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05-15 浏览量:424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今年以来,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特殊形势,市农业农村局坚持把恢复生猪生产作为稳定"菜篮子”重点工作来抓,分析形势、准确研判,强化疫情防控,落实保障政策,构建现代生猪生产体系,全力恢复生猪生产。
建立“一套工作机制”:出台了《阜新市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全市形成农业农村部门牵头抓总,发改、财政等部门全力配合的工作协调机制。市农业农村局成立了畜牧业大项目服务推进组,负责横向与市直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纵向联系省推进组、指导各有关县区农业农村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畜牧业大项目服务工作,助力以生猪为主的畜牧业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同时,启动规模养猪场月度跟踪监测,实施生猪等畜产品价格周报,适时掌握发展形势。及时梳理国家和省出台的扶持政策,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生产者信心。
锁定“一个任务目标”:锁定全市2020年底生猪生产恢复到2017年底的90%,既生猪存栏量达到128.8万头。将此项工作任务纳入全市“重强抓”重点工作任务,并将任务分解到各县区,上下齐心协力,齐抓共管全力稳定生猪生产。
抓实“一个重点工作”:全面落实国家、省、市恢复生猪生产扶持政策,进一步激励生猪恢复生产。
——种猪场和规模猪场贷款贴息补助。对种猪场和年出栏5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在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流动资金和建设资金贷款给予贴息补助。
——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补助。对2020年底前新建、改扩建种猪场、规模猪场(户)和禁养区内规模养猪场(户)异地重建等给予适当补助,支持动物防疫、粪污处理、养殖环境控制、自动饲喂等基础设施建设。
——生猪良种补贴。2020年继续稳定生猪良种补贴,进行人工授精的能繁母猪每头每年补贴不超过40元。
——生猪养殖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前提下,合理安排生猪养殖用地空间,允许生猪养殖用地使用一般耕地,作为养殖用途不需耕地占补平衡。
——生猪养殖保险。自2019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能繁母猪保额从1000-1200元增加至1500元、育肥猪保额从500-600元增加至800元。鼓励具备条件地方扩大生猪价格保险试点。
——生猪用药。根据《兽药管理条例》,正确采购兽药,从通过兽药GMP验收、取得《兽药生产许可证》国内合法生产企业或从取得《进口兽药注册证书》的国内代理企业购买兽药;从通过兽药GSP验收、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的经营企业购买兽药;通过动物诊疗机构诊疗后开具处方购买兽药;通过合法的网络渠道购买兽药。兽用处方药应凭执业兽医开具的处方购买。规范使用兽药,必须严格按照适应症、用法与用量、休药期等兽药安全使用规定使用兽药,严格按照规定凭执业兽医师开具的处方使用处方药,严格按照规定建立完整真实的用药记录,禁止使用人用药和原料药,禁止使用未经国家批准或已经淘汰的兽药,禁止使用国家规定禁用的药物和其他化合物。
——生猪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粪污要集中收集,进入氧化塘贮存或者经堆肥,进行无害化处理,适时还田利用。鼓励有条件的进行沼气池发酵处理,沼气可以进行二次利用,废渣可以产生有机肥进行适时还田。
做好“一个疫病防控”:特别是要做好非洲猪瘟的防控,坚持以消毒灭源、监测检测、监管堵源、宣传培训为重点,全面提高养殖场户防疫意识、增添生物安全措施,增强抵御疫病风险能力,增强养殖户补栏信心,为恢复生猪生产夯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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