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05-22 浏览量:644 来源:阜新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责任编辑:左小玲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脱贫发〔2020〕6号阜脱贫发〔2020〕6号
《阜新市关于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实施方案》已经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阜新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2020年5月7日
阜新市关于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具体安排,根据《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意见》,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工作机制,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对标对表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保持攻坚态势、强化攻坚责任,以更大决心更强力度推进脱贫攻坚,确保取得脱贫攻坚战决战决胜、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工作目标。通过因户因人施策、挂图作战、叠加式帮扶,精准扶持剩余的659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确保年人均纯收入达到国家脱贫标准,力争突破5000元,确保实现“两不愁三保障”,有效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如期全面打赢我市脱贫攻坚战。
二、重点任务
结合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总体安排部署,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对659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覆盖,对20818名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的已脱贫人口要全参照,实现脱贫质量整体提升,确保收入增幅达到和超过全市农村人口收入平均增幅,力争半数人口收入达到5000元以上。
(一)深入实施抓党建促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1.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深入开展党建扶贫专项行动,结合开展“基层党建制度落实年”,深化“党建+精准脱贫+乡村振兴”活动,推动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常态化,进一步选优配强村党支部书记,鼓励选用“能人型”“企业家”村书记,加强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挥选派干部和金融助理作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扎实成效。
2.抓好农村脱贫致富带头人培育。进一步压紧压实县区委、乡镇党委主体责任,加强村党组织书记县乡两级双重管理,统筹整合农业农村、人社、财政、科技等部门资源,着力培养稳定型和发展型村党组织带头人,助力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
3.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要结合推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千方百计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政、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要扎实做好2020年集体经济扶持村的项目确定、组织实施、分类推进,健全完善扶持村项目储备库,不断增强村集体“造血”功能,全市集体经济收入5万元以上村达到90%以上。
4.发挥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和金融助理作用。各级派出单位和派驻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对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金融助理的管理和服务,充分发挥他们自身优势和派出单位作用,全身心投入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力推进脱贫攻坚、服务乡村振兴。按照“摘帽不摘帮扶”工作要求,做到贫困村驻村队伍不撤、驻村队员不减、第一书记今年原则上不轮换。
(二)大力夯实产业扶贫基础
1.创新产业扶贫模式。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健全产业扶贫工作体系,推动实现县有扶贫支柱产业、乡有扶贫主导产业、村有优势扶贫产业、户有至少一项有效产业扶贫项目。指导贫困户增强种植业生产能力,使贫困人口在特色高效种植业发展中获得实惠;加快恢复生猪生产,落实肉羊养殖保险政策,引导贫困户参与畜牧业发展;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强村集体帮扶贫困户能力;与市扶贫办共同研究,整合资金重点发展村级光伏电站、农产品加工、“扶贫车间”、设施农业、规模养殖场等项目,让贫困户土地流转能增收、参与生产有收入、资金入股有分红。
2.落实贫困户到户扶贫项目。充分发挥村党支部和合作社作用,“宜养则养”“宜种则种” “宜工则工”“应贷尽贷”,确保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全部自主发展项目,没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全部有代养代种等项目,年内实现每个贫困户至少有1个以上的实体项目,实现贫困户产业扶贫项目100%全覆盖。
3.强化产业扶贫科技人才支撑。开展农技人员联基地、联主体活动,加快科研成果转化,落实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项目,服务农业示范基地、示范主体发展,吸纳贫困劳动力参与农业生产项目。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领头人培育,落实高素质农民培训工程,依托种养大户,动员和带动贫困人口参与农业生产,增加家庭收入。完善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向贫困户宣讲产业扶贫政策,指导贫困户科学选择产业,帮助贫困户联系项目落地,协调开展贫困户生产技术指导,引导贫困户组建和加入农民合作社,协调建立新型经营主体与贫困户和利益联结机制,帮助贫困户销售农产品。
4.切实防范产业扶贫风险。各县区要加强产业扶贫风险监测,以县为单位建立带贫主体目录,将参与产业扶贫的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主体作为风险评估的主要对象,系统评估生产经营、带贫能力等方面风险。健全风险预警机制,加强决策咨询、项目管理、产品销售、技术支撑、保险保障等风险防范措施。明确风险防范责任,加强业务培训,增强贫困地区群众产业扶贫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
(三)加强扶贫资金资产管理
1.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严格落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落实各级拨付、使用、监管责任,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县级扶贫资金使用监管主体责任。加强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因地制宜,实事求是。未进入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安排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确需支持的项目,要按照程序入库后再批准实施。
2.进一步加强扶贫资产运营管理。对2016年以来扶贫资金形成的扶贫资产,各县(市)区要进行全面梳理分类,完成扶贫资产登记确权工作,明晰所有权、放活经营权、确保收益权、落实监管权,确保各级各类扶贫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产权清晰、责任明确。要以发展壮大扶贫资产为目标,努力实现扶贫资产保值增值。
(四)进一步落实行业主管部门扶贫责任
1.建立健全我市“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长效运行管控机制,明确责任主体,落实管控资金和工作经费。
2.水利部门牵头负责饮水安全工作,确保6月30日前全面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
3.卫生健康、医保部门牵头负责健康扶贫,一是优化贫困人口就医诊疗结算流程,建立信息互联互通机制,推进医疗补充保险政策落地,优先为贫困人口提供14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二是通过明白卡、宣传单、健康扶贫手册等多种形式,向贫困人口宣传健康扶贫政策和疫情防控知识,增加贫困户对医疗扶贫政策的知晓率。三是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范围,取消贫困人口县域内住院报销起付线,将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降至普通居民的50%,对符合基本救助条件的贫困人口实行基本医疗住院救助,将贫困人口慢病患者用药保障延伸到村卫生室。四是医疗补充保险由两县自行招标采购,五个区的医疗补充保险由于额度较低,拟由阜蒙县选中的中标单位一并提供服务解决。
4.教育部门牵头负责教育扶贫,落实教育扶贫减免费政策和控辍保学工作,确保无因学致贫、因学返贫现象发生。一是排查贫困学生底数。对由于疫情防控期间造成返贫的家庭贫困学生及时纳入资助管理,实现应资尽资、应助尽助。二是积极争取和筹措资金。在资助政策全覆盖的基础上,确保收入低于4000元的教育未脱贫人口得到有效资助。三是加大对5876名建档立卡学生扶持力度。对1150名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贫困学生每年补助3000元助学金,对4216名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解决校服、伙食补贴和校车补贴,对510名幼儿每月发放100元生活补助,对今年即将进入高校的贫困大学生给予定额补助,并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四是对4216名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学生和疑似辍学的家庭贫困学生分别建立控辍台账,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学生零辍学。
5.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负责贫困户危房改造,建立贫困户危房改造台账,挂图作战、逐户销号,确保4月份100%开工,确保6月15日前全部完工。同时,督促各县区全面落实D级危房翻建后的旧房拆除工作要求。
6.金融监管部门牵头抓好金融扶贫政策落实推进。阜新银保监分局负责扶贫小额信贷政策要点落实,加大贫困户发展产业小额信贷支持力度,补齐工作短板,确保有意愿、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应贷尽贷。对扶贫小额信贷存量进行梳理,坚决剔除不合规的政策性贷款,从严把关审核。同时,要加大贷款逾期监测,切实防范扶贫小额信贷逾期风险。人民银行阜新市中心支行负责扶贫再贷款落实,进一步发挥扶贫再贷款对带贫龙头企业、新型经营主体的扶持作用。
7.加强部分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在巩固贫困村已有成果的基础上,加强对部分乡村教育、医疗、文化投入,统筹各行业部门政策资源,予以适当倾斜,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
(五)大力提高兜底保障水平
1.提高低保标准。将农村低保标准在现行基础上继续有效提高,确保我市农村低保标准持续高出省定贫困标准。
2.深化制度衔接。深化扶贫和低保两项制度衔接,将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对其家庭可不再进行经济状况核对,打赢脱贫攻坚战后按低保政策动态管理。
3.加大救助工作力度。推广社会救助信息化平台应用,优化部门信息共享。对贫困家庭遭遇急难变故的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加强临时救助和低保政策衔接,对返贫人口和新增贫困人口,可视情先行给予临时救助;一段时间后生活仍然困难的,按规定纳入低保范围。
(六)增强贫困人口内生动力
1.增强贫困人口内生动力、补齐精神短板。大力推广道德扶贫经验,将产业分红和捐款捐物变为贫困群众自主劳动和文明行为的资金或物质奖励,破除“等靠要”思想,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引导贫困人口破除陈规陋习,树立文明新风。
2.开发公益性岗位。鼓励开发农村扶贫公益岗位,各县区、各乡镇、各行业部门要在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中优先选聘环境保洁员等适合的岗位人员,吸收有劳动能力贫困人口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3.加大就业扶贫工作力度。突出就业扶贫培训针对性,推动企业需求与贫困户意愿精准对接,通过扶贫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扶贫基地等多种渠道,积极开发就业扶贫岗位。
4.积极开展消费扶贫行动。推进沈阳市及所属各区帮扶阜新市及各县区工作,重点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项目建设、飞地经济等方面开展合作,不断拓宽帮扶领域,扩大帮扶成果。充分发挥省直定点帮扶单位、集团帮村单位和第一书记派出单位的人脉资源优势,促进贫困户农产品的直接消费。
(七)不断提高建档立卡精准管理水平
1.加强动态管理。对因突发重大疾病、因灾、因学等情况,以及涉及“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并符合建档立卡条件的,及时纳入帮扶范围、及时精准扶持。建立防止返贫监测预警机制,对收入不稳定的脱贫户,实施跟踪和动态监测。
2.确保退出精准。在有效落实脱贫措施、确保达到脱贫条件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政策规定的时间节点履行659名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退出程序。
3.确保档案规范。进一步做好扶贫政策、明白卡、档案包“三上墙”工作,实行“二维码”管理,加强贫困户实际情况与贫困档案、明白卡和系统数据的比对,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乡级党委和政府、村“两委”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档案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长)作为建档立卡数据质量的直接责任人,结对帮扶干部作为贫困户档案、明白卡规范管理的直接责任人,确保扶贫档案、明白卡和建档立卡数据信息无差错。
(八)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影响
1.全面摸清贫困人口就业意向底数。对贫困劳动力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对有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情况进行统计。实现贫困劳动力与用工单位精准对接,鼓励采取点对点接送、发放交通补助等办法促进贫困家庭务工人员返岗就业。以县为单位做好贫困人口就地就近就业工作。
2.确保扶贫项目尽快开复工。加大督导工作力度,督促县(区)采取有效措施,支持扶贫龙头企业、扶贫车间以及各类扶贫经营主体尽快开复工,尽快落实项目资金,吸纳更多的贫困劳动力就业。
3.解决扶贫农畜产品滞销问题,大力实施消费扶贫。通过网络直播、电视宣传、商超对接等方式,动员各类社会力量参与消费扶贫,发挥电商平台优势,拓宽销售渠道,努力推动贫困地区滞销产品进市场、进商超、进学校、进社区,切实增加贫困户收入,助力产业扶贫提质增效。
四、工作要求
(一)实施十大行动。针对全市659名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致贫原因和“两不愁三保障”短板,因地制宜,因人因户施策,组织实施健康扶贫、教育扶贫、住房安全、饮水安全、产业扶贫、兜底保障、交通扶贫、科技扶贫、党建扶贫、就业扶贫等十大专项行动,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实施方案附后),由分管市领导牵头组织领导,市直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市直各有关部门根据牵头部门意见予以配合,各县(区)负责具体落实。
(二)制定实施方案。市直各部门要制定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实施步骤和行动措施,确保落到实处。
(三)开展挂图作战。对659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进度、帮扶措施实行动态监控,进行月调度、月统计、月报告。建立挂图作战工作机制,脱贫一户销号一户,确保3月底前实现县、乡、村三级挂图作战“全上墙”。
(四)强化监督检查。全年计划开展五轮专项检查,第一轮脱贫攻坚排查工作已于今年1月初结束,共发现12类、27个方面问题,计划本月底逐项完成整改。第二轮检查计划在4月中下旬进行。对全市开展脱贫攻坚问题排查和2019年我市脱贫攻坚工作问题整改情况实施“回头看”,并对近期脱贫攻坚的几项重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第三轮检查将在7月份开展。重点针对全市659名未脱贫人口及20818名收入在5000元以下已脱贫人口的脱贫政策落实和帮扶计划执行情况,县区乡镇资金绩效及项目管理运行情况,行业部门问题大排查大整改等情况,集中开展一次全市脱贫成效和脱贫质量的大普查。第四轮检查计划在8月-9月,突出问题导向,按照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年初工作安排,配合省开展抽查。第五轮检查计划在10月-12月,接受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考核,做好接受国家评估验收准备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阜新市脱贫攻坚“百日攻坚战”专项行动总指挥部,总指挥由市委书记吕志成、市长张成中担任双指挥长,副总指挥由市委副书记刘宏、市委常委林艾民担任。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委常委林艾民担任,副主任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张立军、市扶贫办主任杨家佳担任,日常工作由市扶贫办负责。成员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市水利局、市科技局、市交通局、市扶贫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市委组织部分管领导担任。
各县区、市直各行业部门要分别成立相应专项战役指挥部,县区、部门主要领导要主动牵头抓好统筹,组建工作专班,明确分管负责同志和具体负责人,各专项战役指挥部都要建立战役计划,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确保实现专项战役行动的项目化、工程化管理。
市扶贫办要切实履行总指挥部的参谋部的职责,认真做好各专项工作的协调联络、统筹调度,并为每个专项战役行动配备1名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协调落实相关工作。
(二)建立工作机制。总指挥部将于每周四组织召开由各专项战役行动牵头部门和各县区参加的专项调度会,按计划安排分别听取各牵头单位的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调度专项行动工作。
(三)严格落实责任。各专项战役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百日攻坚战”的重要意义,作为补齐脱贫攻坚短板的最关键、最重要的机会牢牢把握,务必做到两个必须:一是必须保持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的思想状态,各专项战役牵头单位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只争朝夕,坚持底线思维和倒逼机制,将脱贫攻坚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二是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打好“组合拳”,要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一件事一件事落实,没有结果绝不收兵。同时,总指挥部将协调纪检部门加大对脱贫攻坚作风建设的检查力度,对于工作推进缓慢、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坚决予以通报。问题严重的,将予以严肃问责。
(四)强化资金保障。各级财政要保证脱贫攻坚的资金需求,用好中央和省财政投入资金。按照省要求资金投入要增长20%以上的刚性指标,市本级今年投入要达到2000万元以上;县本级投入根据脱贫任务需要加大力度。各县区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力度,加强扶贫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用好扶贫的土地和金融政策。在确保重点贫困地区实现稳定脱贫的基础上,要统筹安排专项扶贫资金,支持非贫困县、非贫困村的贫困人口脱贫。
(五)提高工作能力。继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减轻基层负担。做好工作、生活、安全等各方面保障,让基层扶贫干部心无旁骛投入到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工作中。加强脱贫攻坚干部培训,确保新选派的驻村干部和新上任的乡村干部全部轮训一遍,增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能力。
(六)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纸等各种媒体平台和基层政府便民服务窗口、村公示栏等,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宣传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的新举措好办法,宣传基层扶贫干部的典型事迹和贫困群众艰苦奋斗的感人故事,在全社会努力营造积极参与和支持的浓厚氛围。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积极弘扬正能量,着力增强贫困群众脱贫信心,鼓励贫困群众在政策扶持下依靠自我奋斗实现脱贫致富。
附件:1.阜新市健康扶贫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阜新市医疗保障扶贫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3.阜新市教育扶贫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4.阜新市住房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5.阜新市饮水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6.阜新市产业扶贫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7.阜新市兜底保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8.阜新市交通扶贫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9.阜新市科技扶贫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10.阜新市党建扶贫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11.阜新市就业扶贫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附件1
阜新市健康扶贫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020年是我市脱贫攻坚“巩固提高年”,也是收官收尾、决战决胜的一年。为贯彻落实全省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推进会议的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健康扶贫工作的安排部署,坚决打赢扶贫攻坚战,现就做好我市健康扶贫工作,制定了《阜新市健康扶贫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目标标准,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贫困地区和卫生健康服务薄弱环节,加大力度,防治结合、关口前移,坚决打赢健康扶贫攻坚战,保障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二、任务目标
2020年,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签约服务管理、公共卫生服务对农村贫困人口实现全覆盖;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可及性明显提升,贫困人口大病和长期慢性病得到及时有效治疗,贫困地区艾滋病、结核病、大骨节病等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得到有效控制,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明显加强,贫困地区群众健康素养明显提升。
三、将疫情防控工作与脱贫攻坚有效结合
(一)要认真分析和科学研判当前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针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贫困人口实施分类精准策略,采取更加有效的手段、更加便捷的方式将脱贫攻坚重要工作任务抓紧向前推进,优化工作流程,完善工作机制。(各县区卫健局,各级医疗机构,市卫健委基层科、医政科、规财科、疾控科、妇幼科、机关党委办公室)
(二)着重解决贫困人口防疫物资的问题。贫困人口大部分都是因残、因病致贫,本身家庭生活条件比较困难,无力承担防疫物资的购买,要将关口前移,靠前指挥,在防疫物资能够满足一线医务人员的情况下,要求优先免费为贫困人口在就医就诊时提供一次性口罩的使用,切实减轻贫困群众的就医医疗负担。(各县区卫健局,各级医疗机构,市卫健委基层科、规财科)
(三)切实解决贫困人口防疫知识认识不足的问题。制定“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防疫知识”相关内容,利用简洁明了的语句向贫困人口传递疫情期间个人防护知识。各家庭医生要以随访为契机,借助电话、微信、短信等形式,结合疾病问诊、康复服务等内容向“签约结对”的贫困对象传达普及疫情的严峻性及防控知识,达到群防群控、科学防控的效果,有效提升贫困人口对疫情防控的正确认知。(各县区卫健局,各级签约定点医疗机构,市卫健委基层科)
(四)全面清除贫困人口扶贫政策盲区。制做“阜新市健康扶贫明白卡”,针对救治病种、签约病种、就诊机构、报销流程等政策内容做出了全面而详尽的解读,要积极发动各医疗机构及签约医生的能动性,将明白卡向贫困人口发放,方便贫困人口就医,从源头上解决贫困人口“就医有方向、政策能享受”的燃眉之急。(各县区卫健局,市卫健委基层科、机关党委办公室)
四、全面完成脱贫攻坚各项任务
(五)各县区、各单位、委内各科室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脱贫攻坚工作安排部署,要按照时间表进行挂图作战,抓紧推进完成各项重点工作落实,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排查解决突出问题,要建立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找出问题、落实责任,制定整改方案。(各县区卫健局,各级医疗机构,市卫健委基层科、医政科、规财科、疾控科、妇幼科、机关党委办公室)
(六)依托平台,健全贫困人口动态监管机制。依托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服务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及常见多发病等救治服务电子台账,及时录入家庭医生签约、慢病随访管理和救治等信息数据,通过系统统计汇总数据并动态监测工作进度。(各县区卫健局,各级医疗机构,市卫健委基层科、医政科、规财科、疾控科、妇幼科、机关党委办公室)
(七)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从统一规范、加强管理、后期完善、强化监督等方面着手,规范和完善贫困户健康档案管理,按照将同一个贫困户的所有相关健康档案进行归档和管理的原则,加快推进精准档案管理工作,切实提升档案质量。(各县区卫健局,市卫健委基层科)
(八)实时更新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利用信息化和智能化手段,助力健康扶贫问题排查,提高考核及评判精准度。要及时有效地对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数据进行更新管理,通过数据比对分析,及时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疫情期间因非新冠肺炎疾病而导致的新发生的贫困户进行排查和监测。(各县区卫健局,市卫健委基层科、医政科、疾控科、规财科)
(九)深入开展大病专项救治工作,让贫困人口“看得好病”,逐步扩大集中救治病种范围并覆盖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照大病临床路径要求,开通绿色通道,规范临床诊疗行为;签约家庭医生认真做好筛查工作,将经大病专项救治后难以恢复生产生活能力的贫困人口信息进行统计汇总(见附件1)并报送市卫健委基层科,市卫健委全面了解贫困人口接受救治的意愿,动态分析评估此类人群经医疗救治后的自负能力和救治成效,完成大病患者在定点医院应治尽治工作。(各县区卫健局,各级签约定点医疗机构,市卫健委医政科、基层科)
(十)全面落实农村贫困人口市域内住院治疗先诊疗后付费,在定点医院完善医疗保障政策“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平台。(各县区卫健局,各级医疗机构,市卫健委规财科、医政科、基层科)
(十一)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全面提升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让贫困人口“方便看病”,逐步实现小病不出门、大病不出县。年底前实现医共体“六统一”的运行模式。(两县卫健局,市卫健委基层科、医政科、规财科)
(十二)指导各县区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支持贫困地区加快推进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完成以奖代补房屋建设项目。(各县区卫健局,市卫健委规财科)
(十三)全面建成覆盖贫困地区县乡医疗卫生机构、与上级医疗机构互联互通的远程医疗服务网络,推进医共体内医疗机构管理、医疗服务管理等信息平台建设。(各县区卫健局,市卫健委规财科、基层科、医政科)
(十四)加强贫困人口慢性病、地方病综合防控,做好艾滋病、结核病防治工作,做好贫困地区肿瘤登记、死因统计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各县区卫健局,市卫健委疾控科)
(十五)精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建立有效工作机制,紧盯因病致贫、返贫目标,充分发挥签约家庭医生和村医作用,制定实施一病一方案(见附件2),做好大病的筛查、动员工作,宣传好大病救治的报销政策和治疗价值及意义;对大病、慢病患者不折不扣落实签约服务责任,每月至少一次电话随访,每季度一次面对面随访。疫情期间,继续组织两家大病定点医院402名医生和1193名村医开展线上问诊随访工作,掌握贫困人口疫情期间个人防护情况和健康状况。(各县区卫健局,各级签约定点医疗机构,市卫健委基层科、医政科)
(十六)加强贫困地区医疗卫生人才综合培养。2020年在贫困县扩大实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支持地方结合本地实际为贫困地区免费培养农村高职(专科)医学生,经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后,重点补充村卫生室和乡镇卫生院。对贫困地区开展《国家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项目》、《国家基层高血压、糖尿病防治管理指南》一系列多层次线上线下培训工作。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加强急需紧缺人才队伍建设。(各县区卫健局,市卫健委机关党委办公室、基层科)
(十七)全面加强公共卫生和健康促进,让贫困人口“少生病”。优先为贫困人口提供14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继续开展贫困地区健康促进三年行动计划,组织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发放健康传播材料,普及健康知识与技能,提升群众健康素养,逐步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各县区卫健局,市卫健委基层科、疾控科)
(十八)深入推进爱国卫生运动,改善贫困地区卫生环境,提高贫困地区群众健康水平。(各县区卫健局,市爱卫办)
(十九)深入实施贫困地区妇女“两癌”筛查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倡导优生优育,提高贫困地区人口素质。(各县区卫健局,市卫健委妇幼科)
五、确保工作取得实际成效
(二十)各县区要按照“严、实、细、准”的要求,狠抓健康扶贫工作落实,深化细化属地责任,一级一级抓、一层一层落,务求工作落地有声,取得实效。(各县区卫健局)
(二十一)要强化职责分工,各县区、各单位应统筹研究,同步推进,担当履责,协同配合,扎实做好对贫困人口的疫情防控和民生保障工作。(各县区卫健局,各级医疗机构,市卫健委规财科)
(二十二)要强化监督考核,针对“三落实”“三精准”“三保障”等方面的目标任务及医疗机构“三个一”、医疗技术人员“三合格”和医疗服务能力“三条线”的基本医疗有保障的要求,结合“优质服务基层行”建设标准,各县区、各单位明确完成时限及标准,督查检查指导开展情况并建立考核机制和办法。(各县区卫健局,各级医疗机构,市卫健委基层科)
六、加强脱贫攻坚宣传引导工作
(二十三)各县区、各单位要做好健康扶贫政策解读工作,做好脱贫攻坚舆情应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创新宣传方式,通过微信、广播等媒介和“大喇叭”、张贴海报、发放疫情防控明白卡、宣传单、健康扶贫服务手册等多种喜闻乐见的形式向贫困人口宣传健康扶贫政策和疫情防控知识,使贫困人口提高卫生健康意识,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减少患病几率。大力宣传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稳定贫困人口在疫情期间愈发恐慌、焦虑及不安的心理,挖掘和颂扬脱贫攻坚的生动事迹和感人事例,形成脱贫攻坚正大能量。(各县区卫健局,各级医疗机构,市卫健委机关党委办公室)
牵头市领导:
陶桂芳 副市长
牵头市直单位:
市卫生健康委
责任人:
张成勉 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附件2
阜新市医疗保障扶贫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部署,为了打赢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战,完成医保脱贫各项工作目标,制定医疗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把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作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的关键环节,明确脱贫标准,深入开展排查,摸清问题底数,拿出过硬措施,全面解决到位,如期完成医疗保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二、基本原则
坚持现有制度,加强综合保障。立足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现有制度功能,坚持普惠政策与特惠措施相结合,统筹医疗保障扶贫整体设计,合理统筹使用资金和服务资源,充分发挥综合保障合力。
坚持基本保障,明确责任边界。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障支付范围和标准,加强医疗费用管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千方百计保基本、始终做到可持续,防止不切实际过高承诺、过度保障,避免造成基金不可持续和出现待遇“悬崖效应”。
三、任务目标
夯实巩固医保扶贫成果,加强动态监测和精准参保,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范围,实现应保尽保;统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项制度综合保障,加大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的倾斜托底力度;坚持基本制度标准,避免形成过度保障,实现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待遇均等化。
四、重点措施
(一)实施多重保障,发挥政策合力实现精准脱贫
1.确保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加强与扶贫、民政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数据动态比对工作,确保精准到户、精确到人,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范围。加强医保扶贫对象综合管理台账管理,准确记录、定期核实、动态调整,推动贫困人口实现医疗保障全覆盖。
2.落实基本医保保障政策。结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整合,实现“六统一”,缩小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差距。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对建档立卡贫人口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县区级财政或县区政府从其他渠道给予全额补助,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县域内住院报销起付线。
3.加大大病保险倾斜力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将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降至普通居民的50%,将支付比例提高到70%,不设封顶线。及时结算合规医疗费,加大对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的监督检查,确保拖欠参保人员尤其是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费用的现象零发生。
4.加大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力度。完善重特大疾病救助政策,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终末期肾病、妇女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八种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将年度限额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重特大疾病救助比例提高到70%。
5.完善门诊诊疗保障措施。贯彻执行《阜新市健康扶贫慢病大病患者门诊诊疗服务实施细则(试行)》,确保贫困人口慢病门诊、大病门诊医疗费用及时结算,配合卫健、扶贫部门完善贫困人口门诊诊疗就医管理措施。
6.做好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落地工作。落实高值药品医保报销政策,对于贫困人口治疗重特大疾病所必需的恶性肿瘤靶向治疗等高值药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药品供给,同时简化原有的经办和报销程序,做好参合人员在统筹区外购买高值药品的及时报销工作。
7.配合做好补充医疗保险兜底保障。配合扶贫部门落实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对贫困人口自付医药费用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综合补偿后,按规定再次予以报销,进一步减轻贫困人口的医疗费用负担。
(二)优化经办服务,全面推进实现“一站式”直接结算
8.提升服务贫困人口的经办业务水平。优化医保经办机构办事流程,创新服务方式,设立专门窗口和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接待、政策解释、业务咨询工作,最大限度简化办事流程和提高效率。指导定点医疗机构设立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服务窗口,建立就医服务绿色通道。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切实做好待遇保障和经办服务工作,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
9.全面推进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加快实现农村贫困人口持卡、持证就医直接结算,结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在全市行政区域内加速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信息共享网络平台的建设和各定点医疗机构数据端口的对接工作,最大限度实现“一站式”直接结算,减少贫困人口跑腿垫资情况的发生。优先做好贫困人口的异地安置和异地转诊的就医登记备案和就医结算等服务,切实做好贫困地区外出就业创业人员异地就医备案工作, 2020年实现每个县级统筹区域内至少有一家定点医疗机构纳入异地就医结算系统。
五、保障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强化市、县、区三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及经办机构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机制,加强医疗保障脱贫工作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坚持不懈地抓好各项医保扶贫政策落实,以“不获全胜、绝不收兵”的工作态度,打赢医保脱贫攻坚战。积极会同扶贫、卫健、民政等部门落实各项健康扶贫政策措施,建立医疗保障扶贫工作协调机制,确保各项医疗保障扶贫政策落地。
(二)坚持适度保障,确保工作实效。在狠抓落实确保扶贫任务全面完成的同时,既不拔高标准、也不就低待遇,坚持基本医疗保障标准,充分发挥现有医疗保障制度功能;贯彻落实精准方略,创新医疗保障扶贫机制;坚持严格管理,确保基金长期平稳可持续。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规范整改,并做好衔接和平稳过渡。
(三)建立调度机制,推进任务落实。完善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添加信息标识,完善贫困人口综合管理台账,包括贫困人口个人基本信息以及参保和待遇保障情况,确保精准到人。做好贫困人口参保缴费、患病就医、待遇保障、费用结算、转外就医等数据的监测工作,动态管理参保贫困人口数据信息。在全市医保系统建立医疗保障脱贫攻坚工作调度机制,根据脱贫攻坚工作进程,定期开展督导检查。
(四)加强宣传工作。结合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工作,进一步加大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倾斜政策的宣传工作力度,尤其是对贫困人口关注的重大疾病和常见慢性病门诊医疗等相关政策的宣传,提高贫困群众对医疗保险政策知晓率。
牵头市领导:
郝建军 常务副市长
牵头市直单位:
市医保局
责任人:
邹德军 市医保局局长
附件3
阜新市教育扶贫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具体安排,特制订教育精准扶贫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对标对表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保持攻坚态势、强化攻坚责任,确保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
二、目标任务
主要任务:实现家庭贫困学生资助全覆盖;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家庭贫困学生不因贫辍学。重点任务:对收入低于4000元的52名各学段学生和15名高校在读学生实施兜底资助。(全市未脱贫人口中建档立卡学生83人,其中因学致贫38名。在我市就读的52人,已毕业4人,在外地就读的2人,在高校就读的15人,残疾1人,学龄前9人。)
三、主要政策
一是以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为主,实现家庭贫困学生资助政策全覆盖。
二是以强化控辍保学为基础,确保孩子享受教育权利。落实控辍保学目标责任制和联控联保机制,确保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家庭贫困孩子不因贫辍学。
三是以贫困乡镇为重点,实施乡镇薄弱校改造、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全面提高农村学校办学质量。
四是以促进教育优质资源共享为核心,强化贫困地区教师队伍建设。采取两项措施,(1)启动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并向贫困乡镇倾斜。(2)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
五是以均衡发展为中心,开展农村教师全员培训、农村骨干教师“跟岗研修”培训,省、市级名师到偏远山区送优秀课、教育教学讲座,与农村的老师们一起教研等,促进了城乡共建、共同发展,农村学校教师教学水平明显提升。
六是实施好农村营养餐工程改善计划。
七是加大贫困地区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力度,开展民族地区学前儿童学习普通话行动。
四、具体措施
一是全面落实学生资助政策。建立从学前到高校资助管理体系,健全以政府助学金为主的“助、补、减、免”资助工作机制,规范资助管理,争取资金4600万元,资助各级各类学生4.5万人次,包括对各学段建档立卡学生实施全资助。对高中阶段建档立卡学生提高资助标准由2000元/生/年提高到3000元/生/年。对1.42万未脱贫人口中的52名从学前到高中阶段学生在原有资助政策的基础上补加1000元的生活补助费。为未脱贫人口中的15名在校大学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和实施一次性救助,同时协调各高校为在高校就读建档立卡学生申请4400元/生/年的助学金。做到个个有帮扶,人人有措施,绝不能因贫失学。
二是确保做到义务教育阶段巩固率达到小学99.4%、初中98.2%以上,4216名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学生零辍学。建立控辍保学台账,分类实施控辍。主要措施是依法控辍、学困控辍、质量控辍、扶贫控辍。目前,全市有辍学生47人,其中初中学生46人,小学生1人。无一人因贫辍学。
三是完成农村薄弱学校“能力提升”项目11个,其中阜蒙县6个,彰武县5个。维修改造城乡校舍6.2万平方米。其中阜蒙县3.3万平方米、彰武县2.9万平方米。年底前完工。
四是开展义务教育阶段校长教师交流,计划交流校长教师 260人。其中交流轮岗校长教师人数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人数的10%,城镇、优质学校教师交流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骨干教师交流人数比例不低于交流教师总数的20%。2020年,我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拟招聘 40人。教师招聘和交流工作年底前完成。
五是在全市中小学继续建设实名制网络空间1000个,实现 “校校用平台、班班用资源、人人用空间”。 加强信息技术学科教师和网络管理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继续实施一校一名信息技术能手计划,打造专业型的中小学学校网管队伍。
六是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营养餐改善计划。确保93所学校的65208名学生受益。督促两县政府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营养餐资金使用监管,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健康教育、营养健康监测评估等各项工作。
七是制定阜新市乡村骨干教师培训计划,分步骤、分学段、分学科培训乡村骨干教师。依托阜新市4所教师专业发展基地学校,采取“观课议课、专家讲座、实地考察”等多种方式,全面提升乡村骨干教师综合能力素质。计划上半年培训小学乡村骨干教师300人,下半年培训初中乡村骨干教师200人;继续开展普通话县域调查工作,年底前完成两县一区1200人的抽调查。继续加强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年底前中小学全部达标。聚焦民族地区,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夯实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阶段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基础。继续加强对教师、基层干部青壮年劳动力等重点人群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的培训,预计培训2000人左右,普通话测试4000人,进一步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率。
五、保障措施
一是组织保障。市县区教育局局长是教育脱贫攻坚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履职尽责、不辱使命。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各级教育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要发挥作用,加强工作指导,抓好协调推进。各学校校长是本校落实教育脱贫攻坚工作第一责任人,按方案要求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
二是资金保障。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确保教育扶贫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滞留、挤占、挪用。
三是加大检查力度,发挥市县区教育脱贫攻坚检查组作用,在各校自查的基础上,实行分级检查,逐级逐项落实。4月—5月份县区教育局实行挂图作战,6月份市教育局挂牌督战,确保问题落实到位。
牵头市领导:
陶桂芳 副市长
牵头市直单位:
市教育局
责任人:
常春 市教育局局长
附件4
阜新市住房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助力脱贫攻坚完成“决战决胜”任务,顺利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按照3月2日市政府脱贫攻坚专题会议部署,现将2020年脱贫攻坚建档立卡户危房改造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明确任务目标
截至2020年3月15日统计的建档立卡户存量危房。2020年6月15日前,全市建档立卡户危房改造竣工率达到100%。6月30日前,完成竣工验收。
二、加强政策把握
(一)关于改造对象。仍居住在危房中、未享受过住建部门危房改造资金补助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二)关于危房鉴定。县级住建部门要根据扶贫部门提供的改造名单,依据住建部最新修订的《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或各县、区已出台的简明易行的房屋危险性鉴定方法,逐户开展鉴定。对个别确实难以鉴定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鉴定。对鉴定为C级或D级的危房,要逐户出据鉴定报告。报告上要标明房屋危险等级、鉴定时间及鉴定单位等信息,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鉴定全覆盖。
(三)关于审批流程。严格执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住建部门审批的工作流程。建立健全公示制度,严格执行危房改造任务分配结果和改造任务完成情况镇村两级公开,方便群众了解农村危房改造政策。
(四)关于建设标准。坚持既要保障居住安全,又不盲目吊高胃口的建设标准。拆除重建的房屋建筑面积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米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3人户不低于40平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米,不低于13平米。有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的改造户可适当提高建房面积标准,但不能超出改造前原住房的建筑面积,更不可因房举债。对于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需要社保政策兜底脱贫的特困户,改造房屋面积按下限标准控制。C级房屋可因地制宜开展维修加固,重点是消除安全隐患,适度改善使用功能,改造后的农房必须达到主要部件合格、结构安全。同时应具备卫生厕所、人畜分离等基本居住条件。禁止单纯“刷白墙”、装饰贴砖等与提升住房安全性无关的行为。
(五)关于质量安全。危房改造的核心目的是确保住房安全。县区住建部门是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本着“五个基本”原则(基本的质量标准、基本的结构设计、基本的建筑工匠管理、基本的质量检查、基本的管理能力),做好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要在危房改造的施工过程和竣工验收等重要环节严格把关,加强施工现场巡查和技术指导,做好质量安全基本知识宣传,尤其是对农户自建的,要将危房改造质量安全要点告知农户。危房改造竣工后,要指导乡镇政府按照要求进行初步验收,并提交竣工验收申请。住建部门验收合格后,要出据竣工报告。并及时与财政部门沟通,将补助资金支付到农户“一卡通”,防止资金挤占挪用或截留滞留等问题发生。
(六)关于档案管理。危房改造档案是上级验收脱贫攻坚实现“住房安全有保障”的重要参考依据。县、区住建部门要指导乡镇做好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工作,包括网上平台信息和纸质档案。要及时将农户档案信息录入“辽宁省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农户档案信息检索系统”;纸质档案包括农户危房改造申请、房屋产权产籍证明材料、农户户籍资料、贫困户证明材料、房屋鉴定报告、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记录、镇村两级公示材料、县级审批材料、施工巡查记录、施工现场照片、竣工验收报告、农户领取补助资金证明等。省、市住建部门都将对农户档案信息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与抽验。县区住建局和乡镇政府均要留存一份完整的农户危房改造档案。
三、问题清单的整改
参照市住建局给县区政府《关于对2019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专项检查情况的反馈意见函》中所列举的问题,请各县区在2020年度存量危房改造工作中,引以为戒,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另外,在《辽宁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9年各市脱贫攻坚工作问题清单的通知》中所提及的建新未拆旧问题,请按照省文件要求,及时整改到位,2020年度工作中要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四、强化责任落实
县、区政府是脱贫攻坚建档立卡户危房改造责任主体,乡镇政府是实施主体,县区住建部门是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县、区政府要统筹扶贫、住建、财政等部门,各司其责,共同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要切实做好经费保障,全力以赴,保质保量按照完成建档立卡户危房改造任务。
五、加强督查检查
(一)开展进展情况调度。按照如下时间节点,市住建局开展进展情况调度工作。要通过县区上传影像资料做为佐证材料,认定工作落实情况。特别是备料到户、基础验收、主体验收、工程竣工4个关键环节,要求上传同一点位“工程相机”拍摄的照片。(时间节点及进度安排:3月15前,完成3种户型D级危房施工图纸设计与发放和危房存量数据上报;3月30日前完成自建与统建施工方式摸排统计;4月15日前,完成政策宣传到户工作;4月20日前,完成改造户基础信息网上录入;4月30日前,完成备工备料到户准备、完成对施工队伍和自建农户的技术培训、完成乡镇政府与农户与施工队伍三方协议签定;开工率达到100%。6月15日前,竣工率达到100%;6月30日前,完成竣工验收。)
(二)开展现场督导检查。市住建局将按照不同时间节点,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现场督导检查工作。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督促限时整改。市住建局将调度与实地督察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时通报给县区政府。
牵头市领导:
张巍 副市长
牵头市直单位:
市住建局
责任人:
王蕾 市住建局局长
附件5
阜新市饮水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意见》要求和市委主要领导在全市脱贫攻坚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切实做好全市农村饮水脱贫攻坚收官扫尾之年的各项工作,确保如期打赢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战,结合我市农村饮水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工作机制,克服松劲懈怠心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按照市委市政府和水利厅的决策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落实责任、转变作风,以完成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为底线目标,加快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建设步伐,扎实推进农村水利设施建设,强化农村水利工程管护,为我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水利支撑和保障。
二、工作思路
着力提高贫困群众饮水安全保障水平,落实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和管护责任,强化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因地制宜加强供水工程建设和改造,提高农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证率和水质达标率。加大贫困地区水利工程投资倾斜力度,继续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和水土保持等工程建设。
三、目标任务
坚持现行脱贫标准,全部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动态掌握贫困人口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对账销号,有效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如期打赢农村饮水脱贫攻坚战。一是继续推进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积极争取省以上项目资金,筹措移民等其他渠道资金开展工程建设,通过联网并网、更新改造、维修养护等多种方式,提高农村集中供水率和自来水普及率,巩固提升农村居民的基本饮水安全。二是加强农村供水水质检测管理工作,充分结合已建 农村饮水工程情况,制定年度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实施方案,力争做到不重不漏、以点带面、全域覆盖。同时,落实好检测人员与检测经费,着力提升辖区内农村饮水水质合格率,确保农村供水水质安全。三是强化水源保护。基层水利员和水管员负责水源周边环境的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做到及时上报,定期组织开展水源周边环境卫生清理,保持水源周边环境干净整洁。四是加强工程运行管理,建立农村饮水工程水价确定、水费收取机制,树立吃水缴费、有偿用水的观念,促进农村饮水工程可持续发展。五是密切关注已脱贫人口农村饮水安全状况,动态掌握贫困人口饮水的水质、水量、取水方便程度与供水保障率是否达到农村饮水安全指标评价标准,确保农村饮水返贫现象及时被发现及时予以解决,保障返贫人口饮水安全。
农村饮水安全指标评价标准:农村饮水安全是指农村居民能够及时取得足量够用的生活饮用水,且长期饮用不影响人身健康。具体标准为: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宽限规定;每人每天可获得的水量不低于40升;供水入户(含小区或院子),人力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10分钟,或取水水平距离不超过400米、垂直距离不超过40米;供水保证率不低于95%(含)。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地方政府是农村饮水安全的责任主体,县区农村饮水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相关政策的顺利施行,为工程开工建设、完工验收和运行管理创造有利条件。县区水利部门要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围绕履行行业部门监管职责,积极研究部署,精心组织推进,将农村饮水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
(二)强化排查整改。县区水利部门要咬定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目标,通过脱贫攻坚问题排查找差距,查问题,对症下药制定整改措施,做到摸排问题不漏一条,整改问题不落一项。落实责任、明确路径、有序推进、立行立改,及时整改到位。
(三)跟踪督促检查。市水利局将把农村饮水的工程建设、水质检测、水源保护、运行管护、排查整改等方面纳入重点监督检查内容,对县区推进落实情况全程进行跟踪指导。建立农村饮水安全月报制度,定期督导调度,对责任不到位、工作不主动、措施不得力、进度不同步的县区进行通报批评。
牵头市领导:
林艾民 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
牵头市直单位:
市水利局
责任人:
张荣文 市水利局局长
附件6
阜新市产业扶贫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按照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要求,为切实做好全市剩余贫困人口产业脱贫工作,现开展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产业扶贫专项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保持攻坚态势、强化攻坚责任,以更大决心更强力度推进脱贫攻坚,确保取得脱贫攻坚战决战决胜、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主要目标。指导贫困户增强种植业生产能力,使贫困人口在特色高效种植业发展中获得实惠;加快恢复生猪生产,落实肉羊养殖保险政策,引导贫困户参与畜牧业发展;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强村集体帮扶贫困户能力;与市扶贫办共同研究,整合资金重点发展村级光伏电站、农产品加工、“扶贫车间”、设施农业、规模养殖场等项目,让贫困户土地流转能增收、参与生产有收入、资金入股有分红;聚焦全市剩余的659个贫困人口,完成每人至少1项产业扶持措施全覆盖,确保精准帮扶不落一户不落一人。
二、重点措施
(一)深入推进特色高效种植业
1、全面做好春耕备耕。实行春耕备耕周调度制度,及时了解春耕备耕准备情况,保障常用物资储备、运输通畅,确保贫困户春耕备耕物资充足春耕生产有序开展,免费种植技术服务。
2、发展设施农业项目。推进扶贫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贫困村建设管理好、环境好、质量好、效益好的设施农业园区。新建设施内50亩以上的温室小区。
3、发展粮油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围绕阜蒙县花生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明确项目实施地块,做好技术推广工作,做好宣传,及时完成年终总结。
4、新建高标准农田25.9万亩。倒排工期,制定行之有效的施工计划,全力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在年底前完成全年建设任务。严格招标投标管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
(二)大力发展优质畜牧养殖
5、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严防疫情发生。开展春秋两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工作,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等规定病种开展免费强制免疫,确保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强化动物疫病监测,及时发布预警预报。对养殖户提供养殖科技服务。
6、推进生猪规模化养殖。争取中央预算内项目资金,以项目为引导推进生猪养殖业规模化发展,带动贫困户适度发展生猪养殖。推进牧原集团、辽宁伟嘉、正成牧业等生猪产业大项目加快建设进程,指导企业提升产业水平,带动更多贫困户就业。
7、推进草食畜牧业发展。大力发展草食畜牧业,鼓励规模化牛羊驴养殖场带动贫困户参与养殖促进增收。落实“粮改饲”工程,扶持牛羊养殖场户开展饲草料贮制加工。加大奶业扶持力度,培育适度规模奶牛养殖主体,提高养殖效益,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
8、促进禽类产业化。加强服务,助力禽类企业迅速恢复生产。鼓励家禽企业开展代养、保底及分红模式带动贫困户养殖增收。
9、推进肉羊养殖业保险工作项目。做好政策宣传,加强组织发动,鼓励贫困户对饲养肉羊投保,提高肉羊饲养贫困户抵抗重大动物疫情的能力。
(三)推进休闲农业发展
10、发展果树庭院经济项目。围绕乡村生活生产生态特点,每村发展50户以上,新建20亩以上的精品示范园。
(四)培育壮大村集体经济
11、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与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在两县、五个涉农区安排落实好扶持村。指导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共同落实好扶持村产业发展项目。指导扶持村在发展产业项目过程中,多吸纳贫困人口就业,增加收入,带动脱贫。
(五)培育壮大带贫新型经营主体
12、推进示范合作社项目。组织申报20个市级以上示范合作社项目,成员中贫困人口所占比例不少于成员总数的10%。
(六)完善一二三产业融合扶贫机制
13、新增市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10个。以《阜新市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2019-2025年)》为抓手,推进县区实施规划。抓好花生加工、杂粮加工、草食畜牧加工和果蔬深加工等四大产业链条,主营业务收入占全市规上工业的30%以上,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14、推进阜蒙县阜新镇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做好项目争取工作。强化项目责任落实,省市指导监督,县级政府负总责,乡镇实施载体。加大政策扶持监督检查。做好总结宣传工作。
(七)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
15、推进阜新市2019年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项目。(该项目于2020年实施)落实项目地点、重点任务、实施条件、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实施要求和监管措施。强化政策引领和社会监督,撬动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乡村产业振兴发展。建立工作台帐,加强动态管理,及时跟进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
16、开拓农产品销售网络打通市外流通市场。依托阜新市农产品产销联盟不断开拓省外农产品流通市场,借助央联食品保障协会的平台,不断扩大我市优质农产品在央企的销售份额。通过与广州碧桂园集团的积极对接,不断开拓我市优质农产品进入碧桂园集团在中高端小区楼盘内的社区便利店。借助江苏对口帮扶辽宁的契机,与无锡互联加集团及盐城相关单位建立合作关系。构建优质农产品供应网络。支持沈阳、盘锦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阜新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开展“农批对接”。吸引沈阳大型连锁超市、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来我市建立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推进农产品流通重点环节改革创新。支持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建设产地集配中心、销地交易配送专区,推动实施一批农超对接、农批对接、农企对接项目,增加对接品种,扩大对接规模,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合同关系。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与种养大户等建立直采直供关系,增加就业和增收渠道。
(八)推进扶贫产业可持续发展
17、打造当地特色农产品品牌。建立工作机制,成立“农产品品牌建设领导专班”。加大政策扶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加大对农产品品牌建设投入。办好地方特色农产品展会,组织参加中国国际农交会、辽宁国际农产品博览会等国内外知名农业展会。全力塑造阜新农产品整体品牌形象,在国内外进行联合推介、捆绑式宣传推广阜新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产品品牌,不断提高泰安品牌农产品的美誉度。
18、培育优质安全农产品品牌。加强标准化技术指导。开展技术培训、技术服务,稳步发展“二品一标”认证,提高认证产品标志加贴率。加强专项检查,打击假冒、违规使用商标行为。
19、推进贫困村农机化发展。加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支持力度,扶持和壮大新型农机服务组织,落实农机报废更新政策,推进贫困村农机化发展。在适宜深松和保护性耕作地块,将农机深松整地及保护性耕作补助项目及资金对贫困农户给予倾斜。
20、推进光伏产业发展。计划50个村级扶贫电站,每个电站建设规模300千瓦,由于光伏组件价格下调,建设成本约175万左右,按现有电站发电时数和标杆电价0.3749元计算,年可结算电费17万-19万元左右,年收益率10-12%。按今年的补贴0.18元计算,还可增加收入约7万元,上网电费和补贴相加,每个电站年收益均在25万元左右,年收益率可达15%。受益用于贫困户脱贫。
(九)不断完善联贫带贫减贫机制
21、健全科技支撑体系。开展农技人员联基地、联主体活动,加快科研成果转化,落实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项目,服务农业示范基地、示范主体发展,吸纳贫困劳动力参与农业生产项目。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领头人培育,落实高素质农民培训工程,依托种养大户,动员和带动贫困人口参与农业生产,增加家庭收入。
22、完善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全市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963人。指导产业指导员帮助贫困户发展产业,向贫困户宣讲产业扶贫政策,指导贫困户科学选择产业,帮助贫困户联系项目落地,协调开展贫困户生产技术指导,引导贫困户组建和加入农民合作社,协调建立新型经营主体与贫困户和利益联结机制,帮助贫困户销售农产品等。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脱贫攻坚已经进入最后冲刺阶段,市局各科室、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紧盯产业扶贫重点任务和关键环节,攻坚克难,下硬功夫,逐项抓好落实,确保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完善组织保障体系。完善市农业产业扶贫领导小组,由市农业农村局局长任组长,统筹协调各项工作和指导县区做好任务落实。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落实产业扶贫工作力量,建立组织体系,明确主管领导和具体科室负责农业产业扶贫工作,并在脱贫攻坚期内保持人员相对不变。
(三)营造良好氛围。定期督导产业扶贫工作情况,总结先进典型,及时宣传好做法好经验,互相学习、互相借鉴,推动工作。
牵头市领导:
林艾民 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
牵头市直单位:
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人:
包峰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附件7
阜新市兜底保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具体安排,进一步巩固我市脱贫攻坚成果,确保决战决胜全面收官,我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按照“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帮扶、脱贫不脱项目、脱贫不脱责任”的要求,充分发挥各项社会救助制度和社会保险的兜底保障作用,统筹各类社会救助、社会保险资源,持续推进社会保障兜底工作,提升贫困人口的救助保障水平,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工作目标
(一)通过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政策的有效衔接,将符合保障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农村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以临时救助制度为补充,切实解决农村贫困群众因灾、因病、意外等突发性、紧迫性生活困难问题,有效防止因病因灾致贫和返贫,确保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共享全面小康社会成果。
(二)在2020年底前,对全省剩余1.42万贫困人口中涉及我市的659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实现社会保险应保尽保,切实落实贫困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府代缴及缴费补贴,重点做好推动年满60周岁、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贫困人员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按月发放养老保险待遇。
三、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加强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切实做好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坚持“应保尽保、精准施保”原则,将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农村低保兜底保障,按时足额发放低保金。配合扶贫、人社等部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激发农村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增收的内生动力,调动有劳动能力农村低保对象的积极性、主动性,培育其发展生产和务工就业的基本技能,努力提高持续发展能力。
(二)提高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根据2020年省、市确定的农村低保提标指导标准,从今年5月1日起全市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4132元/年/人提高到5000元/年/人以上,确保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相适应。
(三)进一步加强动态管理。切实加强低保工作的动态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好政府购买服务社会救助专职工作人员和村级协理员作用,加大对农村低保对象的排查和调查。并加强跟踪管理,随时了解掌握贫困居民家庭情况,以家庭收入作为主要指标,并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考虑家庭成员因残疾、患重病、因学等原因增加的刚性支出因素,综合评估家庭贫困程度,对家庭收入较低的贫困户,符合低保政策的,及时动态管理纳入低保保障。同时,对家庭经济状况和家庭成员长期基本无变化的低保家庭,每年复核一次;对短期内家庭经济状况和家庭成员基本情况相对稳定的低保家庭,每半年复核一次;对收入来源不固定、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低保家庭,每季度复核一次。对收入水平已超过扶贫标准但仍低于农村低保标准的,脱贫后可继续享受低保政策,做到“脱贫不脱保”。对于通过发展产业、就业等方式实现家庭收入超过农村低保标准的保障对象,可在渐退期(视其家庭稳定程度最长不超过两年)内继续享受低保,通过“救助渐退”增强其就业和发展产业的稳定性,实现稳定脱贫后,按照程序逐步退出农村低保。
(四)落实好特困供养对象供养保障。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和《辽宁省特困人员认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按照“应纳尽纳、应保尽保”的要求,把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人员纳入供养保障范围。加大对农村敬老院投入力度,改善敬老院硬件设施和管理服务水平。
(五)进一步健全临时救助制度。切实用足、用活城乡居民临时生活困难救助政策,切实发挥临时救助同城乡低保、医疗救助的互补功能,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因病、因学(大中专院校)在享受医疗救助的基础上仍有困难的,给予1000元至2000元的救助。
(六)全面落实各项社会保障制度。认真落实孤儿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福利制度,切实做好对社会特殊困难群体的关爱保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民政部门加强与扶贫、人社、残联、财政、审计等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行业部门的职能作用,不断促进两项制度的有效衔接。进一步加强资金保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农村低保资金及时足额安排落实。
(二)加大贫困人员信息审核力度。做好符合政府代缴条件的参保人资格审核,精准识别贫困人员信息,对符合代缴贫困人员及时进行特殊群体信息标识,实现政府代缴保费;对不符合人员进行分类,及时更正,确保贫困人员养老保险费代扣代缴不漏一人。同时,积极协调市财政局,及时准确提供符合政府代缴贫困人员信息,落实代缴资金,在2020年底前实现贫困人员应代尽代。
(三)加强相关部门工作联动。加强与市扶贫办、市民政局、市残联信息共享,每季度进行数据交换,实时掌握贫困人员基本信息情况。同时与城镇职工、机关事业、城乡居保信息系统进行数据比对和筛选,建立贫困人员动态数据库,定期根据各部门的数据筛选比对结果,按月将未参保、参保未代缴、满60周岁未享受待遇人员分类数据下发到各县区,为各县区城乡居保扶贫工作提供准确的基础数据。
(四)进一步强化专项检查。市民政、扶贫、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定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活动。认真梳理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社会保障兜底政策执行到位。
(五)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在各县区民政局、各乡镇民政办设立投诉举报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打造阳光透明的社会救助工作模式,健全完善信访和投诉举报核查制度,及时处理低保对象投诉的意见建议,不断完善相关政策,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
牵头市领导:
林艾民 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
牵头市直单位:
市民政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人:
吴宝柱 市民政局局长
赵维国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附件8
阜新市交通扶贫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市脱贫攻坚大会精神,全面落实2020年交通运输助推脱贫攻坚重点任务,充分发挥交通运输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如期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新发展理念,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对标对表省和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精准施策、落实任务,坚持年度项目安排和脱贫攻坚目标不动摇,积极推进基础设施扶贫,重点推动“四好农村路”建设,助力抓好剩余贫困人口脱贫工作,保持攻坚态势、强化攻坚责任,以更大决心更强力度推进脱贫攻坚,确保取得脱贫攻坚战决战决胜、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工作目标。2020年的总体工作目标是:重点推进贫困县、贫困村农村公路建设改造,提高路网通达深度,建设安全便捷的交通运输网络;加大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力度,逐步消除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安全隐患;全面完成全市剩余贫困人口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全面打赢我市脱贫攻坚战。
二、重点任务
(一)在贫困地区加快建成外通内联、通村畅乡、客车到村、安全便捷的交通运输网络。实施干线公路维修改造102.9公里,积极推进国道京沈线改建、低标准路段改造、南韩线等项目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列入计划。继续推进平改立工程建设,尽快建成通车。加快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持续巩固具备条件的建制村100%通客车,提升农村公路运营服务水平。
(二)强化贫困地区“四好农村路”建设,推进窄路基路面农村公路合理加宽改造和危桥改造。以示范县为载体,各司其职,多方协调,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农村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全年计划农村公路新改建工程332公里、维修改造工程199公里、安防工程115公里、危桥改造工程12座/254.4延米。
(三)改造建设一批贫困乡村旅游路、产业路、资源路,优先改善自然人文、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和风情小镇等旅游景点景区交通设施。重点推进千佛山旅游路、辽代古城旅游路等旅游道路建设,推动贫困地区交通旅游融合发展。今年我市共计划实施旅游路项目8条67.91公里。一是阜蒙县旅游路。汤毛线、东新线、于福线、关大线、于忙线共计32.3公里;二是彰武县旅游路。辽代古城线23.2公里,千佛山景区路白大线、陈百线12.4公里,共计35.6公里。
(四)加大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养护力度。积极争取省交通运输厅的支持,确保公路养护资金向贫困地区倾斜。
三、实施步骤
1、三月底前完成工程项目立项、工可研、土地等手续办理。
2、四月底前完成设计招投标、施工图设计编制及审批。
3、五月底前完成工程施工、监理招投标工作,新改建工程路基改造。
4、六月底前完成总体工程进度20%。
5、八月底前完成总体工程进度60%。
6、十一月底完成总体工程进度100%。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全面落实交通扶贫工作的责任分工,形成主要领导同志亲自抓、带头干、负总责,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勇担当、抓落实,确保交通扶贫工作落地、落实、见效。相关部门要切实做好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组织安排,推动交通扶贫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狠抓工作落实。把脱贫攻坚工作当作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高度重视交通脱贫攻坚工作,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不折不扣的落实好交通脱贫攻坚任务,研究制定本单位、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重点事项落实到人,并按时间节点要求做好跟踪调度,确保序时进度。
(三)强化项目管理。强化对交通扶贫项目资金使用、工程监理、项目验收等全过程的监督,严格执行农村公路“七公开”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和群众和知情权、监督权。加强交通扶贫资金监管,按职责分工定期开展监督审计,严防资金挪用、窜用等问题发生,提高资金使用精准性和有效性,确保建设项目按计划实施。
牵头市领导:
张巍 副市长
牵头市直单位:
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人:
汤宏民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附件9
阜新市科技扶贫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会议精神,按照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要求,对照省《科技扶贫专项行动指南》,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制定我局科技扶贫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精准脱贫主要任务,以满足贫困地区科技需求和提升产业能力为导向,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产业脱贫中支撑和引领作用,动员广大科技工作者,培育壮大科技服务市场主体,创新科技扶贫模式,延展科技服务链,科技支撑脱贫致富成效显著。
二、重点任务
(一)发挥科技特派团作用,实施产业脱贫。依托省级农业科技特派专家和本地农科人员,建设科技示范基地,带动建档立卡户就业,引进适应本地区的优良品种,帮助建档立卡户发展庭院经济和养殖业。在承接省级科技特派团的同时,争取资金用于下派一批市级特派团和特派员,支持对本地区具有明显带动作用的产业技术攻关。
(二)开展农民技术员培训,实施智力脱贫。发挥科技资金作用,利用科技人才优势,有针对地开展技术培训,培养农民技术员,使他们成为建档立卡户身边的技术能手,改变传统耕种习惯,帮助他们通过劳动致富。
(三)创新扶贫模式,实现可持续脱贫。发展壮大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星创天地,实施大众创新创业。鼓励和支持科技特派团开展创新工作模式,培养“科技特派+基地+农户”、“科技特派+企业+农业合作社”等模式,通过龙头企业、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进行试种、推广、销售,扶持指导建档立卡户生产、发展、创收。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对科技扶贫工作的领导。调整市科技局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室负责人为成员,进一步明确责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定期组织县区科技人员、省市科技特派专家研究科技扶贫工作,指导科技扶贫专项行动计划实施,解决科技扶贫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二)创新科技扶贫服务机制。探索和落实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政策,创新科技扶贫投入机制,在继续组织科技特派团开展科技扶贫的同时,今年将向阜、彰两县每个乡镇下派一批技特派员,辅助乡镇发展特色产业,实施产业脱贫。科技特派员由市、县农科专家,农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科技人员组成,由省、市科技资金提供支持。
(三)强化科技扶贫工作的管理。要将科技扶贫列为农业科技和重点工作,将扶贫工作做为科技特派团和科技特派员的重点考核指标,配合组织部门做好考核工作,树立正确工作导向,确保发挥作用。要加强科技扶贫的宣传工作,组织开展科技培训、讲座和科普大集,宣传科技知识和扶贫政策,要宣传和推广适用新技术和新成果,要宣传在科技扶贫中成绩突出的科技特派团队和有功人员,宣传能够带领农民脱贫致富的项目和产业基地,形成全社会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
牵头市领导:
陶桂芳 副市长
牵头市直单位:
市科技局
责任人:
杨春 市科技局党组书记
张世辉 市科技局局长
附件10
阜新市党建扶贫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组织部抓党建促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推进会议部署要求,强化组织保障,深入开展党建扶贫专项行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增强村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引领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以无私奉献、忘我牺牲精神把党建工作与脱贫有机融合,发挥核心作用,强化服务功能,夯实基层基础,完善工作机制,凝心聚力投入脱贫攻坚战,为如期高质量完成我市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确保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主要任务
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结合开展抓党建促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和“基层党建制度落实年”活动,深化“党建+精准脱贫+乡村振兴”活动,推动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常态化,加强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挥选派干部和金融助理作用,确保党建扶贫专项行动取得扎实成效。
(一)深入开展“党建+精准脱贫+乡村振兴”活动
1.巩固“党建﹢精准脱贫”活动成果。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推行“党支部+合作社+贫困户”、彰武县土地确权、党政机关结对帮扶、党员干部示范带动等“党建+”模式的成功做法,为贫困村建立既扶贫又扶智,既授人以鱼又授之以渔的精准脱贫机制,推动贫困村实现精准脱贫、永不返贫,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2.深化“党建+精准脱贫+乡村振兴”活动成果。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基层党建“整乡推进、整县提升”示范县乡创建行动,将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脱贫作为推进村级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进一步巩固农村基层党组织核心地位、巩固贫困村脱贫致富成果、全面推进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形成抓党建、促脱贫、谋发展的良好格局。
(二)扎实推动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常态化
1.巩固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成果。各级组织部门要对2019年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进行“回头看”,采取随机抽查等方式,督促推动乡村党组织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对整顿不彻底的问题,盯住不放,持续用力,巩固整顿成果,确保整顿到位。
2.持续提升村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条例和基层党建各项制度,持续开展“大学习、大检查、大规范、大提升”活动。各级党组织要引导广大党员深入学习领会条例精神和制度要求,采取进党校课堂、融入重点培训,进三大基地、融入党性教育,进红色驿站、融入日常管理教学,进党员活动室、融入组织生活等活动,进一步提升村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
3.开展新一轮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围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巩固脱贫成果、促进乡村振兴,以贫困村为重点,对全市村党组织运行状况进行再排查,对照“村干部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黑恶势力干扰侵蚀,宗教势力渗透蔓延,信访矛盾突出,村党组织书记不胜任不尽职”等五方面问题,确定新一轮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对象,围绕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治理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四个一”整顿措施,推动整顿工作常态化,将基层党组织打造成坚强战斗堡垒。
(三)全面落实村“两委”干部县级联审机制
1.深入排查清理不符合条件村干部。各县区委组织部要会同纪委监委、政法、统战和民政等部门,坚持每月对现任每名村“两委”干部进行再排查、再研判、再过一次“筛子”,重点排查已销号贫困村党组织书记履职情况,确保一个不漏,全面清理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涉黑涉恶和涉邪教等不符合条件村干部,并及时补齐配强。
2.积极做好2021年村“两委”换届准备工作。各级党组织要全面排查可能影响换届的潜在因素,坚持一案一整顿,一村一策略,着力化解问题隐患;从严把好村干部联审关、任免关、履职关,着力净化村干部队伍,为打好脱贫攻坚战筑牢坚实战斗堡垒。
(四)加强村“两委”干部队伍建设
1.实行村党组织书记县乡两级双重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省市委关于加强村“两委”干部队伍建设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县区委、乡镇党委主体责任,加强村党组织书记县乡两级双重管理,统筹整合农业农村、人社、财政、科技等部门资源,着力培养稳定型和发展型村党组织带头人,助力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
2.优化村“两委”干部队伍结构。按照《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民政厅关于扎实推进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工作的通知》(辽组通字〔2020〕8号)要求,各级组织部门要加强督查指导,扎实推进“一肩挑”和村“两委”其他成员交叉任职工作,10月底前,各县区要加大工作力度,摸清各村底数,建立工作台账,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大力培养村党组织书记后备人选和村级后备力量,不断优化村干部队伍结构,到2021年,村“两委”班子中至少配备1名40岁左右干部。
3.强化选派干部、金融助理管理和服务。加强选派干部、金融助理管理和服务工作,充分发挥选派干部、金融助理自身和派出单位优势,全力推进脱贫攻坚、服务乡村振兴。强化典型引领,加大选派干部经验做法的总结推广力度;各县区要帮助选派干部建好第一书记扶贫超市,利用线上、线下销售平台,开展好农产品展销活动,确保农产品卖得出、卖得好;联合省农信社党委,通过采取“1托X”模式,扩大金融助理覆盖面,进一步构建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金融服务体系,为富民强村提供金融人才保障。
4.强化基层基础保障。严格落实《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辽委办发〔2018〕30号)和《中共阜新市委组织部 阜新市财政局转发〈关于提高我省在职村干部基本报酬和村级组织办公经费保障标准的通知〉的通知》(阜财农发〔2019〕323号)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认真落实“四议一审两公开”制度,强化村级民主监督。各县区6月底前对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村干部基本报酬、村级组织办公经费和党建工作经费等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检自查,建立整改台账,规范管理和使用,对多处办公的村级场所进行合理整合,年底前完成整改,进一步激发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
(五)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各级党组织要结合推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千方百计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政、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要扎实做好2020年集体经济扶持村的项目确定、组织实施、分类推进,健全完善扶持村项目储备库,不断增强村集体“造血”功能。要遵循市场规律、适应农村特点,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培育一批有特色、效益好、可持续的产业发展项目,切实用好用活各级财政扶持资金。加强监督管理,对第一批扶持村的集体经济发展情况,要进行实地检查,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发现问题,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确保群众真正受益,省市今年将适时进行抽查。
(六)扎实推进“千千结”活动。按照《关于推进2020年全市“千千结”活动重点任务的具体方案》(阜千千结领组办发〔2020〕1号)要求,深入开展“千千结”活动,各机关党支部与基层党组织要结合“7个1”重点任务,扎实开展互学互帮互促系列活动,要将脱贫攻坚和疫情防控工作同步推进,共克时艰,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脱贫攻坚收官战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七)汇聚各类人才投入脱贫攻坚一线。要加大“抓乡促村”力度,选优配强乡镇党委书记;规范乡镇干部管理,加大县乡机关公务员考录力度,保持乡镇机关公务员队伍稳定;要推进“三支一扶”计划向贫困地区倾斜,创新人才柔性流动机制,定期组织专家到贫困地区开展项目对接、成果转化和技术服务。
三、组织领导
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党建扶贫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求真务实,扎实推进,确保全市如期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一)落实工作责任。要高度重视党建扶贫专项行动,各县区委书记要对抓党建促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负总责,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加强对脱贫攻坚工作的领导、指导和督导;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分工积极参与,落实工作任务;各级组织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优势,凝聚各方面力量,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保证,并于每月25日前将开展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报告报送市委组织部。
(二)强化考察识别。要认真落实《中共阜新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在脱贫攻坚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办法(试行)的通知》(阜委办发〔2020〕16号)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坚持在脱贫攻坚一线考察识别干部,把敢担当、善作为的领导干部选派到关键岗位,对脱贫攻坚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干部及时提拔使用,加大基层干部、扶贫干部关心关爱力度,进一步激励和引导全市广大干部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中发挥更大作用。
(三)严格追责问责。要严格落实《中共阜新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市基层党建工作问责办法(试行)的通知》(阜委办发〔2017〕10号)要求,对在脱贫攻坚中履行职责不力、任务落实不到位的党组织要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情节严重的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党组织评先评优资格。对在脱贫攻坚中领导不力、失职失责的党员干部,要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四)加强舆论宣传。要及时总结提炼开展党建扶贫专项行动的好做法好经验,深入挖掘典型事迹,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开辟专题专栏,大力宣传脱贫攻坚中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努力营造脱贫攻坚、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牵头市领导:
呼延广玮 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牵头部门:
市委组织部
责任人:
岳永兴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附件11
阜新市就业扶贫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脱贫攻坚决胜之年,为全面完成全市就业脱贫攻坚任务,根据省《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确保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有就业能力、有就业愿望的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
二、重点任务
做好精准就业帮扶工作。联合市扶贫办对全市现有302户659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有就业能力、有就业愿望的贫困劳动力进一步甄别,明确全年就业扶贫工作对象,确保精准帮扶。
支持“扶贫车间”建设,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对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兜底安置,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
三、实施步骤
1、3月底前建立302户659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帮扶工作台账和数据库。
2、4月底前开发一部分公益性岗位,重点安置有就业能力和就业需求,但无法外出就业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3、6月底前,做好新冠病毒肺炎疫情期间贫困劳动力返岗复工工作。开展招聘活动,促进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和转移就业。
4、7月份开展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失业调查,援助其就业。
5、10月份做好“全国就业扶贫行动日”政策宣传、用工招聘工作,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
四、行动措施
确定就业扶贫工作对象。建立台帐,确定重点就业扶贫工作目标。就地就近安置贫困劳动力。
1、联合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开发一批公益岗,安置无法外出贫困劳动力,从事乡村保洁等岗位工作。
2、鼓励支持建设扶贫车间,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
3、帮助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一是开展“企业进乡镇,农民工进企业”“双走进”活动,组织贫困劳动力返岗复工和外出务工。二是通过网上人力资源市场、“就业通”云平台、四级网络平台开展“春风行动”专场招聘活动,推动贫困劳动力就业需求与岗位需求精准对接。三是培育阜新月嫂等劳动力品牌,带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4、落实技能脱贫千校行动。对接受技工教育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全部纳入免学费和助学金享受范围。落实技能脱贫千校行动每生每年3000元的补助政策。
5、落实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一是为有劳动能力且有培训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免费提供就业技能培训。二是对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根据吸纳人数,给予一定期限的职业培训补贴。三是对参加技能培训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按实际参加培训天数给予生活费补贴。
牵头市领导:
郝建军 副市长
牵头市直单位: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人:
赵维国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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