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2021年第二季度重大政策措施 落实情况跟踪审计调查报告

日期: 2021-09-10 浏览量:330 来源:阜新市审计局 责任编辑:张星 文字大小:

省审计厅:

根据《辽宁省审计厅2021年第二季度政策跟踪审计安排》(财政审计工作动态第8期)的要求,阜新市审计局组织全市两级审计机关对第二季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现将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情况

(一)中央直达资金审计情况。

截至2021年6月末,阜新市共收中央直达资金321076.21万元,已分配指标270.346.17万元,占总资金额度84.20%,已实际支出资金166439.14万元,占总资金额度51.80%。从指标分配进度上看,市本级及各县区分配进度均已达75%以上 。按资金类别分类,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53775万元,支付进度87.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补助资金16537万元,其中:市本级5148万元,支付进度100%,县区级11389万元,支付进度94.8%;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51675万元,支付进度达94.7%;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经费10874万元,其中:市本级1353万元,支付进度100%,县区级9521万元,支付进度100%;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经费35952.60万元,支付进度61.6%;优抚对象补助经费3475.40万元,支付进度73.7%。

(二)“三保”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2021年全市“三保”预算安排66.9亿元,其中:保工资43.7亿元、保运转3.4亿元、保基本民生19.8亿元。截至6月末,全市“三保”实际执行数为41.3亿元,其中:保工资21.2亿元、保运转2.1亿元、保基本民生18亿元,全市“三保”需求全部得到正常资金保障。为了有效保障全市年初以来基本民生、工资及运转支出,市财政局从五个方面开展积极工作。一是积极做好各县区国库资金调度工作;二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三是大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四是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五是积极加大财政收入组织力度。

(三)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截至6月末,全市银行机构共为5066户市场主体发放贷款合计58.5亿元。全市银行机构本年度通过利率优惠、减免手续费、抵质押登记和评估费等方式,已为1195户市场主体减费让利合计4901万元;通过贷款延期还本付息等措施,为338户市场主体办理延期还本合计303404.7万元,为16户市场主体办理延期付息1291万元。

2021年新出台税费优惠政策合计减免税费480万元;2021年展期政策合计减免税费4672万元。其中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再减半优惠政策减免335万元;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减免134万元;提高起征点减免11万元。支持疫情防控展期税收优惠政策减免3942万元;其他展期税费优惠政策减免730万元。

2021年沿用上年政策减税降费总计2874万元。其中:减免税款97万元;减免费款2777万元。惠及户数:1-6月全市总计享受税费优惠政策纳税(费)人1万余户次;主要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等税费优惠政策。

二、审计发现的问题

(一)存在滞留中央直达资金问题。

截至2021年6月末,阜蒙县财政局滞留中央直达资金9项15074.78万元; 彰武县财政局滞留中央直达资金6项1373.41万元。

(二)个别项目资金发放不及时。

阜蒙县2021年1-6月直达资金发放不及时2笔21.70万元,主要原因是1-5月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定补资金县财政未拨付;县民政局未及时发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中央直达资金19.92万元。

(三)彰武县个别预算指标文件未按要求标注“直达资金”标识。

彰武县财政局2021年下发了《关于下达农业农村局资金指标的通知》(彰财拨综发【2021】572号),资金指标138万元,根据《阜新市财政局关于拨付2021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中央直达资金的通知》(阜财指经发【2021】70号文件显示此资金为直达资金,彰财拨综发【2021】572号全文无“直达”二字,缺少“直达资金标识。

(四)彰武县暂付款不减反增。

彰武县2021年上半年新增暂付款7,401万元,消化减少1,904万元,净增加5,497万元。

三、审计建议

(一)持续关注中央直达资金分配下达情况。

持续关注各项中央直达资金的分配和管理使用情况,规范资金管理,跟踪直达资金走向,督促直达资金及时拨付,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按要求严格管理中央直达资金。

按照直达资金预算管理工作要求,单独发文下达直达资金,分别列示资金来源,单独调拨库款,并在本地预算指标系统中及时登录直达资金预算指标,打上相关标识,并在预算文件印发后及时将指标信息导入监控系统。

(三)继续关注“三保”政策落实情况。

重点关注“三保”政策安排、执行和资金管理使用中可能存在的问题,促进兜住“三保”底线,防范财政风险。财政部门要加请强暂付款管理,及时清理暂付款杜绝暂付款不减反升现象,降低财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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