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04-04 浏览量:291 来源:辽宁日报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今年是大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的收官之年。从即日起至2021年4月5日,大连市将开展“2020年卫蓝行动”,以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重点对工业扬尘、涉挥发性有机物的企业、燃煤锅炉、秸秆禁烧管控等开展监察执法,严厉打击偷排漏排、超标排污、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等突出环境违法行为,促进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
严控工业扬尘污染。针对混凝土搅拌站、建材生产销售企业等工业企业物料堆场,重点检查煤炭、煤灰、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粉性物料、固体废弃物料堆场是否密闭存放;临时性堆放场所是否采取严格的覆盖和围挡措施;堆场路面是否进行硬化处理;露天装卸粉性物料是否采取洒水、喷淋等抑尘措施。
强化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监管。对大连市180家需深度整治的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按排放标准、排污许可等要求,对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台账记录情况,治理设施耗材采购、更换流转等进行检查,督促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处理效率达到相关要求。加强对全市范围内有喷漆烤漆工艺的汽车4S店、汽车维修企业及维修业户监察执法。开展餐饮油烟监察执法。
严控燃煤污染。开展全市在用燃煤锅炉监察执法,重点检查工业燃煤锅炉和供热燃煤锅炉在线监控设施安装、验收及运行情况,除尘、脱硫脱硝等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煤场、渣场苫盖情况等。工业燃煤锅炉按照“双随机”监察模式开展,每季度至少监察一次;供热燃煤锅炉在供暖期间每周至少监察一次,同时适时组织开展夜间突击监察。
强化秸秆禁烧管控。加大重要时期、重点地域巡查监管力度。落实三级秸秆禁烧工作网格主体责任,对发现秸秆焚烧火点的地区及有关人员,要按照《辽宁省秸秆禁烧防控责任追究暂行规定》予以追责。
为确保“卫蓝行动”各项措施扎实推进,大连市将切实加大检查力度,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对偷排偷放、持续超标排污拒不改正、故意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设施超标排污、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依法从重打击;涉嫌环境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对已经下达整改要求的企业,加大督办力度,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防止问题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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