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05-20 浏览量:858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所需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抵押权消灭的材料;4)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共同申请注销登记的,提交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人单方申请注销登记的,提交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人等当事人单方申请注销登记的,提交证实抵押权已消灭的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 5)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418—3333008
监督投诉电话:0418—2101616
办理地点:阜新市海州区经纬路12号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1:40,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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