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统计法治环境

日期: 2021-12-22 浏览量:1050 来源:阜新市统计局综合执法监督室 责任编辑:牟洪义 文字大小:

太平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海静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年,统计法治建设面临新的任务和更高的要求,需要我们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全面抓好统计法治建设各方面工作,建立健全统计数据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有效机制,为更好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严守底线,构建不想假的自律机制

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核心在于保障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关键在于以法治的手段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为此,需要我们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高度审视、谋划、推动统计法治工作,构建联动“大普法”工作格局,全面落实“谁主管谁普法” 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持久抓好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基层统计机构人员、辅助调查员、统计调查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对内把学法普法作为统计干部必修课,作为执法人员的主题课,厚植法治理念,引导统计干部将法治思维贯穿于统计工作各个环节;对外开展多元化精准普法,印制普法宣传资料,根据普法对象有针对性的开展“菜单式”普法,真正实现普法精准供给。以网络为依托,结合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持续深入开展线上线下一体化联动普法,实现普法渠道“零间隔”、普法过程“零距离”,让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住户,努力实现统计知识“满视野”、普法对象“全覆盖”。

二、不越红线,构建不能假的约束机制

完善全过程质量管理和全员责任体系,建立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落实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惩统计造假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严密责任体系。为此,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审,强化管控力度,实现数据质量的多层把关,降低数据的差错,对审核评估中发现的异常波动和疑似问题单位,由统计局和职能部门逐一进行调查核实,强化全程留痕,强化制约和监督,让统计造假无处遁形。积极推进统计方法制度改革,加强对基本单位名录库的更新维护,积极与工商、税务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收集停产或注销的企业信息,及时清退不符条件的名录企业,增强对调查数据的监督把控能力,推动防假惩假关口前移。在门户网站等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对所有举报线索进行全面登记、核实和处理,探索推进统计诚信建设长效机制,从统计信用制度、机制和文化建设入手,强化统计信用采集、认定和应用工作,引导基层统计调查单位和统计人员自觉遵守统计法、执行统计法、维护统计法。

三、不碰高压线,构建不敢假的惩戒机制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重要批示精神和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文件精神,教育引导统计人员增强统计法治意识,严守法律底线,不踏法律红线。严格执行“双随机”抽查制度,把执法检查、案件查处与统计调查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与常规数据质量检查紧密结合,推动统计执法检查制度化、常态化。强化执法队伍能力建设,联合上级统计部门和有关法治部门的专业力量突破执法人员执法瓶颈,培养全能型执法人员,强化实战技能锻炼,打造行为规范、业务精通、技巧娴熟的统计执法队伍。对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实行零容忍,坚持有案必查、查案必严、查实必惩,加大统计违法案件的通报曝光力度,对统计违法案件进行通报,对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形成不敢违法、不能违法、不想违法的高压态势,不断提高统计执法的震慑力和影响力。

签发:张鹏  审核:梁金红  来源:梁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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