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2-05-27 浏览量:271 来源:阜新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编辑:王玉飞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矿安〔2022〕71号)《辽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辽安委明电〔2022〕15号),2022年4月起开展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
市、县区应急管理部门立即细化完善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落实落细各相关部门职责分工,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下发到企业。4月全市召开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题会议,要求强化责任担当,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政府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和执法力度,会上组织了全市非煤矿山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集中进行培训,聘请监管业务骨干和行业专家开展现场教学。5月6日起,市应急管理局非煤矿山科会同应急执法人员,聘请5名行业专家联合对辽宁排山楼金矿等10家非煤矿山企业进行了“专家会诊”安全大检查。检查组对企业安全资料、排水系统、运输系统、供电系统、通风系统采矿掘进作业面等进行了重点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一向企业进行反馈,并依法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一份,要求企业按期进行整改,形成闭环。截至目前,4户企业的40项问题进行了“回头看”,均已整改落实;6户企业发现了隐患32项,行政处罚3户企业,隐患正在整改中。
结合大检查工作,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的推进。一是市局利用矿山微信群下发安全工作提示函,要求企业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要增强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规范管理;要加强隐患自查自改,举一反三,确保企业生产安全。二是下发了非煤矿山及尾矿库政府领导包保责任人,并在阜新日报和市局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在矿山显著位置悬挂包保责任制度。三是扎实推进矿山建设“双十条”,积极打造小型露天矿山、地下矿山各1户示范典型企业,目前,已初步完成。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区、各企业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要注重发现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加大先进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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