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河区民政局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兜底保障工作

日期: 2020-10-12 浏览量:333 来源:细河区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王宝新 文字大小:

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推进会议决策部署和市、区关于脱贫攻坚全面收官的总体工作安排,确保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区民政局决定在全区民政系统中开展社会救助脱贫攻坚大排查工作。

一、贯彻落实临时救助政策

按照政策规定将符合临时救助返贫人口和因病(灾)致贫风险人口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户籍和同一事由救助次数限制;按照不同类型细化临时救助标准、简化审批程序;建立乡镇人民政府临时备用金制度, 将救助资金纳入涉农资金“一卡(折)通”统一发放;健全审核审批手续,档案中信息要件齐全;依托低保管理系统,建立临时救助工作台帐。截止到9月30日共救助105人,发放救助金280779元。

二、开展贫困人口建档立卡排查工作

(一)四合镇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226户,448人,截止到9月30日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户达到81户、127人。

(二)2019年核算年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有40户83人。通过逐户核实,已经纳入低保的有23户37人,未能纳入有17户46人,做到一户一档、一户一策。 

保基本民生,就要强化对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切实做到应保尽保,让困难群体基本生活有依靠。只有牢牢兜住民生底线,解决群众后顾之忧,才能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共同战胜各种风险和困难。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