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阜新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职业教育实用高效发展提升服务地方振兴能力实施方案的通知
阜政发〔2021〕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现将《关于推进职业教育实用高效发展 提升服务地方振兴能力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阜新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推进职业教育实用高效发展

提升服务地方振兴能力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辽宁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教育部等九部门《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以及国家、省职业教育大会精神,推进阜新市职业教育优质高效发展,根据教育部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职业教育实用高效发展 提升服务辽宁振兴能力的意见》(辽政发〔2021〕2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大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定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紧紧围绕阜新资源转型振兴城市的战略目标,把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完善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体系,优化职业院校和专业布局,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育训结合,加快构建适应阜新新发展格局的职业教育体系,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助力阜新高质量转型、全方位振兴。

二、工作目标

通过部、省、市共建,进一步完善我市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体系,形成职业教育和产业发展统筹融合、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经过努力,初步建立起结构布局合理,专业设置科学,校企合作机制成熟,学校运行机制高效,保障政策完善,人才培养质量明显提升的现代化职业教育体制,基本实现职业教育由追求规模扩张向提高质量转变,由参照普通教育办学模式向企业社会参与、专业特色鲜明的类型教育转变,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职业院校办学条件基本达标的基础上,推进职业院校提质增效,到2022年,重点建设1所高水平高职学校,2所省级优质中职学校,打造10个品牌专业(群);新增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1.2万人,完成职业技能培训3万人次。

三、重点任务

(一)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1.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中等职业院校德育工作的意见》(教职成厅〔2019〕7号),坚持育人为本,以德为先,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育人机制。大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培根铸魂、启智润心。加强劳动教育,将工匠精神和劳模精神融入人才培养培训全过程,组织大国工匠和劳动模范进校园、进课堂,建立大国工匠和劳动模范担任德育兼职导师制度。加强职业院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大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抗挫折和适应社会能力。(责任单位: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构建职业教育“三全育人”新格局。加强中职学校思想政治、语文、历史和高职学校政治理论课程建设。加大专职思政课教师配备力度,引导专业课教师加强课程思政建设,将思政教育全面融入人才培养方案和专业课程,使各类课程同思想政治课程同向同行,构建“思政课程+课程思政+实践活动”思政教育大格局。开展好中职学校文明风采活动,办好中职学校班主任业务能力比赛,遴选课程思政典型案例,推进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到2022年,培育遴选10个思想政治课示范课堂(课堂实录)、40个具有职业教育特点的课程思政教育案例。(责任单位: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明确办学定位,优化专业布局

1.做强高等职业教育,提升职业教育办学层次。推进阜新高专专业整合,扩大高等职业教育资源,做大做强阜新高专,支持阜新高专优势专业申办本科专业,重点建设1-2个省级优势特色专业,实现职教星级专业评估,建设3-5个对接阜新市支柱产业的优势特色专业。支持阜新高专建设2个产业学院,1个“双创”基地。(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提升中等职业教育办学质量,强化中职教育的基础性作用。稳步推进中职学校资源整合。以第一职专国家级示范校为龙头建设高水平现代化中等职业院校;提升阜新卫生学校办学层次,为我市医疗卫生、养老服务行业培养高素质人才;积极支持二职专、三职专、细河区职教中心等中职学校进行新业态、新专业的探索和职业技能培训创新模式;加强县级职教中心建设,提升服务“三农”、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地区经济发展能力。探索推进职普融通教育模式。提高中职招生规模,实现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大体相当。(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各县区政府)

3.优化专业布局,完善专业设置与调整机制。围绕改造升级“老字号”、深度开发“原字号”、培育壮大“新字号”三篇大文章,对接我市主导产业、新兴产业,构建职业教育与行业企业融通发展的新业态,推动职业院校优质特色发展。对接产业发展需求,建立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和与产业发展相适应的专业人才培养体系,淘汰落后专业,加强新业态、新专业建设。完善中等职业院校专业建设指导意见,推动职业院校的专业及课程设置与新兴产业紧密结合,加大人工智能、互联网、5G、VR技术以及文化旅游、大健康产业等专业人才培养。支持职业院校围绕现代农业、先进装备制造业、新能源、精细化工和现代服务业,结合实际打造“一校一品”,突出办学特色。在现有的示范、骨干、特色专业基础上建设10个品牌专业(群)。

鼓励行业企业加大对职业(技工)学校毕业生招聘力度,提升职业教育社会认可度。建立政府相关部门、行业企业、职业院校等多方参与的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协调机制,鼓励引导毕业生尽量选择在本市本省内就业创业。到2022年,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5%以上,毕业生就业满意度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高标准提升职业教育办学质量

1.实施提质培优行动计划。落实教育部《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19-2023》,推进职业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协调发展,加强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过程监控与管理,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进一步提高职业院校办学水平,重点建设2所优质中职学校,2所县级职教中心,1所高水平高职学校,围绕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建设2个专业协作体。(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提升课程教学质量。坚持标准引领,落实国家课程标准和专业教学标准。规范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管理,聚焦课堂“主阵地”,推动以学习者为中心的“课堂革命”,遴选20-30个左右市级职业教育“课堂革命”典型案例,培育20门左右“兴辽职教金课”。加强教学创新团队建设,改革教学模式,加强课程建设,开展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新创业竞赛,支持阜新高专建设1个“双创”基地。指导和鼓励全市职业院校做好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继续办好市级职业院校专业技能大赛,积极参与沈阳都市圈举办的职业教育技能大赛。(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推动“职教高考”综合改革。落实辽宁省“职教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实施“文化素质+职业技能”为主的考试招生办法,实施中职、高职专科、职业教育本科衔接培养。中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可自主选择参加普通高考或职教高考,为中等职业院校毕业生接受高等教育提供多种选择。(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4.构建终身教育学习体系。落实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相关要求,探索建立职业教育个人学习账号,为技术技能人才持续成长拓宽通道。发挥职业院校资源优势,为社会开放教学设施和场所,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四)高效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整合培训资源,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落实职业院校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的法定职责,充分发挥职业院校培训资源优势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面向企业职工开展技能提升培训;面向高校毕业生、农民、农村转移劳动力、退役军人、农民工、去产能分流职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残疾人、失业人员等重点人群开展实用技术、就业创业培训;支持农业学校“田间学校”培训项目建设,落实相关培训补贴政策,提升职业培训促进就业、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能力。引导和鼓励行业企业深度参与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和培训,促进职业院校加强专业建设、深化课程改革、增强实训内容、提高师资水平。完成3万人次培训。(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五)高质量推进产教融合

1.推进校企双元育人。开展职业院校服务地方企业行动,发挥好阜新职业教育集团优势,以“引企驻校”“引校驻企”“校企一体”等方式,提升合作水平。大力支持全市职业(技工)院校和本地园区企业举办订单班、冠名班,进行技术技能人才联合培养,推动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形成命运共同体。培育10个市级学徒制示范专业。(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支持产教联盟建设。支持阜新高专与政府、产业园区、企业探索建立产学研用融合的产业学院,重点建设2个产业学院。支持阜新高专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探索共建支撑产业转型升级、开放共享的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推动产教联盟和职教集团建设,培育5个市级产教联盟,鼓励职业院校加入省内外行业企业产教联盟,推动校企深度合作。充分发挥企业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和人力资源开发中的重要作用,引导和鼓励重点企业与2所以上职业院校建立人才联合培养机制,承担现代学徒制等项目和任务。(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六)高水平建设师资队伍

1.落实职业院校用人自主权。强化职业院校校长队伍建设,完善选拨任用机制,落实和扩大职业院校办学自主权,健全完善人员招聘、评职晋级、资金分配等制度,支持学校在限额内自主设立内设机构,按政策规定自主设置岗位、自主确定用人计划,按规定自主招聘各类人才。自2021年起,除持有相关领域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毕业生外,职业院校相关专业教师原则上从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中公开招聘。推行“固定岗+流动岗”师资队伍建设机制,建立校企人员双向交流协作共同体。(责任单位:市委教育工委、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各县区政府)

2.加大双师型教师培养力度。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落实专业课教师全员轮训制度,实施5年累计不少于10个月企业实践制度。定期组织选派职业院校专业骨干教师赴市域外研修访学。加强以专业带头人为引领的专业教学团队建设,聘请一批优秀教师、技术技能人才担任兼职教研员,形成专兼结合、动态管理的教研员队伍,完善职业教育教研体系。支持大中型企业和职业院校合作建设“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校企共建5个左右教师企业实践流动站。到2022年,“双师型”教师占专业专任教师的比例达到60%。(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提升双师型教师整体素质。改革专业教师晋升和评价机制,破除“五唯”倾向,将企业生产项目实践经历、业绩成果等纳入评价标准。完善学校自主聘任兼职教师的办法,实施现代产业导师特聘计划,设置一定比例的特聘岗位,畅通行业企业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从教渠道,推动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与职业院校教师双向流动。改革完善职业院校绩效工资政策,通过校企合作、技术服务、社会培训取得的收入,可按一定比例作为绩效工资来源。要充分考虑职业(技工)院校承担培训任务情况,合理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对承担任务较重的单位,在原总量基础上及时核增所需绩效工资总量。专业教师可按国家规定在校企合作企业兼职取酬。(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国资委、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

(七)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

1.加强与国内先进地区交流合作。支持职业院校加强与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沈阳都市圈等先进地区的企业交流合作,组建校企联盟,通过师资交流、优质资源共享等方式,联合培养技术技能人才。加强与“东北陆海新通道”沿线辽蒙六市(盟)沟通合作,推动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共享。(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

2.加强与国外交流合作。对标先进,借力发展,搭建平台,打通服务“一带一路”通道。学习对外交流合作典型经验,依据我市产业结构特点和学校专业开设情况,尝试开展国际交流合作,支持阜新卫校中德护理、德标口腔工艺人才培养项目,支持阜新高专与韩国、新加坡开展研修项目,提升院校对外交流合作水平。(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

(八)促进信息技术与职业教育深度融合

1.提升信息化水平。落实《职业院校数字校园规范》,支持职业院校提升信息化基础能力,建设一体化智能化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推动信息技术和智能技术深度融入学校管理全过程。遴选2所职业教育信息化标杆学校。(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推动精品课程建设。鼓励职业院校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满足学生的多样化学习需求,大力推进“互联网+职业教育”、“智能+职业教育”新模式,建设职业教育在线学习平台,推动线上线下混合式教育教学改革。建设50门左右市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个市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九)增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能力

1.助力地方产业发展。将职业教育作为服务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平台,积极推进校企深度合作、产教融合。围绕我市“老字号”“原字号”“新字号”企业建立校企合作联盟。主动对接企业发展需求,向企业提供订单式服务。开展校企合作“订单、定制、定向”式人才培养,为企业提供急需的技术技能型人才。充分发挥职业院校资源优势,面向在阜新落地企业开展在职员工技能提升培训。(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立足服务三农,大力开展基层农技人员定向培养,农村转移人口、失业人口专项技术技能培训,培养与乡村振兴相适应的技术技能人才。开展涉农职业教育产学研用一体化项目建设,打造职业教育服务县域经济发展新蓝本。建设4个市级涉农职业技能培训基地。(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相关县区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关于辽宁工作的重要讲话以及指示批示精神为根本遵循,发挥好市委教育工委的议事协调职能和职业院校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把党对职业教育的全面领导落到实处,确保职业教育正确方向和改革发展各项任务全面落实。加强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采取专兼职结合方式为职业院校班子配备1名具有5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高层次技术管理人才,让教育家、企业家共同管好办好职业院校。(责任单位: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

(二)健全工作推进机制

发挥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统筹推进《实施方案》的落实,将落实情况作为对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内容,评价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落实行业部门和地方政府责任,健全政府部门、行业组织定期督导评估职业教育制度。开展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的县(区)和院校评选,对改革创新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通报表扬。(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区政府)

(三)强化相关政策保障

全面依法落实职业院校办学自主权,职业院校开展职业培训、技术创新、就业创业和社会服务等所获收益纳入学校教育事业收入,可按一定比例作为绩效工资分配。允许职业院校探索自主经营、市场运作、独立核算的实训基地运营模式。鼓励职业院校依托生产性实训资源,单独举办或“引企入校”合作举办以满足专业教学为主要目的的校内教学工厂,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等优惠政策。校企合作中,学校可从中获得智力、专力、教育、劳务等报酬,具体分配由学校按规定自行处理。建立校企合作容错机制,以清单方式明确列出校企合作中禁止和限制的行为。统筹规划职业教育项目建设,加大支持力度,优化指导服务,提高审批效率。纳入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企业,依法依规享受税收减免政策。(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审计局、市税务局)

(四)完善经费保障机制

建立与职业院校办学规模、培养成本、办学质量相适应的财政经费稳步增长与保障机制。教育费附加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统筹用于职业院校发展。新增财政性教育经费向职业教育倾斜。建立健全投入绩效管理机制,推动建立职业教育经费全方位、全过程的绩效预算管理体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落实《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完善中等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的实施意见》(辽财教〔2016〕93号),逐步提高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包括对技工院校)。支持符合申报条件的职业院校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改善办学条件。(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

(五)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大力宣传《职业教育法》,以职业教育活动周、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和世界青年技能日等为契机,深入开展“大国工匠进校园”“劳模进校园”“优秀职校生校园分享”等活动,办好职业技能大赛,发挥以赛促教促学的引领作用。加强主流媒体、新兴媒体对职业教育的宣传力度,鼓励职业院校建好用好新型宣传平台,讲好身边的职教故事。常态化开展面向中小学生、社会的校园开放日、企业开放日、职业体验、便民服务、职教成果展示等宣传及服务活动,提升职业教育的影响力和美誉度。(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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