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04-29 浏览量:223 来源:辽宁日报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为进一步规范和净化药品市场经营秩序,监督药品零售企业严格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锦州市市场监管局在市内五区随机抽取50家药品零售企业进行GSP跟踪检查。
此次检查,依据年度药品监管工作计划,制定了详细检查方案,对检查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统一了检查标准,采取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及检查人员的检查方式,会同各区市场监管局药品监管人员共同实施检查。重点检查零售企业的药品购进渠道、分类管理、特殊药品管理、设施与设备、药学技术人员配备等情况。
通过现场查阅文件资料,调取药品购、销、存等票据,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现场评定。对通过检查但在经营过程中存在问题的企业,给予警告并责令其限期改正,整改后进行复查,达到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
主办单位: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阜新市细河区中华路45号 邮编:123000 Email:fxzwgk@163.com
辽公网安备 21091102000041号
辽ICP备19010590号 网站标识码:2109000022
建议使用1440*768分辨率 IE9.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0418-2196786 网站举报邮箱:fxzwg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