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2-03-03 浏览量:319 来源:阜新市乡村振兴局 责任编辑:机关党办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根据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3月2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市乡村振兴局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潘国翰主持召开与市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局长吕俊军及党组成员的见面沟通会,通报了有关工作安排。会上,潘国翰作了动员讲话,对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吕俊军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市委第二巡察组副组长及巡察组成员,市乡村振兴局领导班子、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出席会议,局机关全体人员参会。
潘国翰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巡视巡察工作,作出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为我们做好新时代巡察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本轮巡察与省委对我市的巡视同步开展,省委明确提出“省市县三级要以上下联动方式开展营商环境专项巡视巡察”要求。因此,做好本轮巡察工作责任重大、意义非凡。市乡村振兴局党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市委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安排部署,主动接受“政治体检”,有效提升整体工作水平。
潘国翰指出,按照市委部署,本次巡察将以“提级交叉常规巡察+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的方式开展巡察监督。常规巡察重点监督检查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基层党组织建设。营商环境专项巡察重点监督检查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营商环境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市委工作要求情况、打造“履约践诺”的信用环境情况、打造“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情况、打造“文明规范”的执法环境情况、打造“阳光便利”的审批环境情况、打造“简约高效”的监管环境情况、打造“中立诚信”的中介环境情况、打造“公平竞争”的经营环境情况、打造“用心贴心”的政务服务环境情况。市委决定对市乡村振兴局党组开展巡察,是市委交给市委巡察组和被巡察党组织的共同政治任务。市乡村振兴局党组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主要领导要带头接受监督,带头查找问题,带头支持配合巡察工作,确保巡察任务顺利完成。
吕俊军表示,局党组、全体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市委开展巡察工作的有关精神,深刻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巡察工作,把思想统一到市委部署上来,自觉接受巡察组的监督和检查,让巡察组全面了解和掌握市乡村振兴局领导班子和每位干部的真实情况。主动查找差距与不足,认真诚恳地接受改进意见和建议。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能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拿出措施,明确时限,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要把接受巡察监督的过程作为健全制度、强化保障的过程,作为促进改革、完善机制的过程,作为加强团结、树立形象的过程。通过接受巡察组的监督指导,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市乡村振兴局干部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提升工作效率、效果和质量,加强乡村振兴系统工作队伍建设,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阜新高质量转型全方位振兴贡献力量。
为便于群众反映情况,巡察组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0418-2194909;营商环境专项巡视专门值班电话:2813841;邮政信箱:阜新市中华路45号市委巡察办;邮编:123200;电子举报邮箱:zgfxswd2xcz@163.com。同时,在阜新市政府一楼东侧C座设置了常规巡察和营商环境专项巡察2个征求意见箱;在市政府一楼东侧C座C004室设有现场接访处,受理电话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班子及其成员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与本轮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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