传承和保护工作,整理阜新历代名家中医药学术理论、流派及学说,系统整理张宏志、王友、张桐等当代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和临床诊疗经验。收集筛选麦饭石软膏治疗乳腺疾病,宣肺定喘合剂治疗过敏性鼻炎哮喘综合症等民间验方、秘方和技法。加强壮骨通淤丸、消淤膏、长皮膏制作工艺,加强名老中医学术经验传承,建设完善安淑平、李丽等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传承工作室。加强医教合作,支持有条件的中小学开设中医药文化校本课程,建设中医药文化角。打造中医药文化传播平台及优质产品。(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文旅局、市财政局)

  (五)三产协同发展,做强中医药产业

  17.构建中药材生产链条。建立完善中药材质量监测体系、道地药材质量标准体系和中药种质资源保护体系,开展标准化、规范化、规模化种养。积极向省争取相关政策、项目,按照省级要求引导域内有资质的中药材生产、加工企业建立重点保护圃、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和道地药材生产基地,将中药材种植与水源地保护相结合,强化道地药材产区环境和资源保护。(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分别负责)

  18.提升中药产品质量。深入开展中医药标准化研究,开展中药炮制理论和技术研究,参照辽宁省中药饮片炮制新版规范,支持中药材精细化加工,促进中药饮片优质优价,提高中药生产的智能化水平。加大中药大品种二次开发和上市后再评价支持力度。强化中药饮片抽检、监管和中药注射剂不良反应监测。探索制定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激励政策。倡导中医药企业自建或以订单形式联建稳定的中药材生产基地,督促中药生产企业建立追溯体系,严厉打击涉中药违法违规行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工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科技局分别负责)

  19.支持中药产品研制。支持基于经典名方、名老中医经验方、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研发,开展中医药经典方原药新用研发,依法开展中药配方颗粒生产。规范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鼓励申报新品种,优化调剂使用程序,鼓励研发药食同源食品,打造中医药品牌。(市卫生健康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分别负责)

  20.做大做强中药产业。将中药产业纳入阜新振兴发展战略。监督中药生产企业严格执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利用阜新市现有资源优势及传统优质中药品种,支持规划中药产业园区,加快基础设施建设,配套招商引资政策,促进土地、财税、资金和市场等资源要素向中药产业园区汇集。鼓励科研机构与大型药企合作,引进一批中药重点企业,促使药物制剂成果转化,同时引导天士力总部向本地企业投资,并逐步做大做强。(市工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国家税务总局阜新市税务局分别负责)

  21.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完善中药现代流通体系,借助辽宁省“人参节”等线上线下交易平台,努力打造阜新中药材交易集散地。支持阜蒙县等地建设中医药健康产业先导区。支持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等。推进中医药与装备制造、信息工程等融合发展。鼓励中医药与养老、文化、养生旅游融合发展,依托阜新市宝地温泉小镇,创建省级中医药健康旅游先导区;培育一批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和健康旅游试点单位。(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工信局、市文旅局、市生态环境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

  将市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调整为市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解决中医药工作重要问题。依据中医药法规定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市县(区)都要明确承担中医药管理职能的机构,合理配置人员力量。将中医药工作纳入工作实绩考核范围,加大督导检查力度,推动工作有效落实。

  (二)完善价格和医保政策

  完善以临床价值和技术劳务价值为主要依据的中医医疗服务价格体系。医疗机构炮制使用的中药饮片、中药制剂实施自主定价,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将适宜的治疗性中医医疗服务项目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分批遴选中医优势病种,鼓励实行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探索门诊按人头付费,鼓励引导基层医疗机构和医院门诊更多提供适宜的中医药技术服务。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中医治未病等保险产品。

  (三)完善投入保障机制

  建立与阜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中医药发展多元投入机制,各级政府要全面落实公立中医医院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等政府投入政策。鼓励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渠道,推进符合条件的公立中医医院建设项目。鼓励以政府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市场化运作方式,支持中医药发展。引导商业保险机构投资中医药服务产业。鼓励街道和社区在城市更新中为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中医诊所无偿提供诊疗场所。

  (四)争创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

  围绕以较低费用取得较大健康收益目标,在政策机制协调、服务模式创新、健康产业发展等方面积极探索,鼓励阜蒙县争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支持各县区建设省级中医药综合改革先导区,鼓励在体制机制、保障政策、体系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改革创新,在服务模式、产业发展、质量监管方面先行先试。

  (五)加强宣传工作

  围绕传承和弘扬中医药文化、普及中医药文化核心价值体系及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宣传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新成效和新亮点,营造珍视、热爱、发展中医药的社会氛围。

阜新市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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