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失业补助金须知

日期: 2020-07-20 浏览量:549 文字大小:


 

    一、所需材料

  1、《失业补助金申领表》,每人1份并粘贴一寸免冠近期照片。(A4纸打印)

  2、将失业人员身份证正面、反面及本人的阜新银行结算卡依次复印在一张A4纸上。

《失业补助金申领表》可登录以下两个网站下载打印:

 ①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rsj.fuxin.gov.cn/)

下载程序:首页-下载中心-下载打印               。

②阜新人力资源网(网址:http://www.fxrcw.com/)

-下载程序:首页-机构设置及职能-失业保险-下载打印。

二、审批地点、时间

1、审批地点

阜蒙县人社服务中心(阜蒙县文化路16号,阜蒙县人社服务中心西侧三楼大厅)

2、时间

失业保险部每月20日结账核对数据库。

三、特别注意事项

申请失业补助金人员的五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停保在同一个月份,且不欠费。

四、相关政策

2020年3月至12月,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失业补助金领金期限统一为6个月,自申领当月或次月起按月发放,根据申领时间,实际发放时间最长可至2021年6月。符合申领条件的人员,必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通过网上或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现场申领。

1、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标准: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按照失业金低线的80%发放;满10年及其以上的,按照失业金高线的80%发放。

2、对参保缴费不满1年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标准按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缴费满1年不足10年对应档次)的50%执行。

3、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享受一次,不得跨统筹地区重复申领享受,不得与失业保险金同时发放。发放失业补助金期间,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跨统筹地区转移。

阜蒙县、彰武县按深度贫困地区失业保险金标准执行。

联系电话:  8831679

                   

阜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2020年7月8日


360截图20200720144422341.jpg 






复印件模板_看图王.jpg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