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05-19 浏览量:272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所需材料:
符合条件的人员持《就业创业证》即可直接办理。单位就业还需提供劳动合同书、或其复印件、或单位录用备案表,三者选一即可;《辽宁省就业人员登记表》;人员、单位类别证件(如大中专院校毕业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等)为非必须要件,受理机构可结合实际简化证明材料.
承诺时限:即时办理
咨询电话:0418—2819758
监督投诉电话:0418—2819758
办理地点:阜新市中华路79号阜新市就业服务中心(权限已下放,单位、个人所属县区就业机构办理就业登记)。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主办单位: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阜新市细河区中华路45号 邮编:123000 Email:fxzwg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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